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格美滋滋地想,如果自己和秦若蓝在这般如水的月色中相倚相偎,卿卿我我地说着情话,她的头温顺地靠在自己的肩头上,自己手搂着她柔软纤细的腰肢,再来一个那样挟带神秘电流的热吻,那是一件多么爽的事。
这么想着,张格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人间天堂,酒还没喝,便幸福得有种腾云驾雾,飘飘然的感觉。
旁边的小河清澈蜿蜒,盈盈的细碎的水波映着清亮月色,一直轻漾到河岸边,然后又扰银碎玉地将月色散化后,缓缓地荡漾了回去。
河岸两边是密密的小丛林。小丛林上方有疏朗秀美的凤凰树,这片土地大概是边城最后的精神家园和适合发呆晒太阳之处,保持着边城最原生态的地貌和建筑。
秦若蓝朝前走的方向是一幢连一幢原木搭成的房子,年久日深,烟熏日晒,木色已呈深黑色,这里的族人不知用了什么防腐涂料和方法,使这些原木久经风雨也不见腐朽。
房子与房子的间隙堆满大大的黄白色石头,用以分隔开不同的住户。
到边城两年来,张格还真没有到过这个地方,他问:“这是什么地方?”
“青城古寨,这里并未被世俗污染。流经你身边的这条河,叫青源江,边城境内的河流都发源于此地,它浇灌了世代的边城人,但能记得它的恐怕没有多少人。”秦若蓝答。
青城古寨、青源江,张格的数据库并没有这方面的资料,但他用心记住了,以后和秦若蓝举行婚礼的时候,他想,这里可考虑做婚礼现场。
秦若蓝走近的一幢房子上方插了一面旗子,上面写了一个稚拙的“酒”字,这竟然是一户买酒的民居。
檐前挂着灯笼,用当地族人自染的蓝布蒙了,发出蓝幽幽的亮光,更显得这儿幽深出尘。
门前开阔处摆了一溜粗糙木桌和树桩子,有一桌驴友模样的旅人在围桌闲坐。
有一脸相忠厚,肤色粗黑,和那位“通天神探”高乐天差不多风格的中年汉子走出来,见到秦若蓝,大是热情,显是他们关系熟络。
“妹子,好久不见,今天是想喝龙头酒还是金英糯米酒?”
“海哥,麻烦你,龙头酒和金英糯米酒各五斤,再炒一碟边城干笋、一碟自制米粉。”
“十斤酒?”张格吓了一大跳,他轻声问:“秦总,十斤酒你用来洗澡吗?”
海哥也有疑问:“就你两位?十斤酒,喝得完吗?你是不是还有其他朋友要来?”
“他是酒神,喝多少没问题。”秦若蓝指指张格。
她一边说,一边找了一张光线稍暗,远离人群的桌子坐下。
“我是酒神?秦总,不要说笑,我会酿酒,可我不太会喝酒。”张格坐到秦若蓝的对面。
“不会喝,就看着我喝,等会负责送我回去就可以了。”
不一会儿,好酒上桌,又把张格唬了一跳,酒是用两只青绿色、圆肚子足球大小的酒樽装上,“哐当”两声,海哥手拿着两只碗,分别摆在张格和秦若蓝面前,这种碗毫无任何装饰,粗坯制作,但那可是直径有十五公分的大海碗!
这种架势,张格只在那些古装片扮演大碗喝酒,大碗吃肉的戏份里才能看到,而且戏里面的酒可全都是水,全仗那些演技派装逼,装出喝酒喝得醉熏熏的样子。
☆、第四十八章 江边豪饮
他的经验和记忆中,酒是品着喝的,就是端着一只高脚杯,将少量美酒倒进杯子,然后轻轻摇晃,手上的温度不能传递到酒中,等美酒在杯中轻轻挂沫,才一小口一小口地啜下去。是啜,不是喝!
他认识上千种名酒,这些名酒的名称、年份、酿制方法都在他的数据库储存着,随时可以调出来,显摆一番。但现在看到的这两种酒,竟然让他傻眼了,龙头酒?金英糯米酒?什么东东?看来回去要好好脑补一下这些民间美酒。
思绪之间,秦若蓝已经提起酒樽“咕咕”几声,分别将脸前的两只大海碗满上了。她端起碗,向张格举了举,然后一仰头,“咕噜咕噜”爽快地一饮而尽,碗里的酒便一滴不剩。
张格小心地捧起碗,鼻中便闻得一阵甘醇但炽热的酒气,他喝了一口,哇靠,一股灼热和辛辣直扑喉咙,呛得他连连咳嗽。
“这是六十度的龙头酒,后劲十足,容易上头,刚开始学喝要慢慢喝,你不能和这位小妹比,她外号叫”千杯不倒”,只有她能喝我这儿的龙头酒,这龙头酒你喝不了,可以先喝喝那种十八度的糯米酒。”海哥捧了干笋和米粉放在桌上,对张格说。
摆放完干笋和米粉,海哥又对秦若蓝和张格说:“妹子,你和这位小兄弟慢慢喝,我就不奉陪了,如果喝痛快了,不想走,需要留宿的话,我这儿有干净的房间,什么生活设施都有。妹子,你也不要喝得太急了,悠着喝,后劲足着呢”秦若蓝朝他拱拱手。
海哥走进房子里,再没出现。
留宿?张格一百个愿意,要是可以,在这儿住一辈子都成,只要和秦若蓝在一起,那里都是快乐老家。
想到有可能在这儿留宿,张格心里乐开了一朵花,脸上也随之开了一朵大红花。
张格刚将碗里的酒泼掉,想换过另一种酒,一眼瞥见,秦若蓝一言不发又将她自己脸前的碗满上,一仰头,又一碗酒下肚,转眼之间,连干三大碗,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六十度烈酒啊。
六十度的酒,常人喝半斤已经醉死了,这秦若蓝却
喜欢女神升职记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