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字品味如何此处暂且不表,但龙别忆的众多副业中,他本人最喜欢的就是说书先生。无他,万众瞩目的样子叫他自豪的很,有种君临天下之感。
这日龙别忆终于讲到了《清冷仙君俏寡妇》的最后一话。此乃他亲自撰写的故事,呕心沥血、倾注灵魂,前夜修稿的时候主角间凄美的爱情把自己感动的一塌糊涂。
果不其然,台下的观众们都哽咽不止,唏嘘不已。姑娘们梨花带雨,男子们掩面而泣,就连全昀城最铁石心肠的当铺卢掌柜都眼含泪花。
“仙君从背后轻轻扶住小纯的腰,墨色长发在罡风中飞舞。小纯张开双臂,无拘无束地喊道‘仙君,我在飞!’于是,这故事就走到了结局。仙君和小纯不畏世俗眼光,坚定相爱,终于得以长厢厮守。”龙别忆情感充沛的给他的三个月连续故事结了尾。
台下此起彼伏的传来“呜呜呜我要嫁给仙君”、“我也想要甜甜的爱情”之类的少女怀春之语。酒楼的小二忙不迭地拿着银碟到酒桌间收钱,成贯成贯的铜钱很快在碟中堆成了山。
龙别忆笑盈盈的作揖,出戏之后,心里便暗暗盘算这些钱够他吃几顿《佳肴志》里的饕餮大餐。说来不怕笑话,龙别忆毕生追求就是把前朝才女邱恨水的名著《佳肴志》里的记载的江南美食、巴蜀风味、两广珍馐尝遍。民以食为天,那该是多大的幸事。
忽然间满座哗然,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看向门口坐着的一位客人。那人端坐如钟,举止得体,左手挽住右袖,右手优雅的在银碟中摆入了一枚金元宝。
一枚货真价实的金元宝,一枚让简陋的酒楼蓬荜生辉的闪闪发光的金元宝。
龙别忆目瞪口呆。
那位贵客目光低垂,并不张扬。上半部分的头发低低的挽了个发髻,剩余头发披散着,墨色倾洒在腰间。发间c-h-a了根细长的红玉髓簪子,宝石成色极好,颜色深邃,衬的人发墨肤白,宛若仙人。
脸也生的极其j-i,ng致,无可挑剔。面部线条硬朗大气、棱角分明;鼻梁高挺,鼻头小巧而圆润;上唇唇峰鲜明,下唇饱满且弧度优雅,泛着水红;最夺目的是那双大而美的凤眼,眼尾微微上挑,眸中波光流转,眉目间顾盼生姿。虽形貌昳丽,眉眼却毫无攻击性,越发显得温润如玉。
此人外形高贵冷艳,若是着华服锦衣,定有天潢贵胄之姿;偏生他一身素白,不佩饰品,毫无点缀,唯独发间一根红簪,干净的不似凡人,没有一丝烟火气。
酒楼的小二盯着这美人看呆了,后者冷冰冰的用指尖敲了敲银碟里的金元宝,朝着台上的龙别忆抬了抬下巴。小二回过神,连忙点头哈腰,连连道了好几声“谢谢贵客。”
龙别忆自然是瞠目结舌。前几日有位极其仰慕他的小姐,当了自己的嫁妆,给他打赏了半枚银元宝,被家人拖回家骂的狗血淋头,龙别忆也只好把赏金奉回去。这是最极端的例子。
普遍来说,昀城人不兴奢靡之风,平日里赏些铜钱已是大恩大德,怎会有人一出手就是抵得上平常人家四五年开销的金元宝。
而金元宝随着小二的步伐离他越来越近,耀眼的金光让他飘飘欲仙:他龙别忆要就此告别卑微的务工生活,踏上寻遍天下美食之旅了吗?
他向门口看去,那位客人也恰好抬头打量他。两人目光交汇的一瞬间,龙别忆突然无来由的感觉心脏攥紧,浑身血液乱冲,仿佛要灵魂出窍。
他脑中混沌,如遭受了暴风骤雨。他定了定神,亦步亦趋地下了台,那位贵客却闪身出门,不见踪影。龙别忆出门追了几步,却无功而返。他把金元宝攥在手心,回忆着那男子的脸,内心澎湃,久久不得平静。
作者有话要说: 初开新坑,感谢阅读!
周二快乐!
第2章 惊蛰
天色已晚,龙别忆收工回家,独自走在漆黑的小巷里,嘴里轻轻哼着歌。他步履轻盈,长发在腰间扫来扫去,头上的金色发带随之晃动,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
忽然,只听落叶梭梭,风声猎猎,龙别忆躲闪不及,竟是一把刀架在了脖子上。那是把货真价实的大砍刀,在森白的月光下寒光毕现。龙别忆额上猛地沁出冷汗,心里默念“飞来横祸,无妄之灾。”
一个凶神恶煞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把钱都掏出来。”
龙别忆强压心虚,梗着脖子道:“在下只有两贯铜钱,您若是不嫌弃就拿去吧!”说着伸手进袖子里,装模作样地摸索一阵,突然趁其不备抓出一把盐巴撒向那人眼睛。
劫匪被盐粒迷了眼,握刀的手松了劲儿。龙别忆拔腿就跑,但那人追得很快,转眼间就把龙别忆逼到了墙角。
“老子今天杀了你!”那蒙面劫匪恼羞成怒的晃了晃手里的大砍刀,月光下的刀刃闪如夺命鬼魅。
龙别忆皱皱眉,委屈道:“大爷,在下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从不惜命。生死由天,轮回转世,乃人伦法则,但在下也认为在这世间须得无牵无挂。在下只有一个愿望,便是尝完《佳肴志》里的名店美食,若是这事了了,在下便是真真对这人世没有留恋了,届时您可随意取我性命,绝无戏言。”
那劫匪越听越迷惑,独自站在那里思索了一阵子,开口道:“你的意思是,老子现在得放你走不成?”
龙别忆:“是的,您若是初来乍到,我还能给您推荐昀城里的良心客栈和口碑饭馆,不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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