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烨无奈地揉了揉太阳穴:“不,节操和人品都留在家里了,这两只叫真理和自由,并不是我的宠物,是它的——”说着指了指阿贵怀里的墨墨。
“哈?”唐旺莫名其妙看着阿贵,“阿贵哥也学烨少养乌龟啦?”
阿贵摇头,举了举手里的粉红猪:“它的。”
“咦?这是烨少的新宠吗?烨少又开始养猪哒?”唐旺光知道朱烨养狗养马,还不知道他又添了养猪的癖好,看看猪,再看看乌龟,越发一头雾水,“于是乌龟是猪养的?”
众人默默点头。
唐旺风中凌乱。
永联帮九成的产业都在链岛中部的浦白市,但唐家的发家地却是莲雾山,当初唐老太爷就是靠着莲雾山本地土著的支持,才一步步踏上了帮主的位子,十年前,他的独子唐定鑫又是靠着本地财团的支持进入政界。因此甭管唐家在外面多风光多显赫,这个地方永远是他们的根基所在。
唐公馆位于莲雾山脚下,莲花湖旁边,一道粉墙迤逦圈出一个不规则的长方形,里面错落有致地修着三进大宅、四个跨院,全都是典型的中式风格,雕梁画栋、翘角飞檐,走在里面完全不像是在链岛,更像是身处苏州园林,清雅精致。
“烨少还是住小山居吧?这里日照好,湿气也轻,适合养伤呢。”唐旺亲自打着伞推着轮椅将朱烨送进大宅南侧的跨院,月洞门上刻着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小山居。
绕过一块一人高的太湖石,月洞门内是个清净优雅的小院,正房三间全部打通,形成一个偌大的起居室,正房两面各有三间偏房,一面是朱烨的主卧和书房,另一面是三间客房,一道精致的抄手游廊将三面房屋连在一起,廊下挂着几盆茂盛的绿萝,生气勃勃,绿意盎然。
“烨少可有些年没来啦,不过这儿的东西老太爷可都吩咐过,谁都不让动呢。”唐旺推着朱烨巡视全场。小山居三十年前是唐娥娥的闺房,后来她去英国念书,又远嫁海城,每次回娘家还都住在这里。再后来她去世,朱烨再来时这里便顺理成章成了他的地盘。
“倒是没什么变化。”朱烨大致看了看,便拄着拐杖挪到了沙发上,他这次确实伤得不轻,除了最严重的腿伤,胸骨也被手榴弹爆出的气浪炸裂了一根,另外还有轻微的肺炎和脑震荡,对比之下脸上的刮伤和后腰的撞伤都不算什么了。
唐旺看他脸色不好,也不敢再和他罗唣,叫人送了早就准备好的下午茶来,道:“烨少先吃点东西吧,老太爷吩咐给您炖了上好的官燕,还有毛叔做的核桃酥和芋泥白果,都是您以前最爱吃的,也不知道现在口味改了没有。”
朱烨上午才从医院出来,胃口倒是开了一点,端起官燕喝了一口,道:“还好,都吃得惯。”
“烨少前一阵闹胃病,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呢。”菲佣这段日子被他吐怕了,忙凑过来跟唐旺报备,“尤其是什么鸡啊鱼啊带腥味的,吃一次吐一次。倒是酸甜口的东西好一些,菠萝盅啦、贵妃排骨啦、红酒烩鹅肝啦……汤都不大能喝咯,佐餐都是喝果汁,加点柠檬最好。”
“这个好办。”唐旺道,“前一阵大少奶奶怀孕,来莲雾山小住,也是喜欢吃这些酸酸甜甜的东西,毛叔为了给她安胎,可是研究了很多这方面的食谱呢,可惜大少奶奶住了一周就回去了,他还遗憾哩,烨少来正好派上用场!”
“……”朱烨的表情略僵硬。
“哼唧哼!”墨墨闻到了食物的香味,马上两眼放光地跑了过来,踩着朱烨的鞋面蹦跶蹦跶:我要贴秋膘!贴秋膘!
“你倒是跑得快。”朱烨弯腰将它捞了起来,放在自己旁边,叫菲佣:“珍妮,把它的食碗拿来。”
墨墨眼馋地看着主人温暖的大腿,但到底怕碰到他伤口,不敢爬上去,只好绕到没伤的那一边,将右前爪轻轻搭在上面,找点心理安慰。
“乖。”朱烨宠溺地摸摸它的头,出事这几天他一直住医院,今天早上才回家,听菲佣说可把小猪崽给急坏了。墨墨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他受伤住院的事,趁人不备爬了好几次墙,有一次都跑到最近的公车站了,还假装公仔躲在一个乘客的果篮里,试图蒙混过关去和平医院看他,要不是中间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被人发现,差点儿就得逞了。
还好别墅安防系统比较严密,它刚跑出去就被保镖在监控视频上发现了,开车尾随追踪,在它被公车司机赶下来以后把它抓了回来。
虽然逃家什么的犯罪情节比较严重,但真是一头有情有义的好猪!
“给你吃。”朱烨舀了一勺芋泥白果喂给它,小猪吭哧吭哧吃掉,高兴地直晃尾巴,猪爪轻轻蹭他大腿:“哼唧哼!”我还要!
唐旺看着他们两个相亲相爱你一口我一口,汗都下来了:“烨、烨少,这样……不好吧?”这还是那个酷爱装逼的表少爷吗?他一向不是最注重餐桌礼仪的吗?这样跟头猪一起吃饭是怎么回事?
喜欢落难的魔王不如猪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