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大叔冷眼盯着络腮胡男人,只道出一字:“让开。”
如此嚣张,怎得了?络腮胡看这男子长的俊俏却是个目中无人的家伙,顿时不悦了。
“兔崽子,你竟然让你爷爷我让开,活的不耐烦了?留下买路财,否则,你就把命留下吧!”络腮胡男人拉紧缰绳,手持长刀冲过来!
马儿嘶鸣,像是一道命令使得其他山贼也拔刀冲来!天啊,真打起来了!
凌照看天琊翻身一蹬马背冲了过去!
电闪雷鸣一般快速,那些小山贼全部倒地不起,在地上哀嚎不已,看来大叔还是手下留情了的,并没有上他们的性命。
“忒奶奶的,伤我兄弟,俺定要把你绑了干死你!”说着长刀一挥划过了天琊的衣摆。
竟然能碰到大叔!凌照担心起来了,难不成这山贼头目是个江湖高手?!
天琊看被割了一角的衣摆,冷哼一声。这人,该死!
不过眨眼功夫,那坐在马背上瞪大眼的络腮胡男人被天琊一分为二。
连同那匹马,分成两半倒在地上。
血液以及内脏流露出来,让人作呕。
大叔他,生气了。
因为那山贼头目的话。
其他山贼见自家老大被杀,还是如此凄惨的死法不禁吓得尿裤子,嚎啕着拼命的逃离,逃离不得的人惊恐的生怕天琊对他们下手,头磕在地上血肉模糊,连连求饶!
“大叔,走吧。”他傻兮兮的一笑,并不同情这些人,他只是关心大叔的事情,其他人一律跟他无关。
收好剑的天琊越上马背,扬起马鞭一抽,向前奔去,而他立即跟上。
五天后,他们来到了玉林城,那是一座繁荣的大城。大叔说,罗家堡虽然靠近玉林城,却并不是在这处,而且在彭山。彭山脚下甚少有村户,只因彭山有着许多伤人的野兽,没点本事的人,是不敢贸然上彭山的。
大叔带着他去了钱庄,交给他一个钱袋,里头只有十几两碎银。以往大叔给他的生活费用,也不是很多,最近确实越来越少了。是因为自己吃太多了?银子用的这么快,他都不知道大叔是怎么得到这些钱财的,大叔不会去干活,为了不暴露行踪,都不去接任务,他们甚至时刻都要小心翼翼的远离人群。生活上的费用,他真的不知道,是如何来的。
他俩在饭馆吃了午饭后,便动身前往彭山,正要离开饭馆,却被十几号红衣女子围住。
“天琊,没想到你竟然还敢出现在这里,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带头的红衣女子,名叫郑秀儿,是水袖楼的掌上明珠。
凌照记得这个年芳十九的姑娘,一年前就曾追杀他们,但是失败了。
他记得当时郑秀儿说,是大叔接了玉林城主的二儿子的悬赏来杀了她的未婚夫。
这其中缘由,不过是城主的二儿子是个纨绔喜欢上郑秀儿于是顾杀手杀害了她那已经订婚的心爱之人。
郑秀儿只是会一点武的秀女,家里做布匹生意,虽不是富甲一方,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丈夫被杀岂能不恨?
可那城主之子得罪不起,便只有找天琊了。
念在郑秀儿是个女子,天琊不屑杀女人,因此放过了她。
此次来玉林城再次照面,免不得见血了么?
“郑秀儿,想死就早说。”天琊目光摄人,郑秀儿心中充满恨意和苦楚,拿着剑的手都在发抖。
凌照虽不想天琊杀人,特别是女人,可他并不觉得自己会去阻止。小时候有人告诉过他,这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也有不好也不坏的人,只要对自己好的人,即使他是坏人,那也没有关系。
可是对自己很坏的人,却是对别人好的人,又该怎么样分呢?
猛然,他记起了那句话的答案。
熟悉的……
回过神来,他发现大叔用剑割断了郑秀儿那绑成马尾的长长秀发。
发丝散落在地,郑秀儿嚎啕大哭,跟着她的那些女子担心的安慰她。
对自己不好的人,宁可杀之,绝不留活。
那人声音冰冷彻骨,眼神冷血。但是他又看不清这人是谁,是谁告诉他的?
站在彭山的山脚下,他实在想不出,罗家堡会在彭山山顶。
彭山植被茂盛,毒虫野兽繁多,那些猎人都不敢往深山跑,因此上山的路崎岖的难以想象,仿佛这里根本没有人类来过一般。
牵着马跟在大叔后面,他的手背不知何时被划伤,自己给自己抹了些药粉,继续前进。
不知道大叔在一些大树下弄了些什么,随后他们找了快空地歇息。
天色渐晚,太阳落下山,他去拾了些干柴生火。
在野外,他早已习惯做这些,并不需要大叔亲自动手。
大叔去猎了两只兔子,好在不远处有山间小溪,处理后就架在棍子上烤。
他随身携带调味料并非难事,所以,烤的兔肉总比没调味的兔肉好吃多了。
“大叔,给。”他把烤好的第一只给了大叔。
对方接过,看了看,而后转过身子,闻了闻兔肉,他想,大叔脸上肯定有些微的笑意,他看着大叔的背影,随着大叔的动作,他出声提醒:“小心烫。”
大叔果然僵了一下,他知道了,大叔被烫着了。
无奈,有时候大叔也会心急,他甚至难以想象,大叔这样的人,怎么就是个冷血的刽子手呢?
天一亮,他发现自己是靠着大叔的。咦?昨天难道是自己死皮赖脸的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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