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上,一堆花痴的祝福刷屏看得眼睛都花。
每次上他的博客,看到那些暧昧的图片和同人文,都想跳出去大吼一句:十年内,他洛予辰是我肖恒的人!
现在回头想想我就像是言情里普遍出现的那种缠着主角不放的非主要角色一样,自不量力并用心险恶地在两位主人公之间横插一杠,连累得一对有情人情路坎坷情海汹涌闹了半天就是不得终成眷属。
果然最后我也像普遍妨碍主角幸福的可悲配角一样,不仅被当垃圾障碍彻底扫清了,还顺带落得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来大快人心。
我抬头看看,又失败地发现我执意贴在墙上的几幅他的巨幅华丽写真海报被他拿掉了。
比起早就被我预测了命运的照片,还是这个比较让我气愤,不知道他扔到哪里了,我还一直很宝贝那些的。
罢了,什么时候了,还计较这些。
02
在我继续细心观察房子内部设施的变化以寻求进一步打击的时候,他已经进了浴室。因为那半径三米的自由活动范围,我还不用卑鄙地以和他被迫绑定为借口去偷看人家洗澡,即便如此,隔着我险恶用心挑选的磨砂玻璃门,从透出浴室的一点微光里仍然能够看到那高挑完美的身形。
现在看到他还要色心顿起,我非常泄气。本来以为死了就能逃开的,可曾想居然真的做到了迷途不知返的境界,连人都死了心都还是在他身上。
只是总算还值得宽慰,因为死了,所以再也不能从他身上索求什么,再也不能强迫他屈尊纡贵地天天对着我卑微掉价的一厢情愿。
这就是我从死亡那里得到的少得可怜的好处。
灵魂好像是不用睡觉的,反正我就这样看他看到大半夜,没有丝毫倦意。于是我就贪了这个便宜,在他进入梦乡之后贪婪地看,好像要把我多少年来没能看够的全部补回来。
现在总算不能摸,不能抱,就只能看着,但也感觉很满足。
我真是病入膏肓,无药可医。
十年了,我早该知足。
十年,犹记当初的纯真岁月,我们一起驰骋绿茵球场,一起笑着,壮志雄心地击掌盟誓说踢完青年杯就一起晋级,将来一辈子一起踢球。
谁都知道当时在学校最出风头的洛予辰同学的名言就是: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
还记得他穿着球衣英姿勃发,逆着夕阳回过头笑着,年轻的脸上放射着绚烂的光华。
他说,有肖恒在后方,我最放心了。
因为这一句,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我偷偷花了多少时间,做了多少努力,受了多少伤,风雨无阻义无反顾,就只是为了能站在后方看着阳光下他冲向对面的背影,为了胜利后他灿烂的笑容和大大的拥抱。
那时候,他当我是最好的朋友,我缩在壳里披着最好朋友的外衣,肆意享受着他的温暖,奢侈地挥霍青春,无怨无悔。
那时候什么都还没有发生,什么都还没有变故,是真正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青春年华。
那段日子永远是我记忆中的珍宝。
后来啊,真的发生了好多事,好多事,让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
算了吧,我摇摇头,现在也不是我情伤的时候,反正总归阴阳两隔了,算是远到了尽头,就好像被压入大牢里多年的重罪犯战战兢兢地等啊等终于得了一个立即枪毙的判决,虽然不服,但终于再也不用继续难过继续害怕并徒劳无功地试图挽回。
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奈何桥。
我才发现我的情商很高,这种时候仍然能够开玩笑并自得其乐。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已经亮了。我被刺耳的闹锺声吓了一跳,很不习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定闹锺,我喜欢亲自叫他起床,早上五点锺我一定会醒,比闹锺还准时。
坚持亲自叫他起床,是由于我别喜欢起床的时候那个迷迷糊糊的洛予辰,因为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看我的眼神才不会那么冷漠,也只有他迷迷糊糊的时候,我无论做什么,他才不会轻易就生气。
于是我就可以稍微放纵一点,偷偷地做点小动作,装成我们是非常相爱非常幸福的一对儿的样子。
他一向没有起床气,今天却很没好气地按掉闹锺,磨蹭着从沙发上起来,随便洗漱了一下,换衣,出门。
没有吃早点。
他从少年时胃就不好,以前每天早晨我都提前给他热好牛奶搭配好营养丰富的食物,虽然他每次都很不耐烦,但是哄哄的话多少会吃一点,而现在……我就只能看着,一点办法也没有。
被看不见的力量拖着进到车里,看着他没有表情的脸,我开始严重地自嘲。人都死了,还要替他操心,我未免管得太宽泛了一点,他吃不吃东西当心不当心自己的身体现在已经完全和我无关。
生前我做得那一切独角戏他就已经不稀罕,此时此刻终于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贱。
于是我不看他,扭头看车窗,却看到暗色的玻璃上倒映着他的侧脸,没有我的影子。
真是见鬼了。
自己倒是看得到自己的手脚,但是在所有具有反射作用的物体里,完全看不到。
根本碰不到东西,不是穿过,就是被穿过。
其实我是可以出声的,我听得到自己的声音,但是没有别人听得到。
没有人知道我的存在,我根本就是被全世界抛弃了。
算了,即使我郁闷我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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