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他的弓就被弄坏了,箭也丢光了,就连猎刀也生了锈。他只能披着熊皮在森林里游荡,学着像熊一样捕猎,渐渐忘记了要怎样像人类一样生活。
他就这样在森林里生活了很久,直到有一天,一位有着强大威能的魔族来到了押沙龙森林,他是如此强大,以至于所有的梦魔都不敢靠近他。这位强大的魔族在押沙龙森林里遇到了那个年轻的猎人,看见他的样子非常可怜,就把梦魔从他的身上驱走,把他带离了森林,让他成为了他的随从。
年轻的猎人离开了梦魔,神智渐渐清醒起来,但是他穿着熊皮的时间太久,熊皮长在了他的身上,再也没办法脱掉了,这就是熊人的先祖。
在魔界的种族之中,有许多兽人族。兽人族的始祖神话一般来说大同小异,一般来说他们都认为自己是某种动物经过进化发展出了更灵巧的四肢和表情更丰富的面容。只有熊人的始祖神话认为人类是他们祖先。正因为这种原因,熊人在魔界的兽人族中显得格格不入,却对人类更为友好。
此时这位黑铁塔似的力士看到我从房间里出来,就向我点头致意,告诉我说波德莱尔先生在巴尔默城中有事要做,已经离开旅馆。如无意外,波德莱尔先生会在巴尔默城停留两日,在这段时间里,我可以自便。如果有事要找波德莱尔先生,可以在晚上去波德莱尔先生的房间等待。
我谢过熊人车夫之后就离开了这里,走出旅馆,我才算是真正接触到了巴尔默城。
巴尔默城与路西菲尔非常相像,当我第一次看到巴尔默城的街道时,我几乎感觉这就是路西菲尔。无论是路边的建筑还是街道,巴尔默城看起来都和路西菲尔一模一样。
我抬头看了看旅馆的招牌和四周比较明显的标识,记住这个位置避免迷路,然后就随意选了一个方向,开始在街上游逛。
巴尔默城和路西菲尔一样,都是多种族聚集的城市,唯一的区别是,巴尔默城的人类游客数量极少,也没有多少从人界来此定居的居民,因此在街上走动的大多还是魔族,街边的小吃摊所售卖的,大多也是迎合普通魔族口味的食品。我走在巴尔默城的街头,感觉好像穿越到了二三十年前的路西菲尔。
这时候天气正好,街上也可以称得上繁华。我随便走到一家小吃摊前面,请主人为我弄一份早餐。
摊主抬起头默默看了我一眼,似乎为我的种族而感到吃惊。的确,巴尔默城里几乎没有人类游客,到这里来的人类大多都是游遍了魔界重要的旅游城市,开启了魔界深度游的专业旅行达人。这些人一般都三五成团,还要再雇上一个向导和两三个保镖,绝不会像我一样独自一人在街上乱走。
不过小吃摊主什么都没说,手上动作不停,没多一会儿就给我端上了一盘史莱姆布丁配煎蛋卷香肠。
这似乎是路西菲尔地区普通魔族早餐的标配,史莱姆布丁、煎蛋和香肠被装了满满一大盘,足够我吃两顿有余,价格却只要七个铜币,可以说是相当便宜。
史莱姆一向是魔界的早餐必备,只不过地区不同,史莱姆的吃法也有一些差别。在路西菲尔附近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较高,畜牧业和养殖业也较为发达,因此,在早餐中,大多会在史莱姆胶质中加入巨蜥蛋液和山羊奶油,以及一些糖来做成布丁。这种布丁口感非常滑腻,甜度适中,就算是人类也能好好享用。
布丁是提前做好的,巨蜥蛋做的煎蛋卷却要现做,小贩拿起一只巨蜥蛋,往碗边上一嗑,两只手用力一掰,就把蛋打进了碗里,加入盐和其他调料,用叉子打匀了倒进烧热的煎锅里。只听见“呲啦”一声,黄澄澄的蛋液就在锅中冒起了泡儿,一股香气迎面扑来,小贩不等它烧熟,叉子和锅铲一起上,把鸡蛋轻轻卷起来,就做成了一个蛋卷。
这两种早餐食品质地都非常柔软,符合我的人类胃口。尤其巨蜥蛋卷的外表被炸得酥嫩,内部却还没有完全熟透,用餐刀切开,就能看见蛋卷的中心还在微微颤动,口感更加鲜美多汁。不过煎香肠就完全不同了。这种香肠是用常见的巨蜥肉灌制的。巨蜥肉的蛋白质非常丰富,但因为蛋白质含量太高,口感却显得过硬,虽然加入了大量淀粉中和,但还是显得口感粗糙,不过肉的香味倒是相当充足,价格又便宜,在魔族之中其实相当受欢迎。
这顿早餐非常平常,无法和我在梦之蛇所吃到精致食物相比。不过真正让大多数魔族喜爱的,还是这种朴实的美味。他们每天吃的,也就是这种用七个铜子就可以买到的简单早餐。就是这样一份丰富的早餐为魔族们补充了一整天的能量,让他们可以投身于工作之中。除去外貌和体能、性格之类的差别以外,这些魔族与我们人类又有什么区别呢?他们和大多数人类一样,也只是想要努力生活下去啊。
我的胃口实在不像魔族那么好,虽然昨晚没有吃晚饭,现在已经饥肠辘辘,也只是吃了大半盘早餐就再也吃不下了。小贩看我吃完了,就收掉盘子,给我端来一杯咖啡。
我吃掉了那么多食物,正感到干渴,这一杯咖啡简直拯救了我。我坐在小吃摊旁边的座位,惬意地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街景,然后……我看到街道的另一端似乎发生了一些骚乱。
第 9 章
我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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