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吧,沈夫人原先出身贫寒,沈家人不看中家世,只看女子的贤良淑德,你的德行没问题,好好勾引勾引我大哥,万一你跟我哥的好事成了,还可以帮帮我呢。”
我翻了个白眼,“你想多了,我臭名昭著,怕是平常人家也不敢娶我进门。”
白曼薇仓促地说道:“我那个无良爹虽然对不起我娘,可他是明察秋毫的人,性子正气凛然,放心吧你。”
“.........。”
她说完话,装模作样地看看手,嘟哝道:“哎呀,削了个苹果,手里黏糊糊的,我去洗手了,大哥,小百合,你们慢慢聊。”
白曼薇一溜烟地跑了。
青年走进来摘下了大檐军帽,头上便露出了干净的短发,他一袭军装英姿勃勃,如同原野之上的白杨树,挺拔,质朴,严肃却不缺乏温和。
我客套道:“贵客请坐,行动不便,失礼莫怪。”
沈斯宁拉开椅子,顺势落座,他把军帽规整放在了一旁的凳子上,方问:“你的伤好多了吗?”
“好多了。”
“那就好...可否赏脸,唱一曲?”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缓缓开唱。
沈斯宁安静地靠在椅子上闭目听曲,他的手无意放在膝盖上轻敲,那只食指敲的越来越慢,最终不动。他的呼吸匀称而有节律,神情安详,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我拿书过来看,不去扰他。
“砰砰砰砰砰!!”门外的敲门声一瞬惊醒了沈斯宁,他瞬间皱起眉宇,神色有些烦闷,沈斯宁阴郁着一张脸去开门,他张望一下外面,疑惑道:“怎么没人。”
又听他询问青云堂的人,是何人敲门。
答案如我所料,是白曼薇。她敲门的节奏是五下,寻常人是三下。我知道她安的什么心思,想撮合我和沈斯宁罢了。
沈斯宁不慌不忙的过来拿起军帽戴上,他微笑道:“好好的午睡被不安分的二妹给扰醒,她的性子实在顽皮,我有事就先走了,你务必保养好身体,祝你安康。”
我不亲近也不疏离,“多谢,慢走不送。”
沈斯宁朝门那边儿走了几步,那双黑色军靴又顿住了,他辗转回头,摸一摸鼻子,温和道:“家里虽买了你的唱片,毕竟是机器里的声音,听起来还是有冰冷之感,没有真人所唱的有感觉,你好好修养,早日回夜巴黎。”
我恍然,原来是想听歌了,我点头道:“一定。”
沈斯宁前脚刚走,白曼薇后脚就进来念叨我,“小百合,我哥那么好的男人,你不心动吗?你们两个相处,居然说不了几句话,一个唱歌,一个睡觉,就完了?真是有意思,陌生人之间...也没这么无趣吧。”
我扬起标准的微笑,“就是这么无趣,除了三爷,我的心动不了。”
“.........。”
两个月过得极快,杜若笙亲自来接我回紫荆园,周围保护的人多了一圈。如狼似虎的阴险人暗藏在我们周围,杜若笙嘱咐我最好不要出门,即使他不说,我也不会跑出去当移动的靶子。
我如今对摩登女郎的位置没了任何兴趣,我只专注于大不列颠语,在离开他之前,我一定要看明白那本手记。
以前总觉一年很远,可是我和杜筠徵约定的那个一年过得极快,时间好像越来越少了,少的那么不经意,少的那么快,少的让我焦虑。
我在紫荆园足不出户的日子里,白曼薇不见得比我好过,那一日天气阴雨绵绵,建园来了一个小丫鬟哭天喊地的求见我,来者叫鸳鸯,是白曼薇在建园的贴身婢女。
我一听鸳鸯的名字,仓促放下书,匆匆打伞下楼了。我还没问鸳鸯是怎么了,她就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紧紧抱着我的双腿,我见犹怜地哭嚎道:“赵小姐!你快去救救我家姐姐吧!她近来抽了大烟,神志不清,在黄浦江上要自杀,你一定劝得住她!”
我二话不说,提起鸳鸯朝外跑,紫荆园里的保镖跟在我后面保护,他们劝阻我不要出门,我充耳未闻。鸳鸯同我说,她来时已经派人去找许清河了,我倒没心思听许清河怎么样,而是责备的问她:“你姐姐抽大烟,你怎么不早跟我说!”
鸳鸯见识少,人也不算机灵,她眼泪汪汪的委屈道:“姐姐跟我说大烟是好东西,我就以为确实是好东西,看她那么享受的样子,我哪里知道好不好,她今日爬上了黄浦江,我才觉得大烟不是好东西。”
黄浦江离紫荆园不远,跑了两三里远近便到了。我淋得跟落汤鸡似的,远远的便看见有一朱红旗袍的女子在江边摇摇欲坠,她扒拉着栏杆,醉生梦死地笑。
细雨已经变成了滂沱大雨,此时江边没有什么人。许清河在一旁好言好语的哄白曼薇下来,我靠近后,一起加入劝说。
才几个月没见,她竟消瘦了如此多,颧骨也显出来了,巴掌大小的脸上只剩憔悴和苍白,她的烟熏妆已经被大雨给晕湿,眼圈上黑糊糊的一团,还有黑色的两条水痕挂在脸上,看起来甚为滑稽。
我却半点笑不出来。
每次我们稍微靠近一点,白曼薇便松了一只手,厉声威胁道:“别过来!过来我就全放了!也解脱了!”
我们不敢靠得太近,白曼薇忽而哭哭啼啼,她指着许清河,像个孩子一样恸哭流涕:“许清河!你也骗我!你这个阴险的小人!你们都不要我,都不爱我!我把一颗心都给了你!你却告诉我,你爱的是别人!你将我置于何地!”
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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