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严欢仿佛听到脚下的大地都震动了一下。
第三舞台,可以容纳五万人的现场,开幕十分钟,人群已经陆陆续续到来,占据了整个空地。最先热场的是美国本土老牌乐队,兼有说唱风格的主唱挑动着人们兴奋的情绪。站在后台的严欢,只感觉一阵一阵的热浪袭来。
那不是太阳炙烤的热度,而是数万人齐声欢呼散发出来的二氧化碳。人潮已经h翻到如此地步,如果此刻在人群上空收集人们蒸腾出的热气,估计不出一会就能收集满满一车的水!
在这个最炎热的夏日,带来了最火热的音乐节。
悼亡者排在下午第七个出场,不前不后的位置,只有两首歌。在他们登台之前,台下的乐迷们一直在喊着前一支乐队的安可。对于后面的乐队,这可说是不小的压力。因为如果你的表现不比之前的人出色,那就会被乐迷们毫不留情地赶下台。
而排在悼亡者之前的乐队,正是。
严欢深吸一口气,握紧自己手中的吉他,只觉得这一次比之前任何一场演出都还要紧张。他的心脏在胸腔里不安分地跳动着,仿佛随时都要跳出来。
台上,现场dj已经在报幕了。
“下一支乐队!让我们期待来自遥远中国的——the prr!”
作者有话要说: 再想歌词我_
甜吧甜吧,使劲甜吧,嘿嘿。
ps:感谢大家的推书。这里纠正我昨天犯的愚蠢的错误,正确的书名是《造纸纪》而我打成了折纸orz
☆、伍德斯托克(四)
登上舞台的感觉,只有站在台上的人才能体会。
被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被数万人高呼着名字,那一刻就像是全世界都在属于你,你成为了独一无二的宠儿,众生之王。
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会让人上瘾。
严欢几乎觉得耳鸣,初上台的那一秒,他耳朵里只听见嗡嗡的声音。万人一起呐喊的声音,好像一个迫近在耳边的暴风,将他投掷到一个纷杂繁乱的世界!
等到好不容易适应了现场的嘈杂后,严欢发现,自己此刻正站在万人阵的最中心——全世界最大的舞台之一。台下,无数双眼睛就像是高能的聚光灯,炙热地照耀着舞台上的乐手们,紧盯着他们每一个动作,从中找出每一丝细小的纰漏。
即使是见惯了大场面,在那一瞬,严欢在这一刻还是犯了个老毛病——他怯场了。轻抚着琴弦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但是他自己却没有注意到。
别紧张,这是你等了三年的舞台,这是证明悼亡者实力最好的舞台!你不能将他搞砸。
严欢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却没发现他的紧张早已经被另一个人看在眼里。
付声上前一步,悄悄握住他的右手。
“你可以。”
严欢回头,望进他黑色眼睛里。那眼中只有信任和信赖,没有一丝怀疑。在这样的注视中,严欢的心也安定下来。
“抱歉。”他道:“我总是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付声紧了紧手。“如果你站在这里还不紧张,那才是不正常。”
严欢轻笑了一声,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但是奇迹般地心里也确实好过许多,之前的胆怯像是被风吹散。现在他依旧是有一丝紧张,但更多的却是自信。因为有付声,有阳光和向宽,只要他们还站在自己身后,严欢就不再畏惧。
悼亡者和舞台工作人员打好手势,演出即将开始。
人们的喧闹也逐渐减小,开始期待这支乐队将会有怎样的表现。
一切都进行的很好。
向宽的鼓声就是行军的号令,指引着整支乐队的方向。等到付声的吉他响起,才是彻底震惊了台下的听众。华丽的高音,低沉的变奏,这中间完美又不僵硬的转折,将吉他手的实力充分展现在世人眼前。作为乐队的灵魂掌控者,阳光很好地控制着节奏,将曲调牢牢抓在自己手心。
一切都很完美,该到自己了,严欢深吸一口气,上前凑近话筒,同时抓住手里的吉他,节奏吉他正准备切入乐队的旋律中。
不对!
才弹了一个声音,严欢立刻就发现了差错。
吉他的声音不对,基本不再调上,走音了!?
窒住一口气,严欢只觉得浑身冷汗直流。情况怎么会变成这样?歪斜的音调,不仅是他听出来了,场下的观众们也渐渐觉得疑惑。主歌的部分还没开始,窃窃私语声已经传开。
冷静,冷静,想想问题出在哪?调弦是昨天才做的,不该有问题?不,在找原因之前,应该先做决定,现在该怎么办?继续弹奏,还是放弃节奏吉他的部分?这样对歌曲的演绎会不会有问题?
因为这个意想不到的差错,严欢的脑海中闪过许多念头,只是几秒之间,他便觉得虚汗渗透了衣服,喉咙干渴。
“不要慌。”
关键时刻,一直与他相伴的j雷厉风行道:“停下弹奏,继续下去乐迷们只会发现更多问题。”
“可是……和音会出问题。”
“你不相信付声吗?”j道:“你的吉他走音,他肯定是第一个听出来,但是他现在又来阻止你,或者是宣布暂停演出?没有!”
“……”
“那是因为他相信你,可以搞定这些。你也要相信他,即使缺了节奏吉他,付声一个人依旧可以撑起旋律。”j道:“欢,不要忘记,最开始我为什么要让你学习摇滚。”
【你的声音不错,可以试着成为主唱。】
喜欢声嚣尘上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