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脚边亲昵地蹭了蹭。
于渺渺伸手摸了摸猫咪毛茸茸的脑袋,眼前仿佛又看到他冷冷清清的身影。
三年的时光似乎并没有让她成长起来,因为如果时光倒流,她还是会选择喜欢上他。
……
那一天后来,发生了什么呢?
于渺渺记不清了。
她只知道,她从白天等到晚上,始终没能等来她喜欢的人。
孤零零的操场后面,她一个人抱膝坐着,漫无目的看着天。
颜倦那么喜欢看天,可是她到现在都没勇气问,天空中到底有什么吸引着他。
他现在在哪里呢?在做什么?看到自己的短信和电话了吗?
他为什么不来呢……
原来一个人看着太阳落下,月亮升起,是这么孤独。
不记得自己到底等了多久,耳边响起刺耳的下课铃声,连晚自习都已经结束。
她告诉自己再等等,万一颜倦正在赶过来的路上呢。
“哎,那个小姑娘,你怎么还没走啊?”
忽然,一阵刺眼的手电筒白光照过来,于渺渺难受地闭了闭眼,再睁开的时候,又看到那个在门口执勤的老大爷。
“学校马上就要锁门啦,快回家吧,别让你父母担心。”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于渺渺总觉得他的语气里带着叹息。
她开口,声音有些沙哑:“我不能走,我等的人还没来……”
“哎呀,我说你们这些小姑娘,怎么一个个都那么傻,他到现在都没来,肯定是不会来了,你快回家吧,别等了。”
他到现在都没来,肯定是不会来了。
眼泪终于忍不住滂沱落下,于渺渺把头埋进膝盖里,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是不是这三年,不过是她一厢情愿。
“渺渺,你怎么在这?”
这个声音猝不及防地响起来,音量很高,远远传来,无比清晰。
于渺渺还没来得及抬头看看,就听到老大爷欣慰的声音:“哎呀,你等的人来了!”
眼前已经被泪水模糊成一片,她现在也顾不上形象,用手背胡乱擦了擦,抬起头,看到一个高挑的男生快步朝她跑过来。
借着手电筒传来的刺眼光线,她终于看清,这个人是程立轩。
像是一盆冷水浇下来。
她做了三年的美梦,终于惊醒。
她突然明白过来,就像小王子最后还是离开了狐狸,这偌大的世界上,自己也没办法再找到第二个颜倦。
耳边嗡嗡作响,她忽然间什么也听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声音,一遍遍提醒她:
那些模糊在风里的话,别当真,都忘了吧。
“你也很好,不用自卑。”
“你有什么,关于我的愿望吗?”
“你是不是喜欢我?”
“不管是现在的于渺渺,还是十年后的于渺渺,在我心里,永远都不会变。”
……
可你最终,还是把她丢下了。
第64章六十四篇日记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等些什么,又在坚持些什么。
……
原来时间,并不是抚平一切的良药。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日子过得像无声的旧电影,粗糙又模糊。
偶尔午夜梦回,于渺渺梦中惊醒,总是会觉得怅然若失。
因为,这么漫长的岁月里,她最想要的东西,都没能抓在手里。
2009届连州市的高考成绩出来,的确让很多老师和同学大吃一惊,因为于渺渺竟然真的考进了她的第一志愿,北京外国语大学。
于爸爸于妈妈高兴地合不拢嘴,庆祝之余,顺便告诉了她另外一个“好”消息。
因为于爸爸工作能力出众所以升了职,领导要把他调到公司总部去,这也意味着,于渺渺要搬家了。
一切都来得既仓促又顺理成章,于渺渺抱着小小的箱子跟着父母一步步走下楼梯的时候,回首前尘往事,恍如一梦黄粱。
上车之前,她不死心地拿出手机,最后一次拨通了那个号码。
依旧无人接听。
她下意识抱紧了手里的箱子,那里面放着所有他曾经给她的宝贝,忍住泪意,发过去一条好友消息。
【爱爬树的鱼:颜倦,我要搬去莲花市了。如果你看到了我的消息,请联系我,好吗?】
上帝最后一笔落得太急太快,连一个道别的机会都没给他们留下。
十七岁的于渺渺,终于失去了十七岁的颜倦。
***
2011年。
圣诞节那天,于渺渺包了几个平安果,去交大找陆启。
她到达交大的时候,陆启还在实验室里跟教授做研究,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在校园里闲逛,恰好走到了女生宿舍楼下。
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有活动,女生宿舍楼下此刻围了很多人,地上里里外外还摆放着很多蜡烛,极其热闹。
于渺渺站在一旁光秃秃的梧桐树下,看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大概是哪个男生要告白。
挑在今天晚上,还这么大阵仗,实在是挺浪漫的。
她远远看着,没过多久,忽的听到有人吹了声口哨,然后,她听到那个嚣张又倨傲的声音透过喇叭,清晰地传出来。
他在高声说:“许慕迟爱颜晞,长长久久,一生一世。”
思绪一片混沌,于渺渺怔忡良久,终于记起来,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匆匆踮起脚往人群里望过去,她这才看到,地面上明明灭灭闪烁着的蜡烛,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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