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下了狠劲儿,磕得脑门上青紫一块,脖子上还印着昨晚被人掐出来的红痕,落魄地好像村子里的野狗,她站起来,抹了抹额上的汗珠,声音静的骇人:“姐,你休息吧,我去医院照看梁霄。”
作者有话要说: 啥时候写到肉啊,急。
☆、第四十二章
凌夙换了无菌服,跟在医护人员后面,进了icu。
梁霄就躺在那里。
初中时,他个头就已经蹿到一米八了,身材劲瘦却矫健,特别喜欢打篮球。那时候她还不高,他成天叫她矮冬瓜,劝她和自己一起打篮球,这样才长个儿。
他们从小学开始,一路坐同桌。他父亲是夙县公安局南里派出所的所长,同学们背地里喊他官二代,他满不在乎跟她说,他爸爸是个十品芝麻官,比九品芝麻官还要再低一级别。
那时候的凌夙本就爱笑,身边再坐一个活宝儿,长年累月地合不拢嘴。他俩上课爱说小话,咬着耳朵絮絮叨叨,老师就喊他俩起来读课文。不管他俩读什么,班上同学都先“嘘”一声,然后一起咳嗽跺脚,阴阳怪气地大笑。那时候的梁霄特别贫,他总是举起书砸向桌子,动静大得吓人,震得整个教室都安静下来,然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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