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秦家那位?”沈赟打趣了一句,“昨天不是还挺激情的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花好月圆之中亲得浑然忘我,连灯光都替你们脸红。你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纯情的小韶宁了。”
周韶宁有些不好意思,“你昨天都看到了?”
“可不,昨天本来想喊你去泡吧的,结果到了你公寓门下就瞧见你俩,大兄弟啊,秦家那位不是那么好惹的,你做好了被压一生的准备么?”沈赟说道最后又担心起来,打趣归打趣,但是担忧也不能少。
“是啊,韶宁,那位可不是个好性儿的,你要是只想玩玩,或者觉得拥有那么个男朋友很风光,我劝你还是早点分开,不然那位反应过来,你哥可是扛不过的。”
“不是兄弟我俩不陪你扛,我们三个的大哥大堂哥聚在一起都扛不过那位,毕竟那位马上就是家主了,我们的哥哥们还是继承人呢。”沈赟也接口一句,两人生怕韶宁糊涂思想,一时刺激惹了那位,等到后悔就来不及了。
周韶宁摊手,“我都知道啊,可是我拒绝不了啊。我觉得跟他只见过几次面,可是他对我熟悉得好像认识几年,无论做什么都能搔到我的痒处,踩在的底线上不断撩我撩我,我一个纯情少年哪能抵抗得住。不是我军不坚强,而是敌军太强大,我也想拒绝啊,可是我只能沉沦啊。”
窗外扑棱棱的飞来一只五彩的鹦鹉。
沈赟和沈书知同样瞧见了,沈赟惊喜的叫道,“你瞧,好一只美丽的鹦鹉儿。”
周韶宁跟张新宇顺着他手指指向的方向瞧去,果见一只鹦鹉从窗外飞去,直直的朝周韶宁飞来。
“哎呀,”沈赟和张新宇赶紧从身边抄起一样东西准备拦住鹦鹉,周韶宁拦住两位,“不用怕,这是我家的。”
说着伸出一只手臂,让鹦鹉落下。摸摸它柔顺的羽毛,惊喜道,“小彩,你怎么来了?”
小彩是几年前他捡到的一只鹦鹉,捡到时这只鹦鹉受了重伤,他当时觉得这只鹦鹉很漂亮,就捡回家了。救助了一段时间,这只鹦鹉消失了,当时他还有些失落,不过一段时间后这只鹦鹉又飞了回来,于是他便养着。这只鹦鹉有时候只会晚上回来,白天不知浪到哪里去了,有时会在他家呆一段时间,周韶宁都不管他,只是认真做着自己伺主的事。不过他养的这只鹦鹉实在聪明,不仅能够学会很多词句,还通人性,让他有种他说什么对方都听得懂的样子,于是他养成了跟鹦鹉说话的习惯,虽然鹦鹉话很少,但他很满足,跟他分享了很多八卦。
就这样断断续续的养了几年,前些日子小彩又不见了,他虽然不急,但还是有些想它的,因此此时见到它,他十分高兴。
周韶宁家养了只鹦鹉沈赟跟张新宇也是知道的,但也没像周韶宁这般瞧见鹦鹉就认出来的地步。因此听到韶宁喊“小彩”,放下手心的茶杯和菜单,惊奇的望着它,“小彩这是舍不得你,跟你到这儿来了?”沈赟开口,望着小彩也很是喜爱,“小彩,来打声招呼。”
“沈小狗,张小胖,早上好。”鹦鹉张嘴就喊周韶宁私下喊的两人的小名。
沈书知奇异的望着它,像是想笑却又忍住,鹦鹉当做没瞧见它的目光,它只是一只鹦鹉。
沈赟和张新宇同时望向周韶宁,张新宇不可置信的开口问,“你私下就是这么喊我的,周妹妹,我记住了。”
这下周韶宁黑了脸,他们三人一同长大,黑历史太多,攀扯也攀不完。只是他私下就那么叫过几次,小彩怎么就记住了,就这么拆了自己的台呢。
那鹦鹉眼底闪过一丝笑意。
“小彩,周娘娘私下还怎么喊过我们?说对了,给你吃榛子。”沈赟诱惑叛变的小彩,想要挖出更多的信息。
鹦鹉很高冷的拒绝了。
“得了啊,再叫周娘娘我就翻脸了啊。”周韶宁很不满,再说下去,绰号都能堆一箩筐了。
沈书知好奇的望着这只鹦鹉,此时开口问道,“小彩瞧着很通人性啊。”
“是啊是啊,”说道通人性,周韶宁很有话说,“上次我感冒了,还是小彩给我找的药呢;上上次我急性阑尾炎,是小彩给我拨打的电话呢;还有一次,我被大哥训了很委屈,小彩还会给我讲笑话呢,虽然那是我给他讲过的一个冷笑话,但小彩真的很聪明啊,举一反三,若非建国后不许成精,我只当小彩是只成精鹦鹉了呢。”周韶宁说的哈哈大笑,一边躲避小彩扇翅膀制止的行为,一边很坚定的将自己想要说的话说完了。
“小彩是很聪明,有次韶宁临时去外地,要我回韶宁家给小彩说一声,我当时以为他的本意是让我养一下小彩,结果真的是给小彩说一声啊,说了之后小彩就会自己养活自己了。”沈赟也接口说了一句。
秦璟也不扇翅膀了,拦住了周韶宁拦不住沈赟和张新宇,他表现的破绽很多,太通人性就是其中最大的破绽,他们三人只是没往灵异方面想,而且也知晓轻重,不会到处乱说,故而他的事一直没被人发现。若是个聪明的,发现了破绽只怕会暗中调查,也就周韶宁以及沈赟张新宇这三个被大哥宠坏了的没心没肺的破小孩才会那么马大哈,将这个当做秘密藏起来,然后内部分享。
不过他没想到沈书知这么简单就打入了这三人内部,前段时间他常从周韶宁口中听到沈书知这个名字,当时就留了心,等偷偷的见过这人之后,更是下定决心早点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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