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啊孽缘。
到了四月,天就彻底开始暖和起来了。长海市百花盛开,空气里都是迷人芬芳。余和平的成绩突飞猛进,在最近的一次月考中考了班级第四十一名,虽然依然算不上好学生,但对于他而言已经算是突飞猛进,班主任都点名表扬了他。余和平更高兴,虽然距离前二十名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但这个突飞猛进至少让他看到了更多的希望。他觉得自己再努力努力,一切都有可能,等他考到前二十名的时候,一定要和梁成东上床,他羞耻又兴奋地怀揣着这样的念头,简直浑身上下都是学习的动力!
而且他为了更能鼓励自己,把剩下需要进步的二十名详细划分为几个步骤:比如说他再前进五名,就相当于赢得了梁成东的嘴巴,再进步五名,就赢得了梁成东的双臂,以此类推,一步一步逼近重点部位,想一想他都幸福的不行,学习不再是一件痛苦的事,简直是在谈恋爱,做梦都要笑出声来了。
倒是梁成东,有些紧张了。
他觉得越临近夏天,余和平的成绩越好,看他的眼光也越热情。
可是隆冬早已经过去,春天已至灿烂,二十岁的余和平似乎也迎来了他的二次发育,越来越盈润,伸展,整个人变得温柔而明亮。这是恋爱的季节,万物都蓬勃而动,迎接人生中最好的夏天。
第140章 冬日暖洋洋┃雨来了
盛昱龙搬来广州的时候, 跟刘娟联系了一下,告诉了刘娟他的住址。
当初盛昱龙让周强带给陶然的手机被刘娟没收了,因为是值钱的东西, 刘娟没舍得扔, 在搬来广州之前就用上了,然后告诉了盛昱龙一声。
她之所以和盛昱龙保持联系, 还是为了陶然,她觉得陶然和盛昱龙联系的可能x_ing更大一点, 如果联系了, 希望盛昱龙能告诉她。
但是即便知道盛昱龙在广州的住处, 刘娟也没去过,只在一次吃饭的时候,告诉了陶建国一声。
陶建国做保安, 昼夜颠倒,大部分时间都值夜班,白天睡觉,偶尔上白班了, 他还会不适应,因此格外疲惫,听见盛昱龙的名字, 心情复杂,说:“他来不来,跟咱们没什么关系。难道陶然跑了,咱们还能跟他和解了?”
刘娟说:“没有, 我就是告诉你一声,别哪天突然碰到了,你再意外。”
“他怎么想到来广州了,难道是为了陶然?”
刘娟说:“他原来不就是在广州有生意么?”
陶建国一听就来了气,说:“一开始就没安好心,我看陶然当初报考中山大学,就是他撺掇的,搞不好当时俩人就搞上了。”
刘娟脸色一红,说:“什么搞不搞的,别说话这么难听。”
这简直是夫妻俩心中的一个结,陶建国也觉得别扭的很,便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刘娟说:“我就是担心,你说要是他比咱们先一步找到陶然了,可怎么办?”
陶建国还在生气,说:“咱就当没这个儿子。”
话虽然这么说,偶尔陶建国还是会去中山大学看看,陶然的课程表他都知道,有时候会去他们上课的教室看看,看看陶然在不在。
他们没有陶然的消息,盛昱龙也没有,没人有,陶然就像是失踪了,广州城太大了,他们找不到。
陶然是凭着一股冲动走的,走了之后便不能回头。
越是单纯本分的人,疯起来越是判若两人,但骨子里流着单纯本分的血,当冲动过去,一个人站在广州城里的时候,也会觉得迷茫而忐忑。
要到哪里去,如何开始。
但他是骄矜的人,即便忐忑也不能回头。
他存的钱其实不少,盛昱龙平时没少给他钱,在给钱上,盛昱龙一直属于最大方的那一个,何况他这种爱把心爱的人往死里疼的男人,恋爱之后卡都给了他好几张。但陶然还是打算靠自己的双手来赚钱,不自食其力,他跑出来就没有意义了。
广州是个大城市,相比较而言工作也好找很多,他去了一个电子厂,流水线上的活,简单又机械,每天按时上下班,厂子包吃住。他过的并不快乐,但也不再压抑,痛苦,苦涩是淡的,只有在午夜梦回地时候会想自己在干什么,未来一片迷茫,找不到方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会到什么时候,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他自从和盛昱龙在一起之后,所有关于未来的幻想,都和盛昱龙有关。突然一个人,竟不知道人生要怎么走。
他一向骄矜,清冷,看似独立,实则是温室里的花朵,而余和平正相反,余和平看起来脆弱,y-in柔,但却在摸爬滚打的成长过程中,养就了他坚韧而自私的生命力。
进入夏天以后,余和平的学业就越来越紧了,五月份的考试他考到了班级第三十二名,有了人生第一根白头发。
这根白头发还是梁母发现的,她很惊讶,又有些心疼说:“哎呀,和平,你怎么都有白头发了。”
余和平趴下来,她扶着余和平的头,帮他拔掉了那根白头发:“以前就听人说,用功用的头发都白了,你这可不就是。”
余和平说:“要是能考上大学,就算全白了也所谓啊。”
“那不行,年纪轻轻的,一头白头发可怎么好。”梁母便去梁成东的书房里找了医学方面的书来查,然后给余和平补充营养。
得益于梁母的精心照顾,余和平在年后其实白胖了
喜欢放肆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