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年来一直是这样的人,只是旁人根本看不穿我,我培养自己成为博学多闻,健谈风趣,易于相处的人,我很成功,我的确也喜欢聊天,喜欢和一群人在一起的感觉,我很享受掌控周围人情绪的时刻,看到他们因为我的话而激动、低落、欢笑时,我真的感到无比的快乐和满足。因为我可以轻易掌握旁人的情绪,所以我很有人缘,我从小就是人群中亮眼的一员。有的人天生就喜欢在团体中做领导者,用各种手段支配旁人,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令旁人依赖我,我掌握他们的情绪起伏。
“南英,你现在做什么?”
“耍耍嘴皮子。靠这张脸和这张嘴骗点钱呗。”
“哈哈……”
“别开玩笑了,说真的,你究竟在做什么?”
“真的是这样啊,我这么严肃认真的表情,你们就没有看出来吗?”
路路笑眯眯的走了过来,解释道:“他是广告公司公关部经理,做得十分成功呢!”
“想也知道,南英是个聪明人,我们班这么多人里,我们都看好南英!”
我浅笑,说:“别夸我,我经不住人夸的。而且我当年的成绩又不好。”
我没有喜欢过学习,从来也没有打心里渴望过上学和写作业,或许大部分的人都和我一样?但我确实可以看到有些人是真的热爱学习,李立齐就是一个,他总是像只麻雀般在我耳朵边阐述学习的无限益处和乐趣,他说他觉得有知识的人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所以他努力学习各种知识,这样做只是为了实现他的理想。可无论他怎么说,我还是无法用心的去上课听讲。不过我或许真的是有一些小聪明的,我的成绩一直维持在中上等,说句实话,我从来都没有努力过,可就是可以做到八十分以上。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我并不喜爱读书,可偏偏可以做到令人羡慕,而有些人一门心思都花在用功读书上了,却还是学得一知半解。
从小到大我都没有真正喜欢过什么,无论在做什么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都只要使用七、八成的力气就可以做得很好,所以我觉得从中无法获得乐趣,而我会有一时快乐感觉的只是在接触一样新事物的时候,但很快我掌握了它的大概,随即我也就抛开了它。学习于我是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无法喜欢它。很自负?没错,可这是事实。不过,如今想来,也因为此,我从来没有将一样东西掌握到百分之百。
“路平,你和南英还是和过去一样好啊!”
路路在不远处和一群已婚女子聊天,她始终是她们之中最亮眼的一个,不矫情,不做作,自立自主,从不依附于他人生存。她是我的好朋友,从小到大都是。
“南英啊,只愿意和我在一起。”路路冲我抛了个媚眼,引来周围人的笑声。“可是本小姐的追求者可是多得要用车皮来计算呢。”她的话又惹来众人的笑声,还有男人们的倾慕,女人们的艳羡。
“韩南英,你这家伙永远令人嫉妒,我们学校的校花都被你得到了。”
喜欢困沙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