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陆重面色凝重,林锦忐忑地问:“怎么样?”
陆重点了点头,“很好吃。”
真的假的?林锦狐疑,自己也挑了一筷子,嚼了嚼,好像确实还行,比他想象中要好。
陆重狠狠喝一大口酒,满肚子憋屈,这难不成真是天赋问题?
最后除了汤还剩小半,其余几个菜被扫荡得干干净净,陆重开始还不平衡后来完全被芳姨炖的红烧牛r_ou_征服,特别是里边的牛筋,软软滑滑,又特别入味,吃起来跟吸果冻一样,吃得他满脸幸福。
林锦看得想笑,难得看陆重这么喜欢吃一样东西,他吃了一块后就没再夹了。
陆重很喜欢那种一看就满满胶原蛋白的r_ou_,但又不喜欢太难嚼,所以要炖得烂烂的,比如牛筋、猪蹄、j-i爪,都是他的最爱。只是他做了那么多次炖牛筋,跟这个比起来,他简直连伙夫都不如。
太伤自尊了!
吃完饭陆重去洗碗,林锦在他身后转来转去,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虽然厨房确实挺大,但陆重还是被他晃得头晕。
“你干嘛?不能去外边待着吗?”
林锦就面无表情地c-h-a着裤兜去了客厅。
喜欢蝼蚁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