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啧了两声,“吃饭呗。”
“今儿面试情况怎么样啊,有戏吗?”余棠在余笙的逼迫下换了身衣服,擦了擦头发和脸才给饭吃。
“高材生,”余笙夹了一块豆腐,“就是我。”
“你要点脸能死啊”余棠笑道,“不过啊,你还是可以再投一投别的公司,广撒网多捞鱼嘛,又不亏。”
“嗯,知道。”余笙点点头。
本来想和老哥分享一下今天的八卦,想想又止住了,决定还是等把整件事情搞清楚以后再去给他科普。
吃完饭,余棠去厨房收拾碗筷,余笙便进了自己的房间,打开电脑进入一个叫做“防老年痴呆记”的贴子,人气不高,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生活记录贴,但依然有着不少点击量,而且楼主正是余笙自己。
从大学买了笔记本电脑开始,她就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记录自己的一点一滴,包括今天看了什么书,或者抽了什么疯,或者有什么八卦等等不一而足,有段时间写了自己的奇葩室友,点击量倒是居高不下,后来怕被发现,便重新开了一个帖子,也就是现在这个。
她从小是喜欢看书,渐渐地也开始喜欢写字,或者说是写故事。
如果可以的话,她其实最想做的就是做一名全职家,能把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感情,全都化做文字表达出来,引起共鸣和思考。
但现在对于刚开始上班的她来说,考证明显是要排在第一位的,对于时间紧凑的她来说,码字变成了一个占用大量时间的奢侈的存在。
像现在这样,每天码一点字,就当做是锻炼文笔,也能防止自己老年痴呆后什么都不记得……
余笙写完以后,顺手回复了一个问八卦进度的评论“咱们下期再见”后便退出贴吧,准备开始开始看书。
又想起刚在帖子里的记录,又想到了自己的新老板,真的挺高的啊,毕竟自己身高都有171cm了,然而那个夏总一站起来的时候还是让自己愣了愣。
而且也挺漂亮,嗯……
想什么呢,人家那么漂亮,估计男朋友也很帅吧…..
余笙把书翻开,叹了一口气。
啊…..现在都十月了,过几个月过年,催婚大军又要来了,然而,我还没有个男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二!
第3章
余笙一大早上跑完步回来还没来得及吃早餐,关浔的电话跟催命似的就来了。
“嘛呢?知道现在几点吗?”余笙一边接电话,一边依然往嘴里塞着全麦面包,含混不清地问道。
“知道啊”,关浔理所当然地说道,“知道你这会儿起来了,才给你打电话啊。”
“干嘛啊?”
“看你说的,找着工作了,不得庆祝一下啊?”
就在面试后的第二天,那家公司就通知了余笙被录取的消息,并告诉她下星期一上班。
这个好消息自然是要和自己高中的好朋友分享分享的。
“拉倒吧,跟找着了金子似的,我这是求着给人打工呢,放旧社会那就是农奴,知道吗还庆祝…..”说着往嘴里灌了一杯热牛n_ai。
“甭管怎样吧,你出不出来?”
“上哪儿啊?”
“11点,光头披萨,迟到的请客。”
“行。”
最近几天,身为老板的老爸和老妈还依然打着出差的名义在外面二人世界,都不知道到底什么时候回。
而老哥因为公司工作紧急,这种周末的时候也被拉到公司加班了。
结果老板不去,员工却不得不去吗,余笙撇撇嘴,算了,反正自家老哥在家里也没什么事做。
把吃完早餐的杯盘清洗整理了以后,给自己泡了一杯红茶,拿出了一本考试教材开始看。
周末的早上对于余笙来说都是学习的时间,再说马上就要上班了,这些基本专业知识可不能丢。
看了2个小时的书,余笙转了转脖子,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看了看钟,“嗯….干脆就提前出门,走过去好了。”
光头披萨其实离自己家也挺近的,以前她和关浔就喜欢来这里吃,因为这里的老板是个地道的美国人,每次给的芝士分量也很足,店铺不算大,但是环境比较安静,放得大多是些柔和的歌曲或钢琴曲。
不会像某些店,一开音响神曲就往外涌,但丁都赶不上,哪怕是这几年才火起来的小苹果,余笙都听过不下百遍,跟餐前甜点似的。
从自己家走过去大约要四十分钟,看了看外面的太阳,还不错,是个晴天,到中午的时候应该能更暖和,要像昨天那冷风天,那是打死她都不会去的。
拉门进去的时候,一眼就看到坐在那里的关浔,他身边还坐着一个男生,相对关浔更显成熟,正侧过脸和关浔说了什么好笑的,俩人都笑起来,他便摸了摸关浔的脑袋。
“又秀恩爱呐”,拉开板凳,余笙不客气地坐下,“每次看见沈唯摸你脑袋,我就觉得跟摸狗似的。”
“去你的。”关浔把身前的空杯子往她那儿一推。
“等你什么时候有个男朋友,就知道了。”沈唯挑起眉毛,笑道。
“那您等着吧,说不定哪天呢…..”余笙摆摆手。
“女朋友也行啊。”
“别介,我妈非把我当手撕j-i油炸了不可”,说罢感觉话里有点误会,赶紧加了一句,“我不是歧视啊…..”
“知道”,关浔笑着点点头,“当年我告诉你我和沈唯这事儿的时候,你比我还处变不惊呢…..”
喜欢有种撩完别跑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