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们二人是阿忠的手下对不对?
答:阿忠是谁?我们不认识,我说过,我们只是打零工的没固定的老板。
问:酒家有人说,当时房间内有四个人在场,你们和阿娇之外,另一个人是谁?阿忠吗?
答:绝无此事,是谁这么说的?叫他出来,干。
(警官大人,最后那个字可不可以擦掉?)问:听说那另一个人当时裤子是脱掉的,那话儿都露了出来?
答:「那话儿」是什么意思,我不懂,全是胡说。
警方对这份笔录完全不满意,在制作过程中呼了臭头那颗脑袋三回,正想挥第四回时,某建设公司的律师便赶来关切案情了,只好住手。
「他们打我。」臭头见到救星立即告状。
「警官,这太过分了吧!」大律师立即抗辩道:「我当事人是受害者,为了配合你们才来制作笔录,你们居然打他?」
「没的事。」警官立即反应道:「如果有打他,那敢问大律师伤在哪里?」
「有没有?伤在哪个部位?」律师问。
「这边。」臭头指指脑袋。
大律师急忙在他微鬈的发丛中拨来拨去,却见不到一丝伤痕。
「怎么样?大律师,我看你的当事人是被吓呆了,到现在还胡言乱语,笔录做了等于白做。」
「那我们可以回去了吧?」律师有些悻然。
「请吧!」警官一伸手道:「噢!对了,回去替我问候忠大的一声,我担心倒是他的卵鸟受伤了。」
一旁有员警嗤嗤地笑出声来。
6
这则新闻翌日见了报,一方面是无真凭实据,另一方面是惧於阿忠在地方上的黑势力,因此多半当做一则令人发噱的花边新闻处理,指某个地方角头到酒家召酒女,喝多了一时兴起要那酒女当场次萧,酒女不从,动辄以暴力威胁。那酒女在他淫威下不得不含泪动口,吹得角头老大正嘴歪眼斜之际,酒女的男友闯了进来,居然有枪在手,虽未对老大行凶,仍对空呜了三枪,以示下马威云云。
新闻界普遍将之称为「红美人次萧事件」,也暗暗在阿忠头上记下了这一笔。
新闻记者的捕风捉影、胡绉瞎掰,只要没道出真姓名或绰号,他都可以不追究,道上兄弟私底下的调侃嘲讽,只要不传到他耳朵里,他也无从追究起,但那「戴帽子的」当著他律师的面嘲笑他,那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若依他以往的个性非开他暗枪不可,但现今身为董事长的他,就得算明帐了。
找原事主刁侯?不,他还没这能耐。
他想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王议员,是我啦!」他在电话这头说。
「好了,我知道,放下电话,来我这。」她简单明瞭地掛断了。
到她服务处,老远就看见她一身红衣标志的巨型看板,她正是红娘子王娟。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王娟初见面便说。
「绝对不能给妳爸知道。」他提醒她。
「闹出这么大条的事情糗死了。」王娟笑了起来:「你还想怎样?」
阿忠望望服务处内的人没注意他俩谈话时,这才安心地道:「目前我只想对付警察局的人。」
「啥米?你头壳坏去呒?」王娟讶异地道:「警察仔也没对你安怎,你根本没出面嘛!」
「警察仔羞辱我。」他将目标转移道:「这无要紧,伊打我的小弟臭头。」
「若是这样,代志就大条了。」王娟一拍桌子道。
7
王娟和警察局长一向不和,常常为了一些问题在议会期间对局长大加挞伐,局长有时告饶了,公然称她「红娘妈」,不过私底下却叫她「红在室」。
阿忠这些年在政治圈沾了点边,这些关系他商途的事怎能不知,当然就找对人了。为了修理她的死对头,王娟是得理不饶人了。
「一个打零工的小市民下了班消遣一番,竟然被人用枪指著头,请问局长,这样子的治安,本县还有人敢住吗?你还能安于其位吗?」
「这个案件我约略了解过,那个市民饮酒的地点是某个地下酒家,那种地方一般人会去吗?红娘子王议员妳会去吗?可见这案子并不如外界想得这么单纯,我们还在进一步的了解中。」
「既然那是一间地下酒家,是本县藏污纳垢的所在、是见不得阳光的地方,那它为何还能存活到今天?难道有合法掩护非法?难道局长你有派员警去为他们站岗?」
「我们曾配合政府对它多次实施断水断电,甚至一度还派员站岗过,不过采取的行动皆因警力不足而无法持久,最后业者又死灰复燃,令我们警方头痛不已、抓不胜抓。」
「这根本是推讬之词,难道就不能将主持人移送法办?」
「谢谢王议员的建议。根据我们的纪录,前后已经三次移送主持人了。可惜据我所知,三个都是人头,其中某个还是游民,试问一个露宿街头的老人有能力开地下酒家吗?」
(旁听席上有笑声传出)
「难道就一点办法都没?连一间酒家都处理不了,你们还能破大案吗?」
「我刚才说过,最主要是警力不足的问题,如果人手够……」
「好了,好了,我懒得跟你扯这些。现在我要追究另一件事,据我所知那名打零工的被害人在警局制作笔录时,遭警方刑求──」「怎么可能?这事我绝对否认。」
「你听我说完好不好?大家想一想,一名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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