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生命、变成了石头,当然就不会感觉冷了。魔君看着绝世容颜哭丧起来,顿时心中有些不忍,他还是第一次安慰别人,只不过这个美丽的小东西似乎真的冻坏了,魔君察觉到怀里小人儿的颤抖,连忙脱下自己的外衣包住小人儿,自我解说是不想破坏了他的美感。内心深处是怎么想的就无人得知了。
李随风柔顺的没有动静,然后安静了有一段时间,直到魔君将李随风带入了一个地下城市,李随风突然紧紧搂住魔君,“好冷。”语气中带着迷茫和无措的腔调。
“再坚持一下就到我的地下城市了。”突然又看见怀里小人儿的眼泪,魔君这下有些急了,“别哭,哭了这张脸虽然风采依旧,可是不如你笑的时候美丽,不要哭了,……只要你不哭,我暂时就不把你变成石头。”魔君本来只是随便试试,想不到还真起到了作用,再看向怀中的人,绝美得容颜上还挂有泪珠,那双清澈透亮的眼光看了过来,那双眼睛美丽的像是黑幕中的星星,又像是一汪清泉,没有一丝杂质,只不过这么美丽的眼睛似乎少了点什么。
魔君终于想到它缺了什么,是了,凡是中了勾魂术的人在十个时辰之内就有如出生的婴儿一般,少了一些成人的活力,就算十个时辰后也很有可能遗失记忆。
这个地下城市四周都是由魔族的高手把守着,有一大半的人长的极丑,但也有人长得漂亮,例如魔君就是一个大帅哥,脸上总是带着坏笑的帅哥。
魔君把李随风带入自己的宫殿中,拍拍他的小脸叫醒睡着的人,“听好,从今天起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你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收藏品,如果你把这张脸损害一点,你就只能死路一条,以后你就叫做乖乖宠物吧。”
“不要,好冷。”
“冷?不会啊,这里的温度挺合适的,零下三十六度没有错,怎么会冷?”不过仔细一想才记起人类的世界中温度要高一些,难怪这个小人儿会一直喊冷了,而且他还只穿着一件睡衣,要是病了可不好。拿出一颗魔族的珍宝喂给李随风,效果当然是用来取暖的,整个魔族能够吃到的也不过是几十个人而已。
但是魔君突然推开怀里的小人儿,“不许乱跑”留下话魔君就跑了出去,李随风则直接优哉的吃起桌子上的食物来。
魔君出门之后脸色还是青色,似乎吓得不轻,他乃魔族第一任继承人,怎么可能对一个人类男孩情不自禁呢,再怎么他也是活了几百岁的‘老人’,况且人类在魔族的眼中不过就是食物,(魔君虽然不吃人肉,但是不代表其他人不吃。)而他堂堂魔君竟然会因为拥抱一个人类而炙热难耐,在魔君冷慕冥明眼中人类一直都是自私、下贱的。他实在难以相信自己会对一个卑贱的人类起身体上的反应,虽然说他曾经去过人族中的烟花之地,但那时他的身体是有自己的意识支配,而今天,纯粹是身体上的自主反应,他的身体非常明显的提示他,他极渴望占有刚抓来的这个收藏品,这一点认知令冷慕冥明非常不爽,而他不爽的时候通常去看‘斗死’。
‘斗死’——人类与凶猛的野兽被关在同一个比赛场中,直到斗死一方才可结束,被抓来最多的是人类和半兽人。
李随风吃完了桌子上的东西就离开了那个地方,竟然没有一个人管他,乱走的结果就是被两个魔族的人押入了一个露天比斗场,除了进来时的那个小门外,就只剩下四面八方几十米高的围墙,对面是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野兽咆哮着,身高三米,宽两米,四条腿强劲有力。而反观李随风一米八的高度,不仅没有对手的健壮,甚至比普通人类还要瘦一些,而且还被人用重重的铁链铐住了他,还真是不公平,野兽都是自由的,人类本就处于下风,反而还要带着束缚。
眼见高大猛兽就要冲至到眼前,李随风拖着链子根本跑不懂。夜羽上次受伤害没有醒过来,恭承旭炎肯定还没有找到这里,而李随风自己又被魔君冷慕冥明使用了勾魂术。难不成李随风真要死在这里。
“啊……冷慕冥明,救命啦。”
本来冷慕冥明才看过一场‘斗死’,上一个人类惨死在猛兽的口中,冷慕冥明没有丝毫触动,‘斗死’本来就向着猛兽这一边,况且人类还被链子套着,想不死都难。刚才听说又抓到一个新人类,准备安排跟整个地下城中最凶猛的猛兽斗死,冷慕冥明早猜到结果是什么,闭上眼睛打算小憩一下,但是那个呼救的声音,那不是应该留在他房内的乖乖宠物吗?怎么会出现在斗死场上,冷慕冥明急忙想要阻止斗绝——对面的那个猛兽。只是刚跨出的脚又停住,活了几百年的他不可能有幻听,一个本该中了勾魂术的人不应该如此清醒地喊出别人的名字,冷慕冥明无动于衷的打算冷眼旁观,魔族的残忍是天生就会的。更何况冷慕冥明是第一继承人,他当然也不简单。
此时的李随风已经被追到了极限,链子太粗,他就算想跑也跑不动了,血盆大口就在眼前,李随风只好自认倒霉,冷慕冥明竟然不来救他,真是太可恶了。
四周看戏的人似乎都喜欢看一个手无寸铁的人类被猛兽追赶的情景,别说找人救他,那些人都在大声喊着‘吃掉他’
既然如此那就赌一赌了,大不了到时候就逃跑罢了。既然冷慕冥明不出来救他,而李随风自己又懒得动武,所以他就做了一个所有人都觉得很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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