“我们一起去海边,给你捡最好看的贝壳,串起来挂在窗上,还可以夜里去看电影,让你抱着一大桶的爆米花吃一整场,你喜欢宠物,我们可以养一只狗,就像你小时候养的那只一样,也叫‘兰兰’,晚上我们带着它一起去散步。你不会做饭,我可以去学,院子里想种什么都可以听你的,我们还可以……”
叶澜非常努力地想要去坚定自己的立场,然而只几句真假难辨的花言巧语,他几乎就要感动到落泪。
多喜欢一个人,就会把自己摆在一个多低贱的位置。被伤的体无完肤,千疮百孔,最后咬着牙挖掉了心头上的那块腐肉,任它溃烂发脓也要装作若无其事,可只心上人的几句话,便又枯木逢春,心尖都软的发颤,只想趴着去碰一碰那人的脚尖都好。
叶澜恨自己的犹豫不决,恨自己的情深入骨,他推嚷着拒绝,“你又要骗我了,我不会信的。”可他心里知道,再多几句,自己就要信了。
“如果这些你都不喜欢……”
慌乱中,叶澜碰到了墙上的开关,整个教室的灯在一瞬间熄灭。
“如果你都不喜欢……”沈妄秋说话的速度很慢,却又极其地温柔,他怕若是不这样,又会惊扰了叶澜,他还有好多好多的誓言、好多好多的计划、好多好多的情话,想同叶澜慢慢地讲一辈子。
“也没有关系,那么我就换一种爱你的方式。你喜欢轰轰烈烈,我给你浪漫疯狂,要是你喜欢平平淡淡,那么我陪你细水长流。叶澜,我不知道你想要的爱情是如何的,可是……千方百计,我总要让我们在一起。”
叶澜做着垂死地挣扎:“沈先生,我要是说不呢?”
沈妄秋无耻到极致:“那我还是会继续追你的。我保证。”
夜越来越深,远处的人声都寥落了。
叶澜发现自己的手在微微地发抖,他哑着嗓子再一次道:“你不要骗我。”
“不会。”
黑暗里,他们唇齿相依。
下了夜自修,叶澜去兼职,沈妄秋跟在他后头,他们一起去蛋糕店领了厚厚的一沓传单,叶澜换上了笨重的人偶服,冲着沈妄秋摇了摇爪子。
“好玩吗?”
沈妄秋笑着扶过他,学着叶澜说话的语气,“无敌可爱。”
叶澜用爪子拍了他一下,抢过传单,一扭一扭地往外跑。
沈妄秋追过去,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后头,倒也不是什么小别胜新婚片刻离不了,实在是叶澜跑得东倒西歪,他担心他会摔倒。
偏偏叶澜维持着一种超高难度的平衡,歪歪扭扭地跑得飞快,一溜烟跑到了人最多的闹市口,站定了开始给每个路过的人发传单。
沈妄秋站在他旁边,分过去一半的传单帮着他发,可这样的速度仍旧是慢,他想了想,拖着叶澜去了自己公司的门口。
于是最终的局面变成了,叶澜站在路口穿着熊猫道具服吹冷风,而沈妄秋头部以下一身名牌定制西装,头部以上是一个硕大的熊猫头,手里是从叶澜手里抢过来的全部传单,站在自己家公司门口,用他头顶那个表情“和颜悦色”的熊头,以及习惯性**在胸前口袋里刻着自己名字代表着身份的钢笔,给每一个从公司门口出去的员工“派送”一张蛋糕店的宣传单。
叶澜几乎可以感觉到所有人接过传单后的绝望,他们双手接过,一直走到看不见的转弯口,路过了七八个垃圾桶也都不敢扔。
每派出一张传单,叶澜总是抱歉冲对方鞠躬,可对方却把腰弯得更低。
“沈先生……”
沈妄秋又发出一张传单。
“沈先生!”
沈妄秋转身,他的视线被头套遮挡,微微弯腰才看得见他。
“怎么了?”
叶澜极不自在,有些抱怨地小声嘀咕:“这样不大好吧。”
“可我迫不及待啊。”沈妄秋捏了捏他的脸,“等传单发掉的话,今天……住回去吧?”
叶澜扭过身,“不要……”他有些小情绪,“你……你怎么这时候就想那种事。”
“澜澜,我等太久了。”沈妄秋盯着他的尾巴,“你连尾巴都不让我碰。”
叶澜钻了死胡同,“你找我……是不是就是为了和我做这种事……”
“当然不是……”沈妄秋追过去,丝毫没发觉他两的情形活似热恋时偶尔拌嘴,互相蛮不讲理的小情侣。
“你要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吗?”
“我才不吃你这一套。”
“你吃这一套我也不会挖出来给你看的。”沈妄秋万分真诚,心底里却又有点儿唾弃自己说得出如此肉麻的话——“这颗心里装的是我最喜欢的人,我怕一拿出来,别人见到了他的好,便同我抢。”
周遭还未走远的几个员工抖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们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沈总,终究还是栽了个爬不起的跟头。
最后沈妄秋还是将叶澜送回了宿舍。
他的双手终于可以不用再**在口袋里,因为有了另一只手可以去牵。
他们互道再见,可未过三秒,又同一时间回首
“沈妄秋。”
这是叶澜第一次喊他的名字,脱口而出,不假思索。
沈妄秋忽然发现这三个字这么好听——不是“沈先生”,而是“沈妄秋。”这意味着他们是平等的。
他笑着应了,等着叶澜的下一句,他知道即便再次在一起,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从前那般了,而两相对比,他对目前的这种恋爱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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