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生姓郑,名瑾,昨日刚到刘家庄……”
可怜虫啊了一声,道:“我知道了,你就是大福哥说的,庄里新来的郑小夫子。”
二年前,刘家庄东头的阿桂嫂死了男人,阿桂嫂的爹来到庄里,想把她接回去,可是阿桂嫂不愿意走,她爹没办法,就时常来给她送些米粮,也住上十天半月的,教阿桂嫂的儿子认几个字。阿桂嫂的爹原就是个教书先生,这一来二去,附近十几个孩子都跑过来跟他学认字,阿桂嫂的爹看他们都挺好学,索x_i,ng就住下不走了,开了个小私塾,庄里人都称他为郑老夫子。
今年年关的时候,郑老夫子回家和儿子孙子一起过年去了,这一走就没再回来,庄里没了人教认字,都觉得可惜,尤其是刘大福,唉声叹气了好一阵子。看他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去年还娶了一房媳妇,现在已经是快要当爹的人了,还跟一帮小孩子挤在一起听郑老夫子念之乎者也,十分好笑。
不过刘大福自己可不认为好笑,振振有辞道:“认字好啊,我到市集上再不给人家骗了,上次有个家伙就想用一张白条骗我的竹筐,让我好一通嘲笑,郑老夫子怎么就走了呢?我还有几个字想问……”
几日前,他兴冲冲地跑来对可怜虫道:“哈哈哈,好事来了,郑老夫子让人捎口信来了,说他一个堂侄儿要来看他堂姐,也愿意担任私塾的教书先生,哈哈哈,太好了,郑老夫子走了,郑小夫子来了……”
这事情在刘大福口中念叨了整整三天,可怜虫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来了,今天一听这个人说话文驺驺,声音又是从来没听过的温柔斯文,完全就像是一个年轻的教书先生。
“郑小夫子?”郑瑾一声失笑,见怀里的少年的耳垂渐渐染上一层红晕,越发显得秀气可爱,他不由心头一跳,好不容易才按捺住,柔声道:“没错,郑小夫子就是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我是刘家小弟……”
“刘家小弟……名字呢?”
“咦,名字?”
可怜虫这几年被小弟小弟地叫惯了,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茫然地睁着双眼,尽管什么也看不见,他却仿佛觉得郑瑾正温柔地凝视着他,等着听他说出名字。
“是啊,我的名字是郑瑾,你的呢?”
郑瑾看着可怜虫先是迷糊,然后是恍然,再然后脸上微红,不好意思地低头苦想,这副神情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他望着,不觉痴了。
五年了,原本那个瑟缩瘦弱的小孩儿,如今已经长成青涩少年,时间没有改变他的可爱之处,反而更加有种说不来的动人。
他不觉微笑起来,少年站在洁白的梨花之下,身后是一片蔚蓝的天,几只雀鸟追逐在林间。多么和谐的一副情景,他五年前的决定是正确的,这个可爱的少年,就是林间的雀鸟,城主府的j-i,ng致牢笼,只会让这只雀鸟郁郁而亡。
他想要留住这只雀鸟,就只有打开牢笼,送他一片自由自在、任意飞翔的蓝天,他做到了。五年的时间,他撑起了这片蓝天。乡下的淳朴生活也抹去眼前这个少年曾经的y-in影。
于是,他把城主府的主事大权交给了连华之后,一个人来到这里,在这片雨后的梨园前,用新的身份,他们……重新认识。
“我……我叫……我叫……”
可怜虫已经很多年没有用过自己的名字,想了很久才终于想起来,“我叫文大儿,因为我在家里是老大,我有三个弟弟哦……大弟七岁,二弟五岁,小弟才二岁……”他的脸突然垮下来,“他们现在应该都长大了……”
可怜虫对家人的印象,仍然停留在他被卖进城主府的那一年。
郑瑾抬起手,摸摸他的头发,正要安慰,可怜虫忽然“啊”了一声,往后一跳,语无伦次道:“那个……对不起……谢谢……我、我回去了……小金过来……”
原来郑瑾手一动,他才发现自己一直被郑瑾抱在怀里,和陌生人的亲密接触,让他感到一阵羞涩,结结巴巴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弯下腰摸到大狗脖子上的绳索,逃一样地跑了。
郑瑾望着他摇摇晃晃的背影,不由再次失笑。五年不见,小家伙还是爱躲啊,不过刘家庄就这么大,他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何况……这只狗还是他亲手训练出来的,只要一声口哨,小家伙自然会被狗给带到他身边来。
清风吹过梨园,空气里的淡香越发的浓重起来,点点白胜雪,恬淡而朴素,就像那个小家伙,五年如一日,依旧是那温驯的气质,依旧是那清澈的眼眸,只是不再恐惧,不再瑟躲,不再不言不动宛如布偶,鲜活而灵动的表情,折s,he出动人的羞色。
天蓝云淡,花白草碧,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这个春天的清晨,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开始。
这一天,可怜虫失常了。编竹笠的时候,他的手被竹片划了一道血口,从三年前开始,他就再也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了,把刘大福惊得大呼小叫,找了药粉来给他抹上。吃饭的时候,他失手打破了两个碗,吓得刘大娘连连摸他的额头,问他是不是不舒服。他只能嗫嗫地连连道歉,然后不由自主地脸红。
到了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无法入睡。这一整天,他的耳边好像总是回荡着郑瑾那温柔到骨子里的声音。太好听了,他以前一直以为,小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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