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摄影研究的过程,李沛宇也发现到许多有趣的事情,再还没接触摄影这块时,红、橙、黄、绿这种颜色对他来说都没什麽不同,但是学了摄影却会发现适当的运用颜色,也会衬托出不同的气氛,颜色或是背景场面便是摄影师最好的朋友。
杂志研究到一半的他,将杂志挪到了枕头旁边,就是因为心神不安,所以到现在都没办法定下心去仔细研究工作的东西。
李沛宇仰在床上,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天花板上的电灯看,他不知道事到如今他还在担忧些什麽,与子陆先生工作的互动也告一段落了,以後也是动如参商,就当作这个人其实不曾存在会是最幸福的。
说痴情点,李沛宇越是把子陆的身影强制从自己脑海抹去,就越是会想起他,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麽会那麽执着於一个不曾为自己动心的人,也常常怀疑自己不够成熟,放出的感情永远不晓得如何收回来。
「都已经过了三、四年了,真不知道我还在痴心什麽。」李沛宇讽刺着自己,便将头埋入枕头中,顿时枕头开始震动了起来,他才发觉到自己丢到枕头下的手机正在震动。
李沛宇从枕底抽出手机,看着萤幕上来电显示──邋遢大叔,默默的叹了声息便接起电话。
「喂,工作狂,我这边有不错的消息呢!」电话那头的葛室安喜不胜收的说着,虽然是听到了好消息三个字,但是李沛宇依然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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