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两个饼吃完了,他才起身,盘腿坐在床上,开始挖掘其他或许存在的,只是他没发现的东西。
直到天快亮的时候,牧倾华才停止了探索,而效果也是可喜的,他的马还在,他的各种装备外观也在,最叫人欢喜的是竟然还有神行这个技能——虽然能够神行的地方只有n市这一个他去过的地方。
可是这并不妨碍他的高兴,削薄的唇甚至破天荒的扬起了一个弧度,有了神行,他在这个世界的生命安全至少是绝对能够得到保障的。
天光发白的时候,外面渐渐有了人声,今天是星期天,末世以前绝对是个赖床的好日子,但现在,谁都不会将时间浪费在睡懒觉上,一早就有人起来做饭了,淡淡的饭菜香味逐渐弥漫开。
这里的物资都是平均分配的,只是出去做任务的人得到的要多一些好一些,这也是应该的,毕竟他们是拿性命在拼,而剩下的那些没有战斗力的就少一些,勉强维持温饱而已。
牧倾华一夜没睡,精神却还不错,他自然是闻到外面飘进来的香味了,只是四个稻香饼下肚,他现在完全不饿,整个人看上去都是慵慵懒懒的。
大概八点多的时候,王嘉依来了一趟,给他送了两套衣服,不得不说对方是个细心的人,连牧倾华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并没有带任何行李都注意到了。
而牧倾华想了想,还是将王嘉依给的衣服穿上了,他虽然对别人的情绪,外界的事情反应迟钝了一些,却还是隐约知道自己的这身装扮并不和适宜,换一套衣服,表面上融入一下人群,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牧倾华换好衣服,迟疑了一下,又将头上的道冠取了下来,柔滑的发丝散落下来,长长的一直垂到膝下。
他拢了拢脑后的黑发,拔剑割了一大截,然后——嗖嗖嗖——头发以肉眼可以看清的速度,迅速长到了原先的长度。
牧倾华:= =
几次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这具身体果然是个非常神奇的存在,然后只能找来一根发带,在脑后梳了一个高高的马尾。
等他出门后,看到他的人都有些愣神,昨天的他衣袂飘飘,仙风道骨,一张男神脸,今天的他一件白衬衫,简简单单的牛仔裤将那双大长腿,和挺翘的臀部之类的优点都凸显了出来,依旧是一张男神脸,无论是末世前还是末世后都是让人舔屏的存在。
末世里没有娱乐,早就被各种艰难折腾的疲惫的人猛然看到这样一道风景,纷纷表示,真是赏心悦目啊。
让别人赏心悦目的牧道长转了一圈,基本上就对这个地方熟悉了,这里被布置的很好,门口有看守的,也有巡查的,没三个小时换一拨,和已经沦陷的n市比起来,这里就像是桃源,可人毕竟是太少了,地形也不是个容易防守的地方,而且离n市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这里好虽好,恐怕并不是个久留之地。
牧倾华一边走一边思索,刚想回房就听到一个骂骂咧咧的声音。
“混蛋!老子在外面拼死拼活,差点给丧尸吃了,你倒是在后面安安稳稳的享福,这些都是老子弄回来的,你有什么资格吃这些!”饭碗碎裂的声音响起,“你不是很猖狂很傲吗?不是仗着有几个臭钱就到处显摆,不把别人看在眼里吗?现在是末世了,你再有钱也没用,让你抢我马子,有本事你再去抢啊,我告诉你你现在就tm是个废物!”
牧倾华的脚步一下子就停住了,这声音——很耳熟啊!
☆、 第五章 末世副本
唐高阳没有想到自己还有能够醒来的一天,他以为自己死定了,被推进丧尸群活生生的咬死,怎么也不会有生还的可能才是,可他偏偏就睁开眼了,这一睁眼不是普通的睁眼,而是一下子醒在了十年前。
他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身边的一切又是那样的真实,两天下来,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重生了,重新回到了十年前,末世三个月之后。
对此,他有些想笑,又想大哭一场,老天果然是没长眼睛的,竟然让他这么一个坏到骨子里的烂人重生了。
唐高阳出身不错,老爸是当官的,老妈是做生意的,上面还有一个拿他当宝的位高权重的爷爷,而唐家到他这一代也就唐高阳这么一根独苗苗,可以想象他是怎么被娇宠着长大的。
唐高阳坏,吃喝玩乐,高傲任性,那些官二代富二代该有的毛病他都有,虽然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也确实仗着自己的家世胡作非为过。
可惜后来末世来了,一切次序被推翻,所有的规则将被重组,人类惶恐不安。
末世开始的时候,唐高阳并不在京城,而是在远隔万里的n市,原因不过是被当时的女朋友缠着陪她来过生日而已,或许说女朋友也不恰当,说到底对方也只是个被他包养的小明星而已。
一个冲着对方的身份,一个冲着对方的美色,唐高阳对于这类的交易驾轻就熟。
所以,当他某天发烧醒来,看到身边空无一人的时候他并没有太在意,对方只是偷偷丢下他这个累赘,而不是把他丢给了丧尸,已经非常不错了。
况且在末世,一个空有美貌,没有脑子的花瓶能活到什么时候还是个未知数。
自然而然的唐高阳很快就将对方抛到了脑后。
上一世,他并没有在末世受太多的苦,因为他很快就被人找到了,康博辉——这个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披着一张温雅的皮,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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