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阿卡姆
阳光再次照耀韦恩庄园时,住在庄园各处的超英们苏醒过来,或是衣着得体的随时能上报纸头条或是衣着随意还打着哈欠,全都有同一致的走向客厅,期待阿尔弗雷德的美味早餐。
然而,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时,看到的却是令人错愕的一幕——奥姆和阿尔弗雷德两人坐在沙发上相聊甚欢,从他们身前茶几上已经空了的水壶,和堆了一摞从气味判断绝对是装过小甜饼的白瓷碟来看,他们聊了恐怕不是一两个小时!
发生了什么?
超英们心理同时冒出个大大的问号,就连布鲁斯也不例外。
没听到丝毫只言片语,没有任何线索,联盟顾问蝙蝠侠也也无从下手,做出准确判断。
不过,奥姆和阿尔弗雷德似乎都没有解释的打算。
抬头看到集体堵在门口的超英们后,他们一个表示需要去洗漱一番,一个表示要去准备早餐,便一前一后的施施然离开了客厅。
被剩在客厅门口的超英们目标一致的把视线集中到了亚瑟身上——解释下你弟弟的行为,亲?
亚瑟:“……”都看我干嘛?为什么没人看蝙蝠?阿尔弗雷德可是他的管家!
*
早餐后,阿尔弗雷德叫住了打算送达米安去学校的的迪克。
在达米安刚回到韦恩家一周时,韦恩家所有男人就全票通过了把这位从小在刺客联盟长大、刚刚回来没多久的小少爷送去普通学校上学的决议。
鉴于——达米安在某些方面的观念和思维方式还不太适合在现代城市中生活,以及成为蝙蝠侠的罗宾,显然他很有必要学习如何与普通人相处,如何融入集体生活,以及……不要把普通人全都看成弱j-i。
用布鲁斯的话说就是“如果你不能正确而平等的看待世界,评价他人,那么不用再讨论其他方面的能力,你已经没资格成为罗宾。”
听完这句话,达米安就捡起了一分钟前还被他踩在脚下的入学申请书,小脸紧绷的在入学人那栏里签下了他的大名,力道之大简直令迪克很怀疑,他签的到底是入学申请书还是奴隶卖身契。
不过,虽然达米安答应了每天乖乖去学校,再乖乖放学回家,但他上学三天后阿尔弗雷德就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谁见过去上学,身上还藏着一堆杀伤性小道具的小学生?
于是韦恩家的超英们每天除了夜巡外又多了一项固定任务,送达米安上学,顺便确保达米安除了身上的衣服、学习用具以及经布鲁斯批准的几个必须的、在紧急情况下用于保命的小道具之外,不会有任何多余的东西!
布鲁西宝贝表示,除了绯闻和受伤之外,他一点都不想因为幼子干掉半所学校的同学,这种新闻而上头条。
迪克也正是为此而回哥谭暂住。
没办法,阿尔弗雷德年纪毕竟大了,布鲁斯太忙,克拉克心软好说话管不住达米安,提姆又自己还在读书。
剩下大少和二少两位人选,韦恩家的男人们毫不犹豫的以零票的巨大优势,把杰森票出候选人范围。
“我一点都不想,因为二少和四少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而给韦恩庄园换装修。”阿尔弗雷德如是说。
于是,送达米安上学,成了迪克近期每天早晨的固定形成。
但今天阿尔弗雷德却叫住迪克,表示他会把达米安送到学校,而迪克的任务则是——
“迪克少爷,奥姆亲王希望逛一逛哥谭市,以增进了解。”阿尔弗雷德一边检查达米安今天的衣着,一边说。
增进了解?
增进对什么的了解?
阿福这话没头没尾的,莫名其妙的有点过分了哟。
迪克觉得,阿尔弗雷德的话里似乎还藏了点什么。于是他把询问的目光转向他的新朋友,奥姆。
然而,奥姆微笑着对迪克说了一句“麻烦了。”,却并没有详细解释的打算。
行吧!
迪克耸耸肩,表示既然你们想要保持神秘感,那我当然只好尊重你们的意愿啦。
“哥谭并非旅游城市,没有什么特别出名的景点。不过哥谭的建筑非常有特色,典型的哥特风格,并且因为哥谭的历史相当久远,在哥谭甚至可以看到不同历史时期的哥特建筑,如果用于不同历史时期的哥特风格变迁研究的话,是非常有价值的。把哥谭当成一座非典型性的哥特风格博物馆,也不是不可以。”
迪克噼里啪啦向奥姆安利了一长串,才问道:
“你想从哪开始参观,奥姆?”
奥姆微微一笑,说出了他蓄谋已久的答案:
“阿卡姆疯人院。”
迪克:“……”
***
阿卡姆疯人院,哥谭最为大名鼎鼎的建筑之一,在某些方面和某些方面的名声,甚至超过了韦恩大厦和韦恩庄园。
奥姆此时就站在大名鼎鼎的阿卡姆疯人院外,身后缀着一条大型人形尾巴——他哥。
亚瑟倒是没反对他乖巧可爱并且昨天才刚刚晕倒一次肯定还处于虚弱期的弟弟参观阿卡姆,但他强烈要求奥姆带上他当保镖,不然他有很多种办法不让奥姆成行。
当时面对“大放厥词”叫嚣的亚瑟,跟阿尔弗雷德聊了通宵后豁然开朗的奥姆,难得心情愉快的没有产生用手里的银质餐叉在他哥身上留下爱的痕迹的想法,只是不可置否的挑眉,问道:“喔?说说看?”
亚瑟顿时卡壳。
他就是……就是随便……说说而已,并没有思考
喜欢理性讨论,谁哥最傻[综英美]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