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错的地方离自己上班的地方也不算太远,有直达的公交车。
当初林叶买下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医生原来是个高薪职业,不过她不喜欢林叶的装修风格,没有人气,穿衣是以黑白灰为主,装修也秉持着他一贯的风格,范可儿想反对的时候为时已晚,林叶已经成功入住,她大意了他是个办事效率极高的人,但也并不阻碍范可儿对它的重新改造,窗帘、沙发套都焕然一新,选的都是比较温暖的颜色,还陆陆续续的添置了许多精致的小摆件。
她以为林叶会大动干戈,没想到他却选择视而不见。
可儿到的时候已是下午五点多了,蹑手蹑脚的开门、换鞋,看见林叶趟在沙发上看书,倒是把自己吓了一跳,“你没睡觉啊”?
林叶闲适地翻了一页,依旧专注的看着书,对来人听而不闻,“照你这个意思,医生休息的时候难道只能睡觉不成”?
可儿在卫手间洗手,悠悠的飘来一句,“不是吗”?
林叶放下书,起身把范可儿丢在玄关处的东西提到厨房里,归纳分类,疑惑,“你怎么买了这么多洗发水”?
可儿从卫生间出来,没想到林叶会问,一时无措,说话结结巴巴,“那个…超市搞促销,便宜就多买了些”。
林叶转而回头问,“那不应该是一个牌子的,怎么每个牌子都有”?
“现在都组合搞活动,你不常去超市你不知道”,蒙混过关,范可儿不自觉地用手摸自己的后颈。
“是吗”?林叶笑而不语。
“我饿了”,可儿适时地转移了话题。
林叶的厨艺,可儿只能望而却步,她感叹老天的不公,有的人什么都会,有的人什么都不会,最可恨的的是一种人,叫一学就会。
她每次都想认真的拜师学艺,林叶总会有各种理由,说下次吧,这“下次”都听了好些年了,她很纳闷他为什么就不收她为徒,她虽不至于一教就会,但也算孺子可教也。
有些事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林叶三下五除二的就端上来了三菜一汤,红烧排骨、西红柿炒鸡蛋、蚝油生菜、养菌汤,都是范可儿喜欢吃的。范可儿一边吃着一边挑三拣四,嫌这个咸了这个淡了,说是他好久没下厨了,手艺都退步了,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最后总结还不如把这一身厨艺传授于她,省的以后后继无人,当事人专心致志的看着新闻联播。
“你们局里最近不忙吗”?
“还好”,范可儿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兴致勃勃地说道,“过几天x电影要上了,你不是最喜欢周星驰吗,一起去看呗”?
林叶看着面前的可儿不忍拒绝,可是又不得不,“可儿,我没有时间”,说的斩钉截铁。
“林叶,你又要开始了吗?这么多年了你这陈词滥调,你说不腻我都听腻了,无非就是我还太小,现在的喜欢不是真正的喜欢,我们不合适,你总会遇见那个合适的人之类的”,她不在意的笑道,“林叶,合不合适是我说了算的,再说了喜欢你是我的事,我逼你喜欢我了吗?没有吧!我也没让你不喜欢别人啊!对了,我可以吃饭了吗”?
面对可儿的“胡搅蛮缠”,林叶从来都是毫无抵抗力,他劝过她,他凶过她,他不理过她,他躲过她,他守则她攻,他攻则她守。
林叶和范可儿第一次历史性会面是在别人的婚礼上,那是林叶八岁,范可儿才不到一岁,当时林叶觉得怀里的小孩子特别可爱,他逗她,她就笑。
多年以后,回想起那次婚礼,他早已遗忘了当时婚礼的那对新人,可是他只记得婴儿时的她。
她慢慢长大,她开始会走路、会说话、会叫他的名字,直到懂事,她向所有人宣布,她喜欢他,长大了她要嫁给自己,所有人包括自己都没有当真过,一笑而过,没想到她却放在了心上,林叶以为自己的拒绝会让她知难而退,只是没有想到她却迎难而上,越挫越勇。他问过她,为什么偏偏就喜欢自己,她回答的正义凛然“你好看呗”,每每想起来他都觉得荒诞无理,他知道那不是真正的原因,后来也就听之任之了,维持现状就是最好的办法了,当然对于林叶来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范可儿把碗递到林叶的面前,吩咐道,“再给我盛碗饭,能不能换个台”!
林叶照旧做了。
吃完饭,范可儿非常自觉地躺在沙发上翻起了林叶看的那本书,不过可惜全是英文,范可儿上学的时候英语成绩还算不错,显然这本书超出了认知范畴,所以这应试教育下的产物真是见仁见智了。
林叶在厨房里忙着刷盘子洗碗,打扫卫生,瞥见可儿拿着自己的书在那里瘪嘴摇头,开口教育,“刚吃完饭就躺在沙发上,你这胃跟着你也是遭罪了,起来走走”。
“现在流行葛优瘫”,说完但还是极不情愿的从沙发上起来,范可儿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钟,已经快九点了,便说道,“我得走了,明儿还得早起呐”。
“我送你”,他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不用了,现在还有公交车,经济实惠,绿色环保”。
林叶随便套了件衣服,拿起放在玄关处架子上的钥匙,边穿鞋边说,“我是怕别人有危险”。
到家的时候,已经九点半多了,洗漱完毕,只听见手机“叮”的一声响,发件人林叶,已安全到家,勿念。范可儿笑道,倒是挺自觉。
躺在床上,思绪飘到了五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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