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洗澡是不可能的事。她也不乐意黑乎乎的,即便顶着猪身,粉红色也比黑不溜秋的好看。
热水从花洒里喷下来,很快淋湿了李程程的身体。秦端挤了沐浴露往她身上抹开,不一会儿,白色的泡沫染黑,清澈的水也变得污浊不堪。
“下次再不能把自己弄这么脏,知道了吗,小家伙。还有下次,我会罚你的,嗯。”
秦端心平气和地说着话,李程程却无端感受到了一股危险。李程程乖巧地任秦端清洗,浑身脏兮兮的一点也不舒服,对于秦端的及时清洗,李程程完全没了抗拒。
半个小时后,李程程被秦端从浴室抱出来,浑身上下,无一丝脏污。吹风机的热风吹在她身上,暖洋洋的,催人欲睡。李程程之前又是爬椅子,又是写信,精神一直绷着,现在舒舒服服洗了个澡,吹着暖洋洋的风,站着就睡着了。
耳边不时响起“小家伙”三个字,李程程模模糊糊知道,秦端在叫她,但是眼皮垂得厉害,她根本睁不开。李程程顺从于猪的本能,把心一放,呼呼大睡。
彻底陷入黑甜梦乡前,一个念头浮上心头。她活得好像越来越像一头猪了,这样真的好吗?可是好困,有什么事,等睡醒以后再想吧。
一觉醒来,李程程口水流了一地,肚子发出咕咕的声响。秦端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李程程嗅一鼻子,肉多菜少,她的爱啊!
自从挨了一针,身体出现异常,又被秦端拘着不能离开以后,李程程就没断过肉。秦端每顿必吃肉,炒菜用的是荤油,没有半点养生概念。除非李程程绝食,或者想办法从秦端的眼皮子底下逃走,否则别想离开肉。
李程程不想饿死,暂时又逃不开,索性放开了肚皮吃。也许哪天疫苗对身体的作用突然就消失了,她又变回人身呢?就和当初她突然吃啥变啥一样。这个概率不高,也是一个盼头不是吗?
说来也怪,李程程来秦端家也有几天了,秦端的餐桌上极少出现猪肉之外的肉食。李程程吃得欢快的时候,心里总有那么一丝丝怀疑。
不过,这一丝怀疑很快就被再次登门的秦书同打消了。秦书同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最爱吃的是肉。从两人的话中,李程程了解到,秦书同最喜欢来秦端这里蹭饭。秦端做菜的手艺,在秦家是一绝,不过秦端在老宅是不下厨的。兼之性别为男,还是秦老爷子最喜欢的儿子,家里的人除秦老爷子外,不会轻易使唤他下厨,因此秦家人想吃秦端做的饭菜,真不容易。
秦书同最喜欢秦端做的肉菜,因此时不时来秦端家里蹭饭吃。茶前饭后,这个花花公子少不得说一回八卦,每次李程程都听得津津有味。秦端懒得和话唠秦书同搭话,秦书同的陪聊就成了李程程。几次接触下来,李程程由最开始的讨厌,到盼着秦书同上门八卦,心里转变速度之快,事后她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点玄幻。明明她一开始特烦秦书同来的,怎么会对他心生好感呢?
李程程决定和秦书同保持距离,丢饭碗丢人身自由的仇还没找秦书同报回来,不能被他三言两语收买。只是许晋安送信回去都好几天了,怎么还不过来?难不成半路上出意外了?
李程程心中有事,饭量随之少了一半。秦端十分担心,甚至抱着她跑了一趟简单的宠物医院,简单给她做了一个全身体检,得出一个结论。李程程就是吃多了不消化,他给秦端提出一个建议,每天带李程程出去遛弯消食。运动量大了,胃口自然好。
秦端公事繁忙,白天陪李程程遛弯消食的事就落到了轻松闲人秦书同身上。大约是之前和李程程有了沟通基础,秦书同爽快地答应了秦端的要求。第二天一早,秦书同破天荒起了个早床,来到秦端家里,将还在睡梦中的李程程抱到跑车前排座位上,一脚油门踩到底,飞出了秦端家所在的小区。
“哼唧哼唧。”要死了,开这么快,急着见阎王啊!要死别搭上我,我的好日子还没开始啊,混球。
李程程的尖叫声被风吹得一丁点儿都不剩,秦书同全程高速,也不知道闯了多少个红灯,超速多少,如果是一般小市民,跑这一趟,这辈子肯定与驾照无缘。
跑车停在了一座高大的城门外,秦书同刷脸成功,被门口的工作人员放行,跑车一溜烟地开进城
内,灵活地在人口密集的城内道路上快速前进。
李程程心里早把秦书同骂了八百遍。秦书同自己不要命,在路上飙车也就算了,搭上她是她不幸,但是进了城内,行人众多,还开快车,简直就是行走的杀器。世界上就是因为有秦书同这种马路杀手的存在,才加剧了行人的危险。上回秦书同被她一拳打倒在地上,她就不该担心他会被过路的车辆压死,那么快返回去找人。
秦书同一个急刹车,巨大的前倾力一推,李程程没抓住座椅,直接从椅子上滚下来。李程程摔得眼冒金星,脖子上一紧,项圈被秦书同捏在手里,拎着她下了车,一甩一甩地往前走。
李程程仿佛坐了一路过山车,好不容易落到一个安稳的怀抱里,没两分钟,一股香水味差点没把她熏晕了。李程程晕香水,不论浓淡。
“不是说公司的事太忙,抽不出时间过来?怎么,秦少现在有空了。”
酸溜溜的语气夹枪带棒,仿佛一剂解晕药,冲散了李程程的眩晕。她抬头一看,伊凡那张漂亮的脸蛋即刻印入她的眼帘。
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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