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城推拒,闭门冷眼旁观,待那数千万难民如过街老鼠。
东北十万个家庭破裂,千夫所指,又能好到哪儿去?
可这些都不重要。
中州洛城,金顶山巅,昊天双臂展开。
随着金色尖顶、灰色山石的山峦与那旭日同时冉冉升起。
中州、恒族、昊家、他昊天,成为了这大陆上的第二个太阳,荣光万丈,与日争辉!
因做成了“将金顶山送上空中”的旷举,第一个异姓王“翌江王”被分封。
紧接着,各大豪强世家也加入了这场大胜后的狂欢。
歌舞升平、纸醉金迷。
金家却叹息一声,黯然离场。
翌日便带着家人搬离了金顶山,却囿于种种原因,最终还是于金顶下方按昊天的要求把三楼建筑群建成了金乌形状,是庇佑守护,又何尝不是托庇于人?
赏罚只一人之言,促成的人生却各自不同。
“走!”
又是一鞭抽下,管你从前是豪门将相还是千金大小姐,因当权者一句“栾雄守将守城不利”便遭流放,黔面为奴。
褴褛赤脚,走在冰面上,又有多少人熬得到西北流放之地。
熬到了,连当地人都逃命去了,他们又如何活得下去。
“姐姐!”
只因这一声呼唤,离清身上便又挨了一鞭。
解差头子见怪不怪,因此处是官道,不宜留下尸体,便挥手教人把离浅扔到了旁边的林子里。
一行人继续往西北去。
活着的没什么好开心,死了的又何尝不是种解脱。
三月之后,“该”死的也死光了。
仍旧活着的为了生存替下一任城主建成了新的栾雄。
望着这再度兴盛起来的主城,一砖一瓦由他们亲手所做所放,主人却永远不可能是他们。
他们甚至连自己的人身自由都不能做主。
差役挥舞着鞭子吆喝,
“快快快,一字排开!”
便有各色各样的人来挑选他们。
“你你你,跟我走。”
“你……嗯,不行,太瘦了。脸上还有刺青,啧。”摇着头走开了,似乎还嫌弃污了她的眼。
离清觉得自己很幸运,老鸨没要她。
最后与一群没人要的奴隶同被卖入富商孙家做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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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鸣鼎食之际,她见到了新的栾雄城主,锦衣璜佩,气质斐然。
既非多年前青涩纯善的书生模样,亦非愤而远走时的落魄穷酸。
恍然,他们的地位早已天翻地转。
“来来来,檀兄,今儿你可再不能推辞了,我给你备了大礼呐。”
眼神暧昧,锦衣青年便随着他的目光往箱中一看,珠光宝气,差点闪瞎人眼,便满意地嘴角一勾。
也不必他亲手去接,宴饮过后自会有人送到檀府。
各自入席,舞乐不息,酒过三巡后,正熏熏然。
“怎样,檀兄可还满意?”
“不说其他,那对镯头倒是不错。”
“是啊,这对镯子是我从南疆寻来的,色泽通透,林小姐她不是最喜——”
“是檀夫人。”
望着檀元彪意味深长的眼神……
孙正轻笑一声,“是呀,是呀,檀夫人。”
“檀兄魅力无限,孙某甘拜下风。”
往软垫上边那么一躺,看着檀元彪不说话。
“孙兄有话就说。”
够手接过蒙面奴婢递过来的杯盏,忽然很不在乎地笑了一笑,不着痕迹地打量了这黔面贱奴一眼。
之前留下她不过是看在她手脚利索、人也不多话的份上。
孙正跟别人不一样,心有所爱也就不怎么在乎奴婢长得是好还是不好了。黔了面?蒙上脸也就是了。
谁知却让他偶然发现一个秘密,也许也是天意吧。
看着离清露出的眉眼,悠悠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檀元彪不知他吟什么酸诗,只道他是被自己夺了所爱心里酸了,心底越发涌起一股子男人争女人赢了的自得。
“孙兄这是?”
不用明说孙正也听得出这家伙有多高兴。
他与林六小姐青梅竹马,见林家越来越昌盛,不愿委屈了她,便冒死去南疆淘货。富是富了,可等他拎着聘礼信心满满地去林家的时候,才知道“我滴个妹儿呀~早跟别家个龟孙儿跑了呀~”
有多气就自行想象吧。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也不知是自嘲呐,还是讽刺谁呐。
撇了撇嘴角,“我听闻,檀兄的丹青很好啊。”
离清斟酒的手抖了抖,他却不在意,低头将洒在手背上的酒舔去,笑着看了她一眼。
檀元彪完全想不起来的事,他倒是知道得清清楚楚。
“我听说。”
“嗯,栾雄没打战的时候,还是很美的,比现在还美。”
“这地方好呐,人自然也就长得好。檀兄你说是不是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檀元彪皱眉看着他。
“就说那竹美人离清吧……”
“砰”
孙正替她捡起了杯子,“嗯,这夜光杯什么都好,就是太滑了。”
“接着说。”
“这前栾雄守城大将离虎的小女儿离清啊,那叫一个……词穷了,唉。听闻西山文轩玉竹如冰似雾,我也没机会见过,不过,应该就是那种感觉吧?”
“月下竹,雪中玉,当时我就在想啊,如果谁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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