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纪正雄发现这两年自己的孙子沉闷的性格比从前好了许多,待他也不再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老爷子将一切都归功到明媚的身上,所以,心里的天平又悄悄向明媚的方向移了移。
当明媚端了茶毕恭毕敬喊他爷爷的时候,老爷子大手一挥,将纪氏财团百分之五的股份送给了明媚。
这些钱,够她挥霍无度好几辈子了。
当晚,明媚躺在纪淮安身下的时候有些小小的傲娇。
“纪淮安,以后我也不需要你养我了。”
“不养,我只喂你。”
纪淮安换了一种攻势。
两人之间的距离负得更多。
明媚忍不住惊呼:“纪淮安,你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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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乐乐重新回到q大上课。
秦朗忙着他的公司,只是偶尔打个电话问候一声。
这个男人真是准备放手了。
不离不弃,不纠缠。
做不成情人,就做她最好的朋友吧。
顾以珩则是每天雷打不动开车送小丫头上学放学,忙完公司的事情便早早回家伺候老婆儿子。
顾少辰一天天长大,迈了小短腿在花园里追着小二黑到处跑。
跑累了,照旧追不上,于是一屁股坐到地上开始撒野:“小二黑,你给滚,滚得远远的。”
凌乐乐怎么听,怎么觉得这话是如此的熟悉。
顾以珩揽了她的腰,但笑不语。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很快,又到了凌乐乐二十二岁的生日。
当天,顾以珩送了她一件生日礼物。
祛除疤痕的药膏。
那是他花巨资,让美国那边的制药研究所马不停蹄研究出来的。
临床结果表明,治愈情况几乎是百分百,并且没有任何毒副作用。
三个月之后,凌乐乐的容貌恢复如初。
她给秦朗送了过去。
秦朗接过,但是一直没用。
放在自己的床头天天看。
这是凌乐乐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想来也应该是最后一件。
关于他额头上的伤痕,同样,他觉得那是纪念。
就那样存留着吧。
……
穆同遵从他父母的意愿和一名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了。
女人乖巧懂事,很讨人喜欢。
年底,便传来穆家要添儿孙的消息。
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凌乐乐独自驱车去了帝都郊外的一栋出租房。
那里是宋小离和吴建国的家。
凌乐乐以为穆同给了吴建国一大笔钱财,父女俩至少应该是衣食无忧。
可事实上凌乐乐看到的却是家徒四壁,满目疮痍。
宋小离蜷缩在墙角,浑身脏乱,离得很远便能闻到她身上散发的阵阵恶臭。
她一直疯疯癫癫,怀里抱着一个破布娃娃,嘴里絮絮叨叨:“以珩,你看我们的儿子会笑了。来,来,你看他长牙了,小小的两颗,还咬人呢……”
念叨完便笑。
对着墙壁,或者窗户,或者桌子腿不停地傻笑。
腰上被人系了一根拇指粗的铁链,铁链的一头牢牢锁在门柱上。
凌乐乐鼻头一阵酸楚,特别是看到她浑身上下都布满了淤青的时候,她忍不住眼眶泛了红。
问隔壁的邻居。
邻居告诉凌乐乐,原因很简单,吴建国将钱全部拿去挥霍了。
不仅吃喝嫖赌,还吸毒。
这个当父亲的赌输了钱,或者是吸毒产生幻觉便拿宋小离撒气。
打骂,不给饭吃是常有的事情。
邻居都说可怜了这个姑娘,没了手,还毁容,也不知是造了什么孽了。
凌乐乐回家后将宋小离的情况告诉了顾以珩。
到底是陪伴顾以珩长大的女人,她狠不下心。
几天后,宋小离被送去了郊区的一所贵族疗养院。
那里有专门的医护照顾,虽然宋小离照旧疯疯癫癫,到底是不受皮肉之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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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乐乐二十四岁。
在一个向日葵花盛开的季节,她和顾以珩举行了盛世大婚。
凌乐乐穿着白色的婚纱,千娇百媚,顾盼生辉。
顾以珩黑色正装,身姿笔挺,优雅矜贵。
两人携手从红地毯走过。
男人轻声对凌乐乐耳语:“老婆,牵手就是一辈子。”
凌乐乐娇嗔:“必须是。”
男人的手指更加用力。
他的掌心就是他的全世界。
当天的婚礼轰动了整座帝都。
报媒铺天盖地渲染着这对情侣是如此恩爱厮守,苦尽甘来。
两人也被当做人人艳羡的典范。
其实,这并不是顾以珩和凌乐乐想要的。
两人的幸福,只要两人知道就好。
与别人没有任何关系啊。
但是,杜鸿文和顾闫伟不这么想。
动静搞得那么大,与两个老爷子脱不了干系。
人老了,喜欢热闹。
更何况就这么一个孙子,一个孙女。
舍不得委屈了。
顾少辰已经成胖小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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