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被拽裤子的黄毛愣住了,他有瞬间的不敢动。程默要的也就是这个犹豫的瞬间,一股脑儿站起来给了他一拳。
“嗷——”黄毛不可置信的捂住脸,从他的指缝中能看到不断往外冒的血。
程默的指尖夹着铅笔,铅笔头已经断了。
站着的混混还有好几个,程默本来打的算盘是擒贼先擒王,打着混混再说。但现在看来似乎挺困难,的位置还有老大一截。
远远看注意到了他的视线,抱着胳膊神情很愉悦,“你们怎么这么不懂事?别打扰程默画画。”
混混们停下动作让开了。
程默不说话,吃力地盘膝坐在地上,就地磨了磨铅笔头,然后掏出纸继续画。
偶尔有风吹过断头楼,随便乱堆的废料在空中扬起灰抹了把灰尘迷了的眼,慢慢走过去看画,“还挺像那么回事,程默你教什么,画画?”
那语气熟稔自然就像刚才的流血斗殴都没发生过。
“不是。”程默淡淡说。
“真可惜摸着下巴咋吧嘴,“你姐现在住哪儿?”
程默抿唇不语,继续画画,右胳膊上拳刺划出的伤口的血流急了,顺着手臂流下来,甚至有几滴ji-an在纸上。
“别弄脏了一巴掌拍在他右肩上,“年轻人别那么燥。”
程默闷哼了一声,又过了一会儿,他把纸按在地上,“好了。”
“成点头示意,一个小弟麻溜地上前捡起画也不知道看了没有,“收着。”
程默抬头,“过了?”
一挥手,走得很潇洒,“过,都是老朋友了总得给你些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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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们很快陆陆续续地走完了,程默没站起来,从衣服袋子掏出烟。衣服的口袋带了拉链,打架的时候没把东西掉出来,他一连抽了两根,腾空而起的烟雾里,烟头燃烧过白灰露出红光,他静静看着整根烟烧尽,然后摁灭烟屁股。
随后,他撑着墙努力了几次才站稳,胸腹处一下子传来火烧火燎地疼痛,那疼剧烈地撕扯撞击,几乎要争先恐后地从身体里窜出来。
c,ao,不知道是断肋骨了还是内脏受损了。
于是程默顶着服装店老板异样的眼神买套衣服换了,又打车去医院做检查。
好在一连串检查下来屁事没有,包扎好伤口后医生推着眼镜语重心长,“小伙子火气别那么大,凡事总想着动手。”
程默这时的心情要形容的话,就像自以为丢了一千块钱,没想到转了一圈发现已经存银行了,一起一落和坐一趟过山车一样,只觉得又是疲惫又是平静。
☆、原来的你
一天折腾下来天色已经暗了,程默拖着脚步回学校宿舍。
宿舍外的小花园,似乎有个人坐在公共长椅上抽烟,那微小的火光在半亮半暗的光线里明明灭灭。
程默目不斜视地往自己的宿舍楼走去。
“程老师。”长椅上的人叫住他。
程默无声地叹气,“你有事儿吗?”
“等你呢。”程风盯着他,“这么热的天戴什么口罩?”
程默别开眼,“昨天你还想和我动手,我想我们现在不合适心平气和的聊天吧?”
“对不起。”程风缓了声音,“我不知道……”
程默见他要大谈特谈的趋势,怕被看出什么端倪,“我有点累,先回去休息了。”
程风突然站起来伸手摘了他的口罩!
程默皱眉,“你发什么神经?”
“你这口罩没洗。”程风两根手指夹着一个吊牌,“捂着对伤口不好。”
程默压着火说,“好像不关程老师的事吧?”
“我只是现在才知道……”程风的话说了一半,没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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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现在才知道,你还是原来的你。
校外小吃街碰到不是第一次,街头问路碰到也不是第一次,程风第一次碰到程默,是在七年前。
大二那年,全国各大知名高校在帝都联合举办“捭阖杯”辩论赛,q大辩论队抽到“知易行难”,对上的是n大辩论队抽到的“知难行易”。程风是代表q大的参赛选手之一,但家里临时出了些事,状态直线下滑,替补的学长顶替了他的位置。
他在观众席上,看着n大辩论队的一个少年,“我方主张知难行易,理由如下,首先能行未必能知,能知是能行的基础。出于本能人类就能站立、行走,以及其他一些机械模仿性行为,但若要成为对方辩友这样的满腹才学之士,需寒窗十年苦读。遑论诸君,我们孔夫子尚且不能例外,晚年学习《易经》,韦编三绝。其次……”
翩翩少年郎,熠熠一身光。
雄辩滔滔,光芒万丈,锐利得像一把出鞘的名剑,那双流转间溢出江湖气的眼睛,明亮得惊人。
那样的眼睛,哪怕时隔多年,他也能一眼认出来。
然而多年之后,真的故地重逢,那双眼睛的光没了刀锋般的锐利,他看到的是一个混吃等死、懒散冷漠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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