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低头吃着自己碗里那一口烫得有点老的羊肉片,麻酱蘸多了,齁咸。
今天连续跳了八个小时的我已经筋疲力尽,顾不得吃相如何,食物是我此刻唯一的慰藉。我想,别说男朋友来找了,现在就是八国联军来找也甭想让我踏出这个门儿。
我又夹了一筷子鸭肠。
“谢先生!”
门口探出身子的是花梵的经纪人。
“花老师找你,想请你教他两个动作。”
“……”
妈的。
临走前我又塞了一嘴猪脑花,坐电梯到练习室门口刚咽下去,剥开一块木糖醇紧随其后。
结果我刚一进屋就见花梵耸了耸鼻子,说,猪脑花。
你属狗的?
我尴尬地舔了舔嘴角的辣椒末,嚼着变软的木糖醇,“花先生连饭都不吃啊。”
“不饿。”他转身对我做了个手势,让我把我门关上。“把这点儿跳会再说。”
还挺努力的。
不得不说,看人向来缺乏客观的我有点被这句话打动,边走着活动筋骨边问他,“为什么找我?”
花梵撩起他轻薄的棉白t恤擦了擦脸上的汗,胳膊上的肌肉在他弯曲手臂的时候足以看得分明,他拿起遥控器把电视屏幕里唱到一半的歌倒回去从头播放,转过身来,挑起眉毛看我。“你觉得你挺特别的?”
我竟好久没品出这句话的语气,等明白过来,噎得我一口气没上来。
“我没那个意思。”
“哦。”
他回到和我并肩的站位,看着镜子里的我说。“因为你跳得好。”
——他是把我当成那些自作多情的蠢货,以为我在试探他的态度,好像他从这么多人里挑中我,就是另有企图。其实根本没有什么“特别”,存心想看我笑话。
“……”
我知道自己现在不能说话,也懒得打圆场。我看都不想看他。
“你哪里不会。”
音乐响起来的时候,我还是咽下了那句话。
——你他妈小时候不是这个狗样子啊。
第四章
你说,人有多大几率会记得自己八岁时的玩伴?
总之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这已经不是一件值得开心和庆幸的事情了。
小时候我父母忙于工作,每逢暑假就把我扔到外婆外公家里,一时让老头儿老太太平日里有事可做,二是有人监督我好好做暑假作业。
外公年轻时叱咤商海,老来攒下不少积蓄,当儿女都另有营生不需要他们照应的时候,就和外婆一起搬到山上的别墅里颐养天年。在我有关童年的记忆中,那座山上贵得发疯的小区里就没住几户人家,除了老人家慈眉善目的,全是那些镶着金牙的凶残暴发户。
当然,也有一家例外。
遇见那家的孩子是在七月初一个酷热的午后,我躺在庭院里的白杨树下睡觉,外公外婆的午休时间是偷懒的好时候。林间静谧舒适,绿荫凉爽宜人,无奈隔半小时我就要被忽起忽灭的蝉鸣声吵醒一次,一而再再而三,第四次我睁开眼的时候,发现头顶的树杈子上坐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儿。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在那儿的,眉清目秀,手里捏着什么东西,坐着不动就像个化了妆的人偶一样。
这小子摇晃着两条腿向我搭话,语气没一点儿陌生的客气,喂。
我睁开眼,迷迷瞪瞪地看他,怎么了?
刚刚你睡觉的时候有条蛇过来了。
一听这话我腾得蹿起三尺高,那点儿瞌睡全给吓跑了,太阳照着我,冷汗顺脖子扑簌簌的流,大声问他,哪儿呢?哪儿呢?
他却跳下来,笑眯眯地、邀功领赏似的冲我甩甩手里那根奄奄一息的“绳子”。
别怕,这儿呢。
——十二年后,这个漂亮的小男孩儿已经比我高出半个头,肩宽腿长,眼神冷淡却又惑人,他经常出现在记者们的长枪短炮和电视上的娱乐新闻里。此时他即将去参加一档电视节目,不得已从训练里抽身,时间紧迫,节目组的车已经在楼下等着了,原本要一件一件完成的事情必须挤在一起同时进行,他换着衣服,而随行的化妆师正站在凳子上、用一把刷子刷过他浓墨似的眉峰,他眉头猝然一皱,对着在他耳边低语的经纪人说,“什么?”
“腿摔伤了?”
我们这帮临时休息的人都愣住了。
待想及那位和他跳配合的女搭档,我们陡然意识到那位同伴昨晚出了公司就没再回来。
我们都住在公司分配的独栋公寓里,男的住一套女的住一套,昨晚我们几个男的还是老样子,看球泡澡玩游戏,压根儿没听说这个事儿,想来女孩儿们也都把它当成了普通的夜不归宿,毕竟小情侣见面和好了,下一步怎么说都是出去开房,没我们掺和的地儿。
谁知那女孩因为和男友在马路边发生口角,拌嘴时互相推搡,被往来的汽车刮倒了。人昨夜就送医院了,据说伤势不算很重,轻微程度的骨裂而已,没有生命危险就是万幸。大家都松了口气。
可问题的关键也在腿上。
“伤筋动骨一百天。”经纪人踮着脚为他递上外套:“然而还有两周就要打歌了!还有发布会!怎么办!dr临时换人吗?”
毋庸置疑,伴舞是live不可或缺的角色,舞台表演可能直接影响新歌打榜,说句冷血的话,这个事故确实出得不是时候。
“早下决定吧。”
她边以商榷的口吻征求花梵的意见,边将手里夹着笔的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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