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对方立刻回绝,“我可不想在你走後搬进来,那感觉好像是在祭奠,凭借著一点你用过的物品和无处不在的气息来追踪你曾经存在过的线索。”
程惟笑笑,这个女孩会时不时地流露出这种带刺的锐利一面,不过对此他倒是很自然地接受了,甚至觉得这一特质颇为难能可贵。转身从柜子里拿过另一个银质物件,放到芝锦手心,说:“这个送给你。”
“玫瑰?”芝锦仔细端详了一番,试图辨别出这个造型多少有些抽象的艺术品的确切品种。
“是蔷薇。”
“谢谢,我喜欢蔷薇花。”
这时程惟也在地上坐下,说:“不是说带了披萨来?我饿坏了。”
“好。”芝锦回头从身後的茶几上拿过盒子,“还热著。”
“要不要喝果汁?”
“我以为你会请我喝红酒。”
“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送你,还有几瓶库藏,原本打算留给房东太太。”
“那我就不推辞了──今天真的没有白来。”此时芝锦脸上的兴奋要远远大於刚刚得到银蔷薇时的欣喜。
“你要不要上楼看看,想要什麽尽管拿走。”
“这可是你说的。”
两个人说说笑笑,气氛十分愉悦。芝锦在心里想,这就是我为什麽喜欢和这个人在一起的原因了,轻松得仿佛这个世界上只有明媚的阳光,就连英国阴霾的天气都因此而不值得一提。只是她并不知道,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程惟并不是单单只表现她所知道的这一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是个和任何人都可以愉快相处的人,懂得用不同的方式对待不同的人,或开朗,或深沈,或疯狂,或忧郁,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程惟。
虽然从来没有考虑过什麽保持身材的问题,芝锦仍然只吃了一角便停下来,海鲜口味,说实话她并不太喜欢。
目光投向对面,她不由在心里叹息起来,这个男人手执披萨也可以吃得如此美轮美奂,不是刻意做作的优雅,而是自然散发的宜人气质,让人看了觉得非常舒服妥帖。
“我脸上沾了起士吗?”程惟笑著看向她。
被人当场抓包的芝锦丝毫也不感到尴尬,坦然地回答:“我喜欢看著你,总觉得可以看出更多的秘密,只是暂时还没有任何发现。”
“相信我,那都是你的幻想,我并没有任何秘密。”
“真的?”她勾起了一个算计的笑容,“那麽给我讲讲你的初恋故事。”
“初恋?那是什麽东西?”程惟配合地做出一个花花公子的潇洒动作。
芝锦不满意地哼了一声,换来他的轻笑:“芝锦,你真的只是个孩子。”
“什麽意思?”
“你只有二十岁,你──”
然而他的话被打断了:“年龄差距?那是什麽东西?”
原本还想说些什麽的程惟这时只能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芝锦并不继续追究这个被自己随意提起的话题,她从来都不是个惹人嫌的女孩,对於程惟好奇地打探也都是以俏皮可爱的调侃居多,穷追猛打、破坏气氛可不是她会做的事情。
这时她的目光扫到窗前的小型旅行袋,惊讶地问:“这就是你的全部家当。”
“怎麽?带著自己不就够了。”对方显然不以为然。
“我以为你要去的是香港而不是伦敦!”
“有的时候有些东西并不像人们原本以为那样重要,人在旅行中才最能明白到底什麽对自己最有价值。”程惟这样说道。
芝锦看看那个旅行袋,又看看他,默默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你知道我把你即将离校的消息告诉我的女朋友们,她们有多伤心?程惟你一定想不到整个剑桥有多少女孩爱慕你!”短暂的沈默之後,芝锦再次愉快地开口。
“像你们这种年轻的女孩迷恋我这样饱经沧桑的男人是很正常的。”程惟半真半假地说道。
“真的是饱经沧桑啊!”芝锦出神地低喃,目光瞬间变得迷离,伸出手轻轻地抚过他的脸,然後是心口,轻声说:“可是都没有留在这里、和这里。”
程惟则是轻描淡写一笑。
芝锦看著他,目光有些莫名的坚持,但却换不来对方同样的关注,过了一会儿,她倏地站了起来,踱步到窗前站定,然後问道:“你要在香港停留多久?”
“还不知道,要看工作的情况而定。”
“有地方住?”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脑海里,芝锦的表情立刻恢复明朗,冲著程惟神秘兮兮一笑,
“住酒店。”对方极其自然地回答。
“去我家住吧。”笑眯眯地再次凑上去,有点谄媚地说:“一个月後我搞定论文回香港找你。”
“呃?不用麻烦了,我习惯住酒店。”程惟微微一愣,下意识地回绝。
“你在香港待那麽久住酒店很贵的。”芝锦煞有介事地说。
“酒店的费用我还勉强负担得起。”笑著调侃道。
“别拒绝我,程惟,这是我的好意,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事情,更何况有免费的地方给你住你还要推辞吗?那麽大一个家只有我哥一个人,和住酒店也没什麽区别。”
“你哥?”
“对,他很帅哦,是个完美的男人。”说著还地冲他暧昧地眨眨眼睛,暗示意味十足。
在芝锦坚持不懈的劝说下,程惟终於无奈地点头答应:“好吧,我会去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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