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香,墨云使劲嗅了嗅鼻,最终确定香味出自这名奇怪的皇族男子身上。“哥哥,你身上好香。”不是女子的脂粉香,而是一种极淡的清香,离远了根本闻不到,只有到两人身贴身的距离才能察觉的香味。这淡淡的香味闻久了,一点也不觉得腻味,反有种提神醒脑的效果,好神奇。
“香?”阳佟莫迟一愣,然后很快反应过来,糟了,是家里的追魂香,原来家里那群老不死的根本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早有后招。百密一疏的阳佟莫迟懊恼不已,一抬头,果然在对面的饭庄中发现了影侍的身影。得,这次是没得玩了,低头看了一眼怀中一脸茫然的墨云,阳佟莫迟心念一动:“墨云,哥哥家里人来找哥哥了,哥哥必须马上回去了。墨云一个人去神迹不安全,愿意和哥哥一起走吗,哥哥家就在神迹哟。”
一开始,主动招惹墨云,只是觉得这个孩子很有趣,也许能给他寂寞的旅行带来些许乐趣。就在刚才,他又意外发现这孩子有双令人怀念的眼睛,阳佟莫迟突然兴起了把墨云带回去养着玩的念头。家里专门有个园子养着下面的人送来的男孩,他基本没碰过,纯粹养着解闷,相信墨云在那里会得到妥善的照顾,至少要比跟着父家随便找来的奶娘生活要强吧。不管墨云的生父是谁,相信都不会拒绝他的提议才是。
废话,你是皇族,你家当然是在神迹喽。墨云对于阳佟莫迟哄小孩的语气非常不满,暗地里直翻白眼,不过,不可否认,他的提议相当令人心动。只是,他们只是萍水相逢,平白无故的,他干嘛对他这么好,不要告诉他是因为一时同情心泛烂,墨云只相信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墨云没有钱。”
作者有话要说:嘻,让爹爹先出来跟大家招声招呼~
3、神迹明家 ...
“呵呵,哥哥怎么会要墨云的钱呢。如果墨云愿意的话,在哥哥家住一辈子也没关系。”
“住在哥哥家?”
“对,哥哥家的内府很大的,墨云一定会不觉的无聊的。”
内府?!墨云顿时炸毛,内府耶,在前任墨云的记忆中,内府可是贵族们和有钱人家专门用来养男欢的地方。好呀,封建王朝的统治阶层果然没一个是好东西,原来这家伙对他这么热情,私底下存的居然是这等龌龊心思,孰可忍孰不可忍,我踹。当下,墨云从阳佟莫迟怀中一跃而起,一只小脚精准的踢中的男人某处最脆弱的部位,趁着大变态疼的脸色大变之际,双脚落地,撒腿就跑。
呼呼呼,要说墨云这小身板真是弱呀,想当年,从小学到大学,靳飞人拿过无数长跑冠军,如今莫名其妙换了个身体,这才跑了不到十五分钟,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不说,这速度基本跟走路没有区别了。
墨云停下脚步,倚着墙大口大口的喘气,回头一看,大变态竟然没有追来,难道他那一下真的把变态给踢废了不成?哼,若是真废了,他也算是为天下苍生做了一件大善事了,墨云恶毒的想道。喘了好一会,墨云终于能够正常呼吸了,抬头四下一望,糟了,刚才慌不择路,也不知道跑到哪里来了。看看天色,太阳快下山了,今天是走不成了,得趁天黑之前赶回甄府才是,不然可要露宿街头了。
墨云又在小巷中躲了片刻,确定没有皇族的爪牙追来后才走出巷子,找个行人问了路,拖着酸软的双腿往甄府行去。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前,墨云顺利回到了铁将军把门的甄府,靠,凤仪那女人也太绝了吧,他前脚出门,后脚甄贵一大家子就走了,还把前门后门包括狗洞都堵的死死的,完了,他可没钱住客栈啊。
墨云傻傻的站在朱红色的大门前没了主意,掌灯时分,被原甄府杂役大憨捡回了家,总算免去了露宿街头之苦。次日一大早,不死心的墨云又跑到港口去张望,黄天不负苦心人,傍晚时分居然让他寻到了一桩不错的差事。一个小商队的领队病倒了,病的没法子起床清点堆积在港品的货物,港口货仓的租金可不便宜,一商队的人正焦头烂额之际,墨云挤进去毛遂自渐,三下五除二就把货物清点完毕。墨云的前身虽然也没受过教育,现在的墨云可是扎扎实实一路从小学上到大学的,神眷的文字他是不认识,但点点数却是不在话下。而且,对外,墨云好歹也是临海首富甄家的大少爷,外人估摸着墨云能够断文识字也属正常。这年月,绝大部分平民都是斗大字不识一箩筐,商队领队权叔其实也认不了几个字,如今墨云帮了商队的大忙,且看着比他有学问多了,刚好商队这次的目的地是神州,遂答应带墨云一起上船。这么着,墨云成为小商队的一名临时成员,平时帮着干些记帐、清点货物的杂活,一路上的食宿就由商队包了。
半年后,墨云随权叔的商队到来了神迹城外。神迹是神眷皇朝的都城,然而除了世代居住在神迹的平民外,神迹之外的平民想要进入神迹是很困难的,至少权叔的小商队是无论如何也不够格进城的,权叔此行的目的地也并非神迹,而是神迹城外十余里的贡道城,大多数商人的货物都是在贡道城出手,再由神迹的商人运进神迹城的。
墨云是到了神迹城外才知道进城规矩的,顿时愣住了,好半天才道:“权叔,普通的平民想进城的需要哪些文书啊?”
“要家乡从政官签发的朝圣文书,怎么你没有吗?”一路上只听墨云说要来神迹找亲人,权
喜欢重生之神眷迷情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