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转头看看四周,这分明就是王爷的卧房,他躺的也是王爷的床。心中忽然惊跳了下,天狼急忙伸手摸了一把脸,扯得伤口生疼也顾不上,原本一年四季都戴在脸上的银面具果然不见了。
“你别乱动!”
石小虎的声音传来,天狼的手仍放在脸上,遮也不是,不遮也不是。
“还知道害臊呢。”石小虎掀开帐子,笑嘻嘻地说,“我当你有多吓人,不过是一条伤疤而已,挡什麽挡。
天狼有点愣神,那条几乎把他大半张脸都劈去的刀疤,难道还不算吓人?当然,比起伤他的那名神秘男子来说,还是小巫见大巫了。
“你昨晚出去打妖怪了麽?”石小虎坐到床边,表情好似还惊魂未定,“流了不少血,我还以为你要死了。喊管家伯伯去找大夫来瞧你,大夫说没伤著要害,让你每天按时喝药,过些日子就能好起来。”
天狼挣扎著要下床:“属下谢王爷救命之恩。”
“让你别动你就别动!”石小虎也急了,“又不是我救的你,要谢你就谢那大夫去,谢我做什麽?”
石小虎说得不错,可天狼知道,真正救了自己的人确实是他。天狼以前从不把命当命看,但自从遇上九王爷,他就变得惜命得很。生怕哪天死了,就再也见不著这人。
石小虎好奇地摸摸天狼脸上的刀疤,从前额开始蔓延至右侧眼帘,一直到下巴。大概是因为当初连带著眼珠也受了伤,所以瞳仁上蒙著一层污浊的灰白,两只眼睛是不同的颜色。
“以後有妖怪或者坏人,我也可以一起去帮忙。”石小虎说,“我不想让你死。”
天狼心中巨震。
从此时此刻开始,他不再是朝廷的人,更并非戚越的人。他的身、他的心,包括他的性命在内,全部只属於九王爷。
不论他是石小虎还是戚尧,又有什麽打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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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多了个兄长,对於平民百姓来说不过是茶余饭後的闲聊谈资。而这王爷当初还是小太子,却生在民间身世坎坷,聊起来也就更有劲头了。想当初九王爷进京时,大街小巷都在时时刻刻谈论这件事儿,现如今五年过去了,男女老少对其的兴趣依然不减。
有人说,那王爷原本是个痴儿,皇上开始想请江湖上有名的医神前去宫中医治,也不知後来有没有请到,可医神却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踪迹。但九王爷十七岁时生了一场大病,一烧居然自己就烧正常了。也有人说,九王爷fēng_liú好色,年纪轻轻便让花街柳巷的娼妓们榨干了身子,甚至连朝堂都顾不得上,整日浑浑噩噩醉生梦死,在妓院待的时间比在王府还长。
不过,关於这流连花丛的传言,还有另外一种讲法,说是九王爷喜好自制胭脂水粉,去妓院是为了帮那些风尘女子上妆,还曾有客人亲眼看见王爷替她们画眉梳头哩。
於是,“胭脂王爷”的名号便渐渐传了开去,越叫越响。
第十二章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三更天了,一个邋里邋遢的醉汉手中提著酒葫芦,独自在大街上摇摇晃晃地漫步,身上穿的衣裳料作不错,却松松垮垮地挂著,下巴上还有一圈淡青色的胡茬,即使那醉汉生得剑眉深目,也平添了他数分颓然。每走几步路就要喝一大口酒,像是刻意借此驱赶苦闷。
走著走著,却步入一处喧哗热闹之地。
醉汉揉揉眼睛,才发现自己竟误入了烟花场所,一群达官显贵搂著曼妙女子调笑喝酒,叫他瞧了好不反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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