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和社会的驯化,求生本能,理性,感性——束缚在他身上的一切枷锁应声而开,只有灵魂里最狂妄、最不得满足的咆哮,连生死都漠视!
两人只冲出去短短几秒钟,速度已经飙升到时速一百二。西二环路况差,叶明冠一路凶神似的磕磕碰碰过来,也被红灯和车流给阻碍了不少时间,相比之下机车就如鱼得水多了,近四百斤的钢铁凶兽,在他身下成了服帖的良驹,在辅道和机动车道上不断穿梭闪躲。叶朗在复兴门贴地急转的时候,已经甩开了叶明冠一大块。
毕竟走过浩浩荡荡的阅兵方队,长安街宽阔平整得都能当飞机跑道,车流也稀少。叶朗连闯了五个红灯,后视镜里出现了飞闪的红蓝车灯,警笛声响成一片,但被狂暴的风声远远卷在后面。他漠然地扫了一眼,在跑车毒蛇一样逐渐逼近的时候,不要命地继续加油门。
一百六、一百九、二百一……
在这样的速度下,一粒小石头都能爆他的头。叶朗在极度惊险的情况里猛一偏车头,擦着一只不知谁丢的矿泉水瓶而过,热汗冷汗顺着他下巴淌了下来。但就这一瞬间,叶明冠已经鬼魅地追平了他,车头紧紧咬在他身后,像一条缠绕在人身上缓缓收紧的蟒蛇。
跑车和机车几乎是同时掠过巍峨而森然的天,安门。
冷光阔远,红檐如血。
皇城根下极度的威严和冷酷,代表的是至高无上的权力,却被他们狂妄蔑视地甩在身后——这滋味让人血脉贲张。更别提那些赶都赶不上来的蝼蚁一样的警车了。
整条东二环,两人都是难分难舍,交叉追逐,谁都提不起速。叶明冠思忖保时捷跑车再怎么说也比摩托车要安全,他亲眼看到叶朗在车流里好几次惊险至极的闪躲,而他干脆不管这辆车撞成什么样,一直在疯狂超车,转入北二环后,他心里一喜:这小子看不着了!
他狠狠一扳方向盘下的拉杆,跑车歇斯底里地轰鸣了一声。保时捷911 gt3 的极致性能,再加上最顶级的涡轮增压器,速度是重型机车也比不上的,现在距离终点只有两公里了!
那个霍杨……叶明冠眯了眯眼,嘴角勾了起来。
后视镜里车灯渐亮,他不敢分心,只是抽空一瞥的时候,机车居然从旁边车道——逆行杀了过来!
简直是不要命!叶明冠脑子一热,立马一打方向盘,也冲上了空荡得多的旁边车道,顺便绕开前方交警布置的路障,还是堵在他身前。
机车没跟他争夺,在他车尾调转方向,改为紧紧压在他另一头侧边。与此同时,叶明冠的眼睛被前方骤闪的远光灯给晃得流眼泪,但他不敢眨眼:因为那是一辆迎头冲来的重卡。这些重卡拉着超载的货物,只敢晚上行动,因为惯性太大,根本避不开这俩疯狂的飙车族,只能不停示意他们滚到一边。
但旁边的机车没有让路的意思,甚至加速往前狂冲,好像是真的不要命了!
叶明冠咬着牙也没有避让。在急速下,重卡和跑车迎头相冲,压迫感和恐惧灭顶一般;在刺眼的白灯整个覆盖视线的时候,他几乎都听到了暴怒的喇叭声,终于忍无可忍地一打方向盘,直冲进旁边的绿化带里,与此同时,安全气囊齐齐炸开,把他狠狠拍扁在座位上。
重卡拖着长躯呼啸而过。
在它完全经过的时候,叶明冠并没有看到车毁人亡,而是看到了他方才根本没注意到的、两条车道之间换道的一个豁口。那机车不见了!
黑衣骑手最终猛刹在终点,也就是起点,狭小的头盔空间里回荡着他剧烈的喘息。他手脚发软地缓了一会,慢慢松开车把,扯开下巴上的绑带。摘下头盔的一瞬,周遭发狂的尖叫声全部涌进了他充血的大脑,那些人全都跟着李东虔吼他的名字:“……叶朗!叶朗!!!叶朗——”
“……六分五十四!……新纪录!……”
边上那些数十辆跑车一齐按着喇叭闪着灯,声音合到一起,像场震耳欲聋的派对。周围许多人都跑出来围观,但没人敢过来制止。
黑衣骑手无视了那些磕多了致,幻,剂而癫狂的女孩们,甚至有人把内裤挂在手指上冲他摇晃,他只是重新扣上了头盔——因为太吵了。
等到叶明冠好不容易解决了安全气囊,足足姗姗来迟了一分钟,抬头看到了跨坐在机车上的叶朗。那人嚣张地卡在人墙隔出来的道路中间,叶明冠只能停在他车屁股后面,看他从车上站起身,把头盔拎在手里。
叶朗随手向后梳了一下头发。有一缕汗湿的碎发落在额前,被夜风吹着,轻轻扫过了他的睫毛。
“承让了,三哥。”
作者有话要说:
叶明冠,放心这是个伪情敌(划重点)
第102章 深意一百零二
叶朗回家的时候,霍杨正在车库里修车,听到机车轰鸣的声音,从车底下滑了出来,摘下沾满机油的手套,“哟,回来啦。衣服怎么脏了?”
“摔了一小下,”少年活动了一下僵疼的肩膀,低头摘了头盔,“跟李东虔他们闹着玩。没事。”
霍杨站起身来,盯着他看了好一会,看得他有些心虚。叶朗刻意把完好的那半边脸对着他,拔下车钥匙,就赶紧要往屋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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