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哟……”姨妈拉着秦九,脸上笑开了花,说:“九儿,月黑风高的,送仙儿妹妹回家啊!”
“知道了,知道了……”秦九脱离开姨妈,和三个人向外走去。
初春天气还是很冷,尤其是晚上,大斌提议去吃米线,四个人朝路边的一个小馆走去。
米线的热气一下子让整个人都变得暖了起来,大斌一边发出“刺溜”的声音,一边说:“阿九,今天后面怎么那么燥,就像是磕了药一样,搞得我贼尽兴!”
秦九笑了,说:“珍惜演出机会!”
仙儿吹着米线,说:“九哥,我们什么时候录新歌啊……还有,我上次和head主理人问了一下,他说至少要有四首原创歌曲才行。”
秦九点头,挑好的米线又掉了回去,他说:“我正在写,最快下个月……”
head是港桥最好的一家live house,好多知名的乐队都是从那里走出去的,是很多小乐队和新乐队向往的演出场所。
老椿吃得很快,不一会儿站起来,说:“行了,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我呢,我先走了……”说完拿出一百块钱放到桌子上。
秦九赶紧拿起钞票,塞到他大衣兜里,“干什么椿哥,我们还得谢谢你呢……”
“我做大哥的……”
“别整这些没用的……”秦九在推脱中搂着他把他送出去,“赶紧回家吧!”
三个人陆续吃完,大斌回家,秦九骑摩托载着仙儿。仙儿家住在城中城南交接处,属于高端小区,外人没有卡不能进去。
仙儿长腿跨下车,把头盔摘下,甩甩凌乱的头发,这个动作在月光下很诱人。
她把头盔递给秦九,说:“对了,今天晚上的钱不用算我的,你们三个分了吧!”
秦九欲言又止,他知道仙儿纯粹是喜欢玩乐队,一点都没有其他的压力。他点点头,说:“快回去吧,要不你爸又好派人找你了,注意安全。”
仙儿点点头,消失在大门后。
秦九靠在摩托上抽了根烟,看着这层层叠叠的半山别墅,还有几座亮着星星点点的灯光,静谧又幽暗,被用钞票与这个嘈杂的世界隔绝。
仙儿的爸爸是个成功的商人,他很不满仙儿天天在外面野玩,奈何生意忙,家里还有个刚上小学的弟弟,所以对仙儿有的时候漠不关心,有的时候又采用极端暴力。
有一次几个大汗直接闯进了y,吓得秦九砸碎了酒瓶子。都说仙儿不在这里,他们还是掀翻了好几个桌子。其实那天仙儿去同学家住了,从那一次,仙儿几乎是和他爸彻底决裂,维持冷战到现在。
秦九有的时候也好奇,他从小在姨妈的溺爱中长大,从来没有正常或者是畸形的亲情。所以他好奇这种父子关系,他看看像一条星河的别墅群落,摸摸胸口的项链,丢掉烟头,骑上摩托,扬长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ting in told u.
《an》——david bowie
第三章
秦九这几天都蜷在车库里,灵感变成耳朵里错乱的声响,像一层层海浪。写上几句觉得不对,把纸团随便一揉,抛弃脑后,点燃一根烟,托着下巴看着键盘发呆。久而久之,地上的纸团越来越多,烟灰缸里的烟蒂越来越多,但是一句旋律都没有编出来。
秦九受到摇滚乐的影响来自于d,有黑豹,唐朝,还有beatles和nirvana。小小的少年被音符穿透。那是暴动种子,也近似不断吟颂的咒语,一个音标被激荡成一万个;也是是一根长长的绳索,在虚空中抖落一点点灰尘,将他与j-i,ng神隐秘连接起来。
再后来音像的传播,让他看到了台上的rocker ar,是那么另类与炫酷,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们。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把自己的童年和青春全部献给了摇滚乐。
秦九知道自己灵感枯竭,就算是坐一天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打开音响放了首音乐,听到一半,想到傅一维说他最喜欢的乐队是pink floyd,便调到他们的歌。
他不是不知道,这支传奇的前卫,迷幻摇滚乐队。
可是他欣赏不来,每次听都感觉自己被抛入水中,身体在变沉,手足所到之处,皆是一片温情脉脉的空虚。能感受到它们沉甸甸,柔韧的存在,可是聚散无形,一把抓去,它们从指缝间散去,流走。
这种感觉太虚无,他并不喜欢。
听着听着,他竟然有了些困意,迷迷糊糊中电话铃声响起,他伸手去接,老椿焦急的声音从里面传过来:“阿九,大斌出车祸了……我在上班,到不出时间,你赶紧去医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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