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预想的那样,落在门外,而是好巧不巧地落在了老班的鞋子上。
班里又是一阵狂笑,罗琦抿着嘴偷偷抬眸瞄了一眼老班,见他一副有苦难言的表情。
老班沉了脸对着两人道:“你们两个,下了课,给我把地拖干净。还有啊,你们不要把雪带到教室里来,你看这地给你们弄得。然后大家把书拿出来,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英语课代表上来领读吧!”他在教室里呆了一会儿,便出去了。
只听得有气无力的朗读声中,隐隐有人在小声说话:
“等下你去拖。”
“拖什么呀,等会它自己就干了。”
☆、第10章
日记2016年5月晴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我不得而知。也许是那次我回头看你时,那个正在椅子上大笑的你吸引了我的注意。那一抹笑,如同一束阳光,在那瞬间,温暖了置身于寒冷中的我。自那以后,我开始无意识的关注你,也从此深深地陷入其中。只要你站在我面前,只要不与你目光交接,我的视线永远落在你的身上。
但是,今天我是不是应该要跟你说一声再见,但是我依然放不开心里的你......
高一第二个学期结束前的那场雪是分别前的狂欢。
那场雪中的每个人都在狂欢,同学间你来我往的追逐嬉闹,班级之间掀起抗衡——打雪仗,整个年级之间的“礼尚往来”——丢雪球。
四四方方的教学楼里,雪球肆意地飞着,从一楼丢向三楼,从这边楼层丢到对面楼层,不同角度的抛物线交杂在一起,成了一首青春的交响乐,同学们扬起的雪在在空中散成漫天的青春,在阳光下五光十色。
教学楼里人声鼎沸,热闹至极。不知谁的雪球砸中了在走廊上行走的教导主任,最终这场狂欢瞬间息影,刚刚被释放出来的同学们又被关回了笼子里,看书学习。
而至始自终,李则卿都是这场青春里的旁观者。
高二下便要文理分班,虽是有些不舍,但李则卿还是选择了文科。而其他选择理科的同学仍旧留在原来班级,李则卿被分到了高二(17)班,教学楼也由一楼搬到了二楼。
再次见到陆铭悠打照面的机会寥寥无几,只有每周一天气好校领导有话讲的时候才能见上一面,那就是周一的国旗下讲话。
虽隔得比较远,但是李则卿每次一回头总是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找到他的身影。其他时间要是再见面就要碰运气了,运气差的时候一个学期也碰不上一面。
高二的日子,李则卿过得平淡如水,说到缘分那就是有何赵雯一个班,这次到不是同桌了而是前后桌。
赵雯还是同样的性子,就连她的成绩也跟人一样没什么变化。她的好闺蜜留在了理科班,不过她从来不缺朋友,新的班里又有她认识的人,她还是没心没肺地整天嘻嘻哈哈的,和李则卿毕竟是一年同桌,所以相比较而言,两人的关系显得更为地熟稔。
李则卿本来是留了个刘海,但由于太热,她把刘海梳了上去,两边挂下一小戳头发,倒不是她特意弄的,而是头发不听她使唤,老滑下来,每次看镜子,都觉得这发型特别的丑,有点像古代社会里日本武士的发型。
这天她刚上完体育课,头发乱糟糟的,她随意用夹子往头上一夹,也不管好不好看,反正也没什么在乎的人看见。但这天好巧不巧地排队的时候,陆铭悠正好打好饭从旁边路过。
李则卿和他对视了一眼,随即挪开眼睛,面上虽若无其事,心里却懊悔死了,用手顺了顺头发,转了一圈,也没什么可以照见自己模样的东西,她心道:“他肯定在想,一年多不见,越长越丑了。”
其实李则卿多想了,陆铭悠根本就不在乎,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印证这个观点。
这天傍晚,吃完饭,天空中还留有些余晖,呈现一片橘红色。李则卿从食堂慢悠悠地踱回二楼的教室。
当她走到楼梯转角处正要上楼时,两个人的身影映入她的眼帘,其中一人正是陆铭悠,另外一人李则卿也认识,是以前高一时候的同班同学冯欣。
眼前的两个人在黑漆漆的楼道里谈论着什么,女生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两人之间有什么。
东想西想地挨到第二日,赵雯一来,李则卿就找机会我问道:“我今天在楼梯口碰到陆铭悠和冯欣了,他们是不是........”
赵雯一听,脸上没什么惊讶的表情,边找她的作业本边说道:“哦呦,他们呀,在一起了。”
听到这句话,李则卿心地一跳,大脑像死机了一般,有一会儿的失神。
赵雯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头来道:“哇,你不会不知道吧,他们早就在一起了。有人天天看见他们放了学偷偷牵手走在外面的马路上,老师也碰见过,不过老师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李则卿不死心似的,故作笑容继续问道:“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不知道?”
赵雯笑道,又回去继续找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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