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伍钦旸第一次觉得和玄珏没有话说。
不是缺乏破釜沉舟的勇气,实际上方才的举动就已经说明了他心里所想的一切。伍小同学在谈感情方面永远笨嘴拙舌,原本靠乐观开朗调皮活泼勉强维持在中等偏上水平的对外情商,一旦对内,尤其是面对他哥的时候,简直就像跌入了深不见底的马里亚纳大海沟,伸手捞都捞不上来。伍钦旸固然难过于玄珏的拒绝,但更令他觉得难过的是他还知道玄珏说得很对。从小到大他就是个风云得意的人生赢家,爸妈宠着舅舅舅妈偏着哥哥疼着,迄今为止十八年零十个月的人生里的最大危机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和他妈摊牌,说自己一不小心弯了秦瑶或许还能理解,毕竟秦瑶从没反对过她亲哥的性向,在这方面也相当开明。但是要让他坦白他是为了玄珏弯的,那秦瑶估计会直接抄起一把扫帚打断自己的腿。
他到底不像秦致和肖云鹤,有钱人也有不能随心所欲的时候。伍小同学翻来覆去地思考人生,说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又显得太凄凉,更让他觉得百爪挠心的是他还不知道玄珏对自己到底有没有那个意思。从小到大太过亲密的相处,让伍钦旸理所当然地忽视了何谓正常的兄弟相处模式,习惯性地认为只要是玄珏的话做什么都可以,如今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但如果伍小同学此时能稍稍冷静一些,认真地去思考今晚这件事的前因后果的话,那他一定会问的一个问题就是“那人说我身上被人做过记号是什么意思”,再细心一点儿就能看到他哥微微发红的耳朵和故作镇定的脸色。可惜现在这一切都并没有发生,所以伍钦旸只是跟在玄珏身后,落后了一步远的距离,在玄珏拉开车门的时候拒绝了自己早已习以为常的副驾驶席,转而拉开后排的车门坐了进去。
玄珏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默默地在驾驶席坐好,系上安全带,从后视镜里看到伍钦旸侧身伏在座椅上,将脸埋在交叠着的双臂之间,忍不住轻轻叫道:“旸旸。”
伍钦旸“嗯”了一声,语气颇有些郁郁寡欢,但并没有再说什么。玄珏也是难得地觉得无话可说,沉默地启动了车子。
秦小公子在宣告所有权的方面比起他爹来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年秦致能在肖云鹤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他结成单方血契,如今玄珏自然能在伍钦旸身上留下专属于自己的记号。野兽在猎物身上留下的正待猎杀的烙印,这是玄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唯一能占据主导权的事,虽然不怎么光明正大看起来也十分居心不良,但胜在隐蔽和一劳永逸。
他是喜欢伍钦旸,但同样的——他也必须考虑到秦瑶和伍春行的感受。
于是因为各种各样重要或不重要的原因,两个人暂时陷入到了“虽然彼此心知肚明却非要隔上一层窗户纸”的苦逼双向暗恋之中。伍钦旸侧着个身在椅子上趴了一会儿,太过沉默的气氛愈发让他觉得尴尬,终于慢吞吞地开口道:“哥,你怎么和殷叔一起来了。”
玄珏终于等到他开口,略松了一口气,解释道:“碰巧而已。”
的确是碰巧而已,玄珏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自曝短处说“是觉得你有危险”。伍钦旸在给殷浩打过电话后就立刻把电话打给了祝明月,来来回回好几次都没打通,伍钦旸就觉得这次算是闹大了。出租车司机古道热肠,知道人命关天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突突突地加速,开到文秀路小区的时候司机师傅尚未察觉到什么不妥,伍钦旸却因为上次的“食堂人头”案莫名地通开了一丝灵异的关窍,不待司机师傅再说什么,直接就朝着某个方向跑了过去。等到司机师傅四处张望完毕,再回头看时,伍钦旸就已经不见了。
再说年兽。年兽怕红,又惧光亮,更害怕巨大的响声,古时候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兽在年夜作祟,出其不意,算是把天时地利人和都占尽了。不过社会发展到现在,倒是令这古时的凶兽愈发束手束脚,霓虹灯赤橙黄绿青蓝紫,什么时候都不会缺了红色,万家灯火更不是某些特定时节才会出现的盛景,人声嘈杂,汽车鸣笛,功率巨大的临街音响,什么不会有巨大的响声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所以这么多年来年兽可以说是在城市里绝迹。
但年兽必然不是会坐以待毙的物种,不然所谓的除夕年夜就名不副实了。没有条件就要自己创造条件,所以如今年兽出行多兼瘴气,遮天蔽日的一片黑暗,伺机而动,因此总有不少林间山民被野兽袭击致死致伤的新闻见诸报端。因为山野林间不比城市夜夜笙歌,年兽出来活动也更方便些。这类新闻之后的调查更是例行公事,毕竟现在珍惜保护动物在某些意义上比人金贵,遇上的自认倒霉,死伤的呼天抢地一回,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只不过没想到如今年兽竟也敢在城市里堂而皇之地出现了。
年兽喜食,传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日都要更换不同的食物,所以也有人曾将它与饕餮联系起来,总之是说法不一。伍钦旸闯入瘴气之中便看到祝明月和马珊珊遇险的一幕,以他的个性当然不可能袖手旁观,之后就是前文发生的事了。
伍钦旸前些天为了体育馆里发生的事忧心忡忡,自然无暇分神去关注那两起盗窃案。在小偷没有继续作案之前殷浩手里的线索有限,唯一会对案情有所助益的就是在祝天章店里发现的那根毛发,等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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