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旻同侧眸看他。
他从来不擅长掩饰,心思都直白地写在脸上,也容易因为小事而满足,小时候和金钱在公园捡到钱包交给失主,被奖励免费吃了顿肯肯基都能高兴好几天,容易满足也能轻而易举地从复杂莫测的生活中获得快乐。
陆旻同眼底浮起笑意,语气温和下来:“那改天再送你一个。”
林知飞慌忙摆手:“不用,我要那么多干嘛啊。”
陆旻同沉吟半晌,意识到说错话但看见林知飞窘迫的模样,就不禁饶有兴味地打趣:“可以换着戴。”
林知飞轻声叹气,无奈道:“我一个都戴不出去还换着戴……等下飞机又要摘下来,被他们看到肯定会追问的。”
他特别想告知天下,但现在暂时只能憋着,都快憋出内伤了。
发朋友圈都不行,也想过发微博,但经过上次秀恩爱掉僵尸粉事件,他也不敢随便发布有关三次元的事情,本来粉丝就那么少,还不到金钱微博粉丝的一个零头,掉一个粉都感觉损失了几百亿。
思来想去,只偷偷躲在房间里拍了几张手照,还特意把手指p瘦一些。
陆旻同实在想笑,眉眼弯起,满是笑意:“那以后送你能戴出去的礼物。”
林知飞微微凑近,看着他的眼睛,好奇地问:“什么啊?”
陆旻同暂时没想出来,又情不自禁地想逗他,刻意放缓了语速,一字一句说得格外缓慢:“送你条秋裤。”
林知飞噎了半天才试着跟他商量:“……我已经有很多条了,还是不要送这个吧。”
陆旻同扬了扬唇,压住眼中的玩味,摆出一副侧耳倾听的姿态,“你想要什么?尽管说,都满足你。”
林知飞倒还真有想请求陆旻同的,他犹豫片刻,豁出去了:“哥,我上次不是跟你说下本漫画题材是篮球,想以你为主角嘛……故事大纲我已经想的差不多了,也接受了编辑的意见,在里面掺杂点……基情,就是你能不能答应?毕竟是以你为原型,还是要通过你的同意的……”
陆旻同皱了下眉,问道:“我和谁谈?”
林知飞沉默一瞬,弱弱地举手,觉得特别难为情,不禁放轻声音:“和我……”
上次木森建议他在里面加个小透明人物可以和主角产生暧昧,他思考了好久,默默地决定这个小透明要以自己为原型,虽然这行为特别假公济私,但……情难自禁,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陆旻同乐了,压低声音只用彼此能听到的音量,故意问道:“这么喜欢我?在漫画里都想和我谈恋爱。”
他的声音不疾不徐,听在耳边骤然烫灼了耳廓。
林知飞诚实地点头,动了动唇,话到嘴边却不好意思说出口,他想了想,拿出ipad,在上面打出一行字,字体放大加粗,亮给陆旻同看。
“对啊!”
喜欢到不止一次地懊悔怎么没早点发现陆旻同的好。
又暗暗庆幸为时不晚。
下了飞机,沙莎专门过来接机,带他们吃晚饭品尝特色美食。
林知飞咬着锅包肉,再一次打量满脸喜色的沙莎,情绪被感染也不由笑起来,问道:“沙哥,明天就结婚了,紧张吗?”
“我紧张啥啊。”沙莎把杯中的剩余的啤酒一口闷了,大笑道:“要紧张也是新娘子紧张,可惜我今晚不能陪她,我们这的习俗结婚前一晚新郎新娘最好不要见面……还挺怕她紧张到失眠,影响气色就不好了,我家小姑娘一直念叨着要当最漂亮的新娘子,虽然我一直以来都觉得她是最漂亮的,但她就是不自信……”
喜事临门,沙莎絮叨了不少,情绪也颇为高涨,一口一句“小姑娘”,五大三粗的老爷们此刻声音神态特别温柔。
在林知飞的印象中,沙莎特别有大男人气概,略显粗犷,落拓不羁,他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温柔的样子,不由有些惊讶,默默吃着菜,边好奇地观察他好一会儿。
沙莎没察觉到他的目光,又跟陆旻同碰了一杯,余光瞥到光顾着吃菜的林知飞,把酒杯一转,笑道:“知知,来跟哥喝一杯。”
林知飞赶紧搁下筷子,把啤酒满上,碰了下杯沿后直接一口闷,他抹抹嘴角,叮嘱道:“沙哥你少喝点,喝多了不好,明天婚礼肯定会很忙,你得保持精神体力啊。”
沙莎放下酒杯,连声道:“对对对,看我一高兴就忘记了这茬,不能再喝了。”他转头看向陆旻同,笑道,“老陆,我家小姑娘的大学室友都过来当伴娘,个个都漂亮的跟仙女似的,明天你仔细看看,要是有对上眼的就是再添一桩喜事啊。”
林知飞动作一顿,下意识地看向陆旻同。
陆旻同神情淡淡的,低敛着眉眼专注喝酒,言简意赅地拒绝:“不需要。”
“还没有找对象的想法啊?”沙莎啧了一声,摇头道,“虽然事业也很重要,但谈对象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像我家小姑娘,特别听话知道我忙平时也尽量不去黏我……”他说着又扯到自家媳妇身上,猛地意识到便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把话题扯了回来,“小姑娘说她的室友性格都很好,都来自江南水乡,性子温柔大方,哎,真的挺好的,老陆你要不试试?还没看呢别先拒绝啊。”
陆旻同抿了口酒,味蕾尝出微苦的酒味,他皱紧眉头,斜眼看向林知飞,却是对沙莎说:“不用,我有喜欢的人了。”
林知飞心跳漏跳了一拍,随即剧烈而快速地跳动,右手控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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