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是个行动派,想到就做,当天夜里,众人都歇下之后,她却在灯下,拿着张纸和一支用起来十分别扭的毛笔,在纸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只有她自己才看得懂的简体字,将摆摊需要准备的东西一一记下,甚至简单预算了一下花费,这样隔日一早起来就能去置办
“姐姐,早点睡吧,都累了一天了。”小环睡到半夜,看见温柔还在灯下冥思苦想,不由催了她一句。
“好了好了,就来了!”温柔嘴里应着,手里却还在不停的写,连众人的分工都详细列了出来。
早上让温妈妈去菜场采购煲汤的老鸭、鸭内脏、粉丝、豆腐和大量鸭血,回来她还得做家务。小环则负责在家里清洗原料、炸油豆腐。温刚,不用指望他做太多事,还是让他专心念书好,有闲的时候,替温妈妈和小环打打下手就行,至于叶昱,他的活就比较重了,要替温妈妈拎菜,要劈大量的柴,还必须跟着她出摊。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温柔在寻找租房的时候就打听过了,这里生意最好的时候是日落后的夜市,忙碌了一天后,大家都闲了,会出来四处逛逛,而这里一般人家都是一天吃两餐,逛着逛着肯定会肚子饿,免不了再吃点宵夜,因此夜间摆摊的盈利几乎是日间摆摊的一倍,她便打算摆个夜摊了,可是一介女流,夜里摆摊,若没有个男人跟着,别说惹人白眼了,她自己都觉得心里不安,再说她一个人也忙不过来啊,必须有人在旁洗碗收钱,这个人选,非叶昱莫属了!
温柔咬着毛笔头,回想起路上被灾民打劫的事情,觉得摆摊时若是女装出去,又是未婚少女的打扮,真的很不合适宜,也容易遇到危险,看来必须乔扮男装了。但是自从老寡妇辩出她的真实身份后,她就一点也不敢低估古人的智慧了,压根不认为她套件男装,戴个头巾别人就真把她当男人看了,因为她的身材和脸部轮廓,都是十分女性线条化的,再说声音也容易泄露她的性别,还有耳朵上那两个明显的耳洞……
唉,真是难办!
温柔头痛的揉了揉太阳,觉得眼睛实在酸涩得快要睁不开了,便在纸上胡乱添了一笔,写上男装一套后,便搁下笔,吹熄了灯,摸着黑上床睡了。
第二天温柔睁开眼时,见红日已满窗,再伸手一探睡在她身边的小环,却摸了个空,知道她已经起来了,不敢再贪睡,连忙穿衣起身,叠好被子后,去院子里打水洗脸。
她端着脸盆刚一掀帘子跨出房门,聚在厅上的人,都立刻停止了说话,瞪大眼睛望着她,尤其是温妈妈,一脸见了鬼似的惊恐,唯有小环,没有太惊讶,只是抿着嘴,轻轻的笑。
“干嘛这样看我?我脸上有蜜啊?”温柔诧异极了。
“姐,你昨晚干什么了?怎么……哈哈哈……”温刚强忍住笑意,可是话说到一半,还是爆笑出声,捧着肚子直唤哎哟。
温柔摸了摸自己的脸,没觉出什么异样,又向站在一旁,憋得脸上神情有些扭曲的叶昱道:“你说,我到底怎么了?”
叶昱扭过头去没有答话,但身子在轻轻颤抖,看样子也是忍笑忍得很辛苦。
最后还是温妈妈拿了面铜镜给她,让她自己照照去。温柔狐疑接过,心想这破镜子能照个鬼啊?磨得再亮,照出来的脸也是黄澄澄的模糊,仿佛肝炎晚期,不过想虽这样想,她还是举起铜镜,站到门边,迎着光照了照脸上,结果黑线的发现,自己的那张脸跟花猫有一拼,东一块西一块全是墨迹。
“这个——”温柔难堪的低下头去,心里在申辩,这可不能怪她,她以前可从来不用毛笔这类古老的写字工具,弄了一脸墨也在所难免嘛!不过想想还是有些尴尬,就连识字不多的温刚,也不会将自己弄成这个样啊!
小环见她有些窘,连忙替她解围道:“姐姐很厉害呢!昨儿写了大半夜的字,早起我瞧了瞧,一个也不认得。”
她说的是真心话,无论温柔写出来的字有多丑,她都是分辩不出来的,只觉得温柔样样都能干,连字都认得,比温刚都强多了。可是这话听在温柔耳里,她却觉得脸烧得更红了,撂下铜镜,就飞奔出门,打水洗脸去了。
不提温柔被羞跑了,单说温妈妈等人听了小环的话,可是惊讶的很。
“姐姐认字?”温刚奇道:“她没念过书啊,平日里也只给我买点字贴回来,让我对着练,除了九九乘法歌诀,她什么都没教过我。”
“是啊!”温妈妈附和道:“自从她自赵府赎身出来之后,仿佛啥都会了,从前她做出来的饭菜,味道还不如我呢!”
小环听了这些话,微张了口,半天没说出话来,她怎么依稀记得,她娘说过,温柔是进府前跟着隔壁的厨子学会做菜的呢?那温妈妈为啥说她从前不太会做菜?
唯有叶昱,从温柔出去后便默默立在一旁,也不说话,只微微拧着他的眉,听众人说话。
温柔洗漱完进来,看见大家还在那里七嘴八舌的议论,不禁压低声音道:“早上我们出去随便吃一点,采办点东西回来。”
“姐,你干嘛沉着声说话?”温刚不知她又在玩什么把戏了。
“噢,我要练习用男声说话。”温柔还是压着嗓音,但她无论怎么装,也学不出那种很男人的腔调,只能让声音听起来稍稍中性一点。
温妈妈一听这话,脸上肌肉立刻有些抽搐起来,恼道:“女孩儿家不规规矩矩的,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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