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阿尔法的腺体会裹在皮r_ou_下比较深的地方,不像欧米茄那样皮薄比较好咬,而且分泌腺连接着一条大动脉,稍微深入就有血ji-an三尺的可能。
现在陆至遥咬破他的皮肤,企图将自己的信息素注s,he进姜子莘分泌腺的行为无异于走钢丝,稍微偏一点被他咬的人都有一命呜呼的危险。不过看姜子莘这痛并快乐的扭曲脸,估计就算他这么被咬死了那也是含笑九泉的。
还未感受到那股清甜气息的侵入,陆至遥像是回神儿般猛然一把推开他。刚才被咬的过程还未发觉,如今对方的牙齿咋一抽出皮r_ou_,疼痛竟愈演愈烈,痛的姜子莘险些喊出声。
陆至遥带着满嘴鲜血看向姜子莘,赤红的血液粘在两片薄唇上,衬着一排雪齿,就像上了一层妖冶的妆。
“是不是非常疼?”
姜子莘诚实的点头,确实非常疼。难道自己标记的时候,遥遥也是这么疼吗?姜宝宝脑中灵光一现,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原来他家遥遥是因为被咬的很疼才讨厌他的!要是能让他不讨厌自己,那再多咬几口也无妨啊。
颓然靠在墙边的陆至遥肯定猜不到这位的奇葩想法,他看着对面的姜子莘忽然问:“你有没有喜欢过曲翎羽?”
此话一出,被问的姜子莘吓呆了,遥遥问他有没有喜欢曲哥?这话是什么意思,单从字面来说就是问他对曲翎羽有没有那方面的意思?曲哥是他朋友啊,两人也没有太过亲密的接触,遥遥怎么会产生这种误会呢?
看着姜子莘摇头,陆至遥噗嗤一声笑了。
他觉得自己这个问题简直蠢爆了,现在跟上辈子不一样,他们俩都是阿尔法,所以曲翎羽才没对他有那种想法,可若这一世姜子莘还是欧米茄呢,答案就很明确了吧。
“那你喜欢我?”陆至遥问完立刻就得到了姜子莘肯定的回答。
陆至遥被气笑了,“呵呵,因为睡一次就喜欢上了?姜子莘你走肾不走心啊?”满打满算两人才相处了两天不到,唯一发生过去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就是他被标记了,除了这个以外陆至遥实在找不出第二条理由。
被说的好像只用下半身思考的姜宝宝小脸刷一下红到爆,支支吾吾解释道:“不是的……虽然我也很喜欢那种事,可不仅仅是这样。我喜欢遥遥你,不是因为那种肤浅的快感,是发自内心源于灵魂深处的感情,就算有一天我不住在这副躯壳里,不再叫姜子莘,不再是阿尔法,可我依旧会喜欢你。哪怕你一直讨厌我,憎恨我,疏远我,这种感情也不会随着你对我的态度而产生一丝一毫的改变。”
房间陷入了长久的无声,只有钟表里的齿轮在咔咔寂寞的走着。这时候要是换个人站在这,听到姜大校草的表白,估计都会被感动的掉渣了。
陆至遥内心咋舌,没想到这个傻货还这么会讲情话,以前说句我爱你都要结巴两次的姜子莘啊,你丫果然是装的吧!
“你对我一见钟情?两天就爱我爱到死去活来了?你j-i,ng神是不是不正常啊!”
这句话虽然是陆至遥问的,可是问完以后他感觉自己的牙都要被酸掉了。这也太他妈矫情了!
不过姜子莘的态度确实奇怪,哪有谁对初次见面的人就这么用情至深至死不渝的,要是像他这样重生回来的倒是有可能……等等,重生?!
想到这陆至遥瞬间瞪大了眼睛。
在此之前陆至遥从未想过,自己是重生回来的,那现在的这个世界中会不会也有人跟他一样是重生过的,比如眼前的姜子莘……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跟小可爱们求一下收藏!支持对新人来说很重要,谢谢你们(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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