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老四跻拉着鞋,从屋里蹿了出来,手里可还没忘他那一杆走到哪里都拎着的旱烟枪。人家能掐会算的半仙儿手里都举个招魂幡子啥的,就只有咱丰四爷,每每在后脖梗子那里杵一杆烟枪。
红姑奶奶系好衣襟,扎好腰带,一脚迈出门坷垃还一边儿拢着头发,牙上叼着一根红头绳,将头发在脑后利落地挽起一个髻子,用头绳扎牢靠。
顷刻之间,山脚下,隆隆的炮声响起,脚下的大地震颤起来,地动山摇,整座山仿佛随时会从芯儿里崩塌沦陷。
半山腰腾起一团一团蘑菇云样的炙焰,火苗瞬间吞噬四周的草木,烈风之中愈烧愈旺,柱状的黑烟卷裹弥漫,迸碎的岩石和枯木草屑漫天咆哮。
一颗炮弹自山脚下呼啸而来,轰塌了寨门口刚刚修竣的那座碉楼。
又一颗炮弹向另一方向呼啸而过,夷平了一排土坯房,张艺兴和大掌柜的新房眼看着就歇菜了。
山下敌军的阵地寸寸前推,步步紧逼。马家军是看准了土匪们枪法好,却没有炮,因此根本不上骑兵近战硬拼,而是直接用重武器轰山,将山寨夷为平地。再这么轰下去,整座野马山都要被削掉一层盖子。
下一个沦陷的是寨门一侧的小山峁,张艺兴每日练功的清净地方,被两颗炮弹炸碎,土石崩塌下来,直接埋住了半个场院,躲闪不及的几个伙计被直接活埋,黄土遮天蔽日。
恰在这时,滚滚浓烟之中,四散迸飞的碎石之后,甩出一根结实的藤条,如蛟龙出涧,长蛇飞舞,轻盈而熟悉的身影荡着藤蔓,硝烟火石之中一跃而出!
玉容之上凤目凛然,半空之中长发纷卷。青烟迷雾内隐隐可见,一只火凤张开双翼,掠空而来。四下里的火舌仿佛就要舔上小凤儿的发梢和羽翼,将少年吞噬,却追逐不上这一枚迅捷灵动的幻影,只能眼睁睁在他身后张牙舞爪,咬牙切齿。
大掌柜大吼一声:“张艺兴!”
少年细目之内睛光一闪,瞥见男人,脚尖飞踏空中翻滚的一块岩石,彩凤追云式,扑进大掌柜怀中。
胸膛撞上了胸膛,各自的手指紧紧薅住对方的衣领。大掌柜的两只大手抱住张艺兴的小脑袋撕扯,指力都快要将小脑壳揉碎,低声骂道:“你他娘的跑哪儿去了?!老子叫你不要乱跑!!!”
张艺兴赶忙说道:“后山南麓有人攻上来了!”
“看清楚是啥人么?”
“看不清,不像治安团,也不是马家军的大头兵!长枪短枪,没有马,来的很多!”
男人面色阴沉,还没有张口,张艺兴已经卸剑在手,目光坚定,紧随大掌柜左右。那架势就是要与男人并肩作战,与山寨共存共亡。
这时,山下幸存的几个岗哨,个个头上身上都带着伤淌着血,逃进寨子来。
没有好消息。
重炮之后是马家军最剽悍的第二师精骑兵团。这王牌师团可不是马大师长领衔的那个大烟鬼师,而是当年马云芳在甘南、川北,与四川军阀刘志勋掐架时所用之精锐部队,可谓战功赫赫。
派这样一只在关内打军阀、拼红匪的队伍,跑到关外来剿土匪,纯粹是杀鸡祭出牛刀。当然,野马山大掌柜绝对不是一只蔫得没有反抗能力的鸡。可马大帅这一次的歇斯底里,着实出人意料,看来是不仅要一血玉门关之耻,还要为自家兄弟所受之辱报仇泄愤!
孙红雷的两枚招子缓缓眯成了一条线,眼眶通红,瞳仁之中映着漫山遍野的熊熊火光,这时转头问道:“四爷?说说看!”
丰老四凑近大掌柜,低声说道:“马家军此役的路数,想必是先把绺子给轰平,之后上骑兵。山峦险峻,道路狭窄,他们的骑兵一时半会儿还上不来,步兵贸然上来怕没有优势,因此现下拖着。”
“嗯。”
“反倒是后山那一伙人麻烦,如此这般两下夹攻,咱们腹背受敌,到时万一陷入重围,恐怕不好脱身。”
“你的意思呢?”
书生附耳,用只有大掌柜能听到的声音耳语:“看这般情形,马军长至少派了一个旅。对方竟会用一个旅打咱们一个团,人多势众,咱们人数吃亏,又缺少重武器,恐怕硬拼不过。当家的如果要撤,就尽早撤,走得越快越好。”
“哼!四爷说的正合俺的心思……”
人群之中,大掌柜拎起手中的枪掂了掂,神色冷峻而镇定,缓缓向四周的头领和伙计下了命令:“就给大伙一泡尿的功夫,收拾利索,回来一齐走!各人带着各人的家伙,把能拿的枪和子弹全部背上,其他零碎玩意儿全都撇下,撒腿子!!!”
张艺兴没有料到,大掌柜这么轻易就决定放弃经营多年的这座绺子,弃寨逃跑。
在小凤儿心里,大丈夫宁折不弯,宁死不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所以他是宁愿死战也要帮助男人保卫城池不失,怎么能动不动就撒腿子呢?
可是在土匪响马的心里,一座山寨有什么重要?
做土匪,最重要的不是家,而是枪,比枪更重要的,是脖颈上的这一颗脑袋。
只有你们古代那些顽固不化的将军才会为了替皇帝老子卖命,为着一世武勋,死守城池,死战不降,与城郭共存亡。当初就为了那一块河套地区,大汉朝就派出去多少代的将军,打来打去,寸土必争。
咱野马山大掌柜的战争观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咱就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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