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拿着沈砚塞给他的衣服,握着手腕,宋瑾红着脸止不住的微笑起来。
沈砚端着菜回来时,宋瑾已经收拾好在桌边坐下了,脸上还透着红晕,神情却放松的很。
“你吃过了?”
“嗯,吃完好好休息,明天早上再回去”盛了碗汤递过去,看宋瑾接过乖乖喝了几口。
三年转瞬便过去了,沈砚在镇上开了家玉器铺子,有他镇店,加上陆陆续续雇来的几个师傅,三年下来也算是走上了正轨。
他在镇上买了座小院,花了大价钱好好装修了一番,由他提供理论,工人实践,竟成功铺上了地暖,院子种了颗桃树,树下摆了张藤椅,炎炎夏日小憩一会,很是舒适。
宋瑾也搬来了镇上,暂住在赵婶家,本来他是想自己租间房子,结果赵婶和沈砚都不放心,无奈只好住进了赵家。
搬来镇上后,不像在宋家时那样有许多事需要操心,空闲时间多起来,宋瑾就又重新提起画笔,画些山水画放在书坊寄卖,渐渐也画出些名气,足够养活一家人了。
临近午时,宋瑾从书坊回来,还没来得及把东西放下就被赵婶拉了过去。
“你这孩子,昨天不是就跟你说,今天裁缝拿喜服来试吗?叫你别往外跑。”赵婶拉着他急匆匆往厢房去。
“什么时候跟我说的,不是说明天吗?”宋瑾一头雾水,他明明记得是明天啊,才在今天赶着去了一趟书坊。
“你画画的时候,我就不该那时候去找你,耳朵跟塞了棉花一样,什么都听不进去。”赵婶无奈的数落着“马上要成亲了,怎么还这么不靠谱,这几年越活越回去了”絮絮叨叨的语气却很是亲密,这些年她是把宋瑾当孩子来养的。
宋瑾很有眼力见的闭嘴,一边听着一边点头,这会他要是敢回嘴,赵婶能唠叨一下午。
“穿上试试”赵婶把桌上整齐的礼服递给宋瑾,就出去关上了屋门。
哥儿婚服与男子差不多,比起繁复华丽的女子礼服显得简单大气许多。
宋瑾手上这一套,里面是绛纱中单,外搭绯红圆领大袖袍服,镶黑边,绣祥云纹,束革带,配乌皮履。
哥儿不带冠,配套的是一根白玉的簪子,镂空雕祥云纹,宋瑾见沈砚雕过几次,没想到竟是婚礼上的配饰。
赵婶一直等在外面,宋瑾换好衣服就进了屋,拉着他前前后后看了一圈,抚平衣服上的褶皱。满意颔首“不错,我们瑾哥儿穿这身真好看,大婚那天得把安平镇上所有哥儿小姐都比下去喽。”
“哪有那么夸张?沈砚呢?他的衣服也送过去了吗?”
“上午亲自来拿的,还想留下吃午饭,让我撵回去了,没有几天就成亲了,还天天往这跑,成什么样子?你也是,这几天安心在家带着,不许去找他。”一说沈砚赵婶就皱眉,这几年沈砚简直把这当家了,一有空就往这跑,本来赵婶也乐得看两人感情好,从不多说什么,只是最近临近婚期,一想宋瑾以后就是沈家人了,她是看沈砚越不顺眼。
“又不是女子,哪来那么多规矩?”宋瑾小声嘀咕。推着赵婶出门,想把礼服换下来。
“规矩就是规矩,男女都得遵守,你就是让沈砚惯得。”赵婶狠狠戳了他一脑门,转身走了。
“跟他有什么关系?”宋瑾犹不服气,却不敢再当着赵婶面找揍了。
把喜服脱下仔细叠好,小心收进柜子。宋瑾拿了新买的笔墨准备练一会画,却怎么也静不下心来。
竟这么快就要成亲了!!实在是,实在是....!!!
站在桌前傻笑着发了会呆,宋瑾才勉强静下心来,提笔勾勒出一双穿着大红袍服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就成亲了,洞房花烛,我是不会写的。
打个广告:下一篇文,末世主攻强强,寒假开,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哦,预收一个。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九月十六,吉日,宜嫁娶。
天边刚泛白沈砚就醒了过来,今天是他跟宋瑾大婚之日,即使昨晚兴奋失眠到半夜,一早起来也是精神奕奕的。给自己做了顿简单的早点,沈砚里里外外检查一遍确保没有差错。
临近中午,沈诀,林峰和厨师也陆续到了,在院子里摆上桌椅,厨房开始准备宴席。
吃过午饭稍事休息,沈砚就上马去赵婶家迎亲了,林峰留下招待宾客,至于沈诀,安排了个座位,好好坐着就行了。
赵家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宋瑾早早穿上了喜服,玉簪束好发,由林铭陪着等在房里。
迎亲队伍一路吹吹打打,热热闹闹到了赵家门口,沈砚下马,从门缝里塞进红包,又被刁难了一番,大门才打开,赵婶牵着宋瑾的手一路送到门口。
沈砚宋瑾两人各执红绸一端,对视一眼,双双都眼带笑意。
引着宋瑾出门,门外没停花轿,只有一匹披着红绸的骏马,先把宋瑾扶上马坐好,沈砚拜别赵婶,翻身上马。
“赵婶肯定又得骂我。”沈砚光明正大的搂住宋瑾,微微低头小声说着。
“说不定还会揍你。”宋瑾一手和沈砚一块握住缰绳,一手搭在沈砚扣在他腰上的手臂上,颇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
“那你是想坐轿子还是想骑马?”沈砚凑在他耳边偏头轻轻撞了他一下,个小没良心的。
“当然想骑马了,你别闹。”宋瑾这还是头次骑马,兴奋的很。
“那我要是被赵婶揍了,你不管?”
<喜欢嘉遇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