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卿没有去学习魔法的理由只有一个。
对自由之神的信仰。
这是一个有神的世界,虽说神都不太管事儿吧,但那毕竟是神。在卡瑟加顿山上和李学习的时候,文卿曾经询问过这个世界的神灵,而他得到的答案和他在游戏中得到的一样,甚至说他在游戏中所得知的还要更多些。
在李的论述里,神眷大陆的最高神是四位元素神,即风神、水神、火神、光神,这四位神灵又各自有着许多神职。他们并不强制要求信仰,在神眷大陆,许多普通人都是无信仰的,但每一位职业者,但凡修行到中阶,都会选择一位或是多位神灵。
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形成的年代不可考。
文卿的所知则要更深一些,信仰某一位神灵会有属性加成,并且会直观地体现在施法的效果上,尤其是圣阶的信徒,属性加成绝不是一般的大,可以说,如果他钻研魔法,又不信仰光神,这位智慧之神、“法师之神”——那还不如不学。
反正和信仰光神的法师拼的时候用法咒会吃亏,到最后还是得用战士的技巧。
文卿他虽然喜欢帅,但是费好一番工夫之后毫无意义的帅,也挺没劲儿的。
再说练了这么久剑术之后他也开始觉得战士是一个很帅的职业了……毕竟脱胎于武侠,到了圣阶之后也挺帅的。
而且他不喜欢法术中的某些部分,那些庞大的知识体系脉脉相通,如果画成树的话一定是会枝叶相连,形成一整片森林。成为一个法师所需要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也需要太多的通达和智慧。
圣阶之后这两者确实微妙地相通,但是实际上却依旧十分不同。
说回圣阶的领域。基本上,可以把领域理解为一个空间,在此空间之内,领域所有者拥有绝对权力,同级以下绝对碾压,甚至比普通人碾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基本一个想法就能做到。
上火山之后文卿就一直维持着领域,把特蕾莎和杰克罩在里面。
不会有比我更体贴的同行者了,他颇有些得意地想。
这确实是最好的办法,既让特蕾莎和杰克在他的保护之下,又能让他们足够自由,不会打扰他们的兴致。
而他开着领域都找不到这只蛇火蜥从哪里来……问题就有些大发了。
文卿站起来,猛地转过身,从背包里掏出一只烟斗叼在嘴里,天知道他为什么会有一只烟斗,而后深沉地告诉两位听众:“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之后,剩下的答案再怎么匪夷所思,都是唯一正确的那个——敬永恒的福尔摩斯。”
他张开双臂,笑嘻嘻地鞠躬行礼,吹响了烟斗(这居然是个口哨)。
然后他做出了另在场的人都永生难忘的事情——在特蕾莎和杰克惊恐的眼神中,他缓缓向后躺倒,干脆利落地掉进了滚烫的岩浆里!
杰克吓傻了:“哈、哈利?!”
“不——”
特蕾莎猛地跪到岩浆的边缘,双手死死地扒着火山口,发出一声恐怖的惨嚎。
她的面孔倒映在岩浆上,犹如恶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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