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的那一点点,肉眼根本看不见的肉沫渣子,留给百分之九十八的人去抢,去争!
去相互指责谩骂!诋毁!吐口水!
打得头破血流!
死去活来!
……
……
前世。
莲庆,自地狱十九层爬出来。
依靠自己的大脑跟双手,加上,前夫的家世为助力,方才得以……亲眼窥见某一部分真相。
有的时候,有些事情,知道或者听说过,是一回事。
亲眼所见,则为……另外一回事。
是故,她能忍常人所不能忍!
前提,是仅限,一定时期,一定范围之内——
毕竟,忍耐这玩意儿,时间一长,就会跟过了期的食物一样,变了味道。
一不小心,成了习惯?
那可就太糟糕了……
……
……
说实在话。
无论哪一个时代,无权无势无半点背景的小兵,想白手起家?
一点一点挣军功,从最底层一步步,慢慢慢慢,打拼上去!
一路,顺风顺水,并成功活到最后。
本就是——一件可能性极其微小的事件!
因此,这些军功,勉强,相当于莲庆向上边交的一种保护费。
变相的……给自己暂时先挣一些印象分。
让上边的人知道,自己,乃大为可用之材!
道理,莲庆当然懂。
她一开始,也确实是这么计划,这么去做的。
但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上边的人,不能是一群只晓得贪功无耻,尸位素餐的酒囊饭袋!
否则,她只会像一头老驴般,被活活用死!
而连多吃一口食物,都成了奢望。
莲庆骨子里,从来……就是个极为霸道之人。
自己功劳被抢,怎么可能半点也不生气?!
只不过,她还留有后手,犯不着逞一时痛快罢了。
更何况,她的东西……
她当初,既然给得出去!
那么,之后。
便理所当然,拿得回来!
她不给。
谁也休想抢……!
任你大周武帝还是大荒魔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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