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去踩来看看。”钟辰轩嘲弄地说,“手里还要拖一个两百斤重的人?”
“噢,我知道是不切实际的。”程启思也不脸红,很淡定地说,“我也只是提出一种可能性。我从来没说这种可能性会成真的是不?”
钟辰轩若有所思地扬起眉头,他的眼睛在阳光下发着光,说:“就算是死者自己也不可能。你们看,他是趴着的,这个姿势相当……呃,安详,要把你从半空中掼下来,得了吧,你还不知道是什么奇怪的姿势呢。”
“喂喂喂。”程启思再好脾气,被一直损也不乐意,“你打比方,也不用拿我来当例子吧。”
“行了行了行了。”赵思翰说,“好久没看到你们,还是老样子,吵成习惯了吗?我饿了,走,吃早饭去,我请客。”
程启思说:“那几个嫌疑人怎么办?”
“说是嫌疑人,现在也没动机没时机的。”赵思翰耸了耸肩说,“今天如果我找不出什么线索,就只能让他们先走啦。人家说了,他们是来参加自行车环湖比赛的还没完呢!”
“很冷血的表现啊。”钟辰轩喃喃地说,“毕竟是一起来的人……”
程启思问赵思翰:“有没有问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问了。”赵思翰拖着程启思和钟辰轩,就往街对面的饭店走,“他们说是在一个自行车社团论坛上认识的,也不是特别熟的人,属于"组团,这类型,所以,死了人,他们也不太在意,可以理解。不过,青青跟死者是一起同居的,她也没否认,好歹她也掉了两滴眼泪!走了,先去吃早饭,我肚子都在叫了!”
程启思不经意地说:“这里难道还有什么好吃的?”
事实证明,这里确实没有什么好吃的。唯一一家这时候开了门的饭店,只有羊肉汤和大饼。羊肉汤倒是挺鮮美,只是那肉粗糙得程启思这种从小到大没看过牙医的人嚼不动。钟辰轩一向讨厌腥的东西,羊肉自然是腥的,他喝了两口就皱眉头不肯喝了“你吃点吧,这里早上真的只有这种汤喝。”赵思翰笑着说,“我才来的时候也真的很不习惯。这里只产这些东西,你要不吃……”
程启思接了一句:“不吃就挨饿!”
钟辰轩无精打采地说:“这街上就只有这家有可吃的东西吗?”
这只是个丁点儿大的小镇,因为在湖边上,才会相对比较热闹。即使如此,昨天晚上程启思和钟辰轩来到这里的时候,也早已家家关门,害得两个人只能吃压缩饼干当饭。这时候已是早上九点多了,开门卖早饭的居然也只这一家。
“噢,我不相信会是这镇上的人。”赵思翰低声地说了一句,埋着头喝着热腾腾的羊肉汤,这里的人都是在这里住了很久的,没什么流动人口,死者身上没有财物失窃。这里离市区不算远,为了安全起见,他们都不会带很多钱在身上,当地人也知道这一点。何况,这里民风不错,挺纯朴的……”
“你就说凶手是他那个小团队里面的人吧。程启思笑着说,“别的人,没动机。是吧?”
正在这时候,有个男人从外面走了进来。这是个身材瘦小的男人,脖子上挂了个很专业的相机,背上也背了个专装镜头的大包。他在靠墙的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要了羊肉汤和几个大饼,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刚才我陪你们来吃饭,叫同事去问他的话的。”赵思翰做了个不起眼的手势,指了指这个正在大吃的男人,低声地说,“这个人叫马山,是个挺有名的摄影师。他跟死者是好朋友,这次他过来拍照,顺便帮他们开车。你们应该知道吧?骑自行车也是很需要体力的,绕着湖环行至少也要三天,如果累了,可以把自行车扔上随行的大车,自己也上车休息。”
“哦?”程启思的注意力集中过来了,“那不就正是因为他的车抛锚了,才没赶上,这群人才会在那家旅馆投宿?”
“非常正确。”赵思翰喝光了他的羊肉汤,一张嘴油腻腻地发光,“不过你有一点说错了,他说不是车抛锚了,是因为他看见昨天的晚霞实在是太漂亮了,跟金色的油菜花相映生辉,所以他停下来找了个地方拍照,一拍就拍得忘了时间,一直拍到天全黑了,他们给他打电话也没听到。他也懒得再开车了,就在车里睡了一觉打算第二天赶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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