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还嗯?
那现在是在干嘛,用一幅你不听我话,我就收拾你的眼神看着她。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以后讨论,张嘴,吃饭。”
时欢张嘴。
其实被人伺候的感觉还是不错的,让她觉得她就是个废人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当然如果这些不是建立在她为他挡了一枪的份上,估计这份好,会更纯粹。
夜晚,时欢被照顾得舒舒服服的睡着
入夜。
四下无人的夜,安静无声的病房,人,总是特别的容易想起过去病房里没有灯,只有空调的开关发着淡蓝色的光线,让男人可以微微看清女人的脸。
很白净。
肩膀有伤,也只能平着睡,很温顺。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是在美国。那时候,文渝北还没有见过她,那时她还不知道有没有20岁。
加州是成墨的地盘,他在那里长大,于是他过去找他。
那是在一个骑马场,一个脸庞稚嫩却又让着冷艳的小女孩儿,着帅气的短袖,安全腰带勾勒着她纤细的腰,安全帽下她的脸没有巴掌大
大概是和同学们比赛,年轻人,赛前总喜欢放狠话。
别人说的什么,他早就忘了。只记得轮到她时,她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一个眼神扫过去,那是一种蔑视的碾压,怎一个夺人心魄说得。
就那么一个眼神,让他忘了呼吸,一眼成痴,一烙成疾。
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她短袖下那露出来的玫瑰花,妖艳如火,烫到了他的心头,时至今日。
再后来,他回了新加坡。他以为他只是年少时对美女的一种迷恋,很正常。可哪知,不过一面便让他对别的女人,失去了兴致。
直到再次看到她又过了三年,他的好兄弟文渝北在疯狂的追求她。
她感冒发烧,在她的出租屋里,文渝北像对自己的女儿感冒一样,热水,药,只恨不得身有魔法,把她的感冒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来。
文渝背去买药,她躺在床上,他在屋子里,盯着她看了许久。
许是在心底沉积已久的东西得到了慰籍,他想背叛朋友,那一瞬间很想。后来她上洗手间,迷迷糊糊的,他抱了她。
两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闹得不可开交,一直是他不耻的,更何况他和文渝北从小就认识,他不会干那种事情。
还记得文渝北给他打电话说,她同意和他交往时,文渝北的声音是怎么装都装不来的高兴,他淡淡的嗯了声,没有下文。自此,两年多的时间没有见一面文渝北,当然也没有见她。
只是文渝北没有谈过恋爱,前半生在军营度过,朋友也不多,有一点事情掩不住情绪,便想找他这个兄弟聊上一聊,总是会不经意或者说自然而然的提起她。
漂亮,有个性,冷美人,身材好,发光点还有情敌多。
他开始听着心里竟也是高兴的,只是后来就很烦燥总觉得文渝北在向他炫耀,听着总让他想出手夺人!
可夺友之妻,这种事传出去,很丢人,而且不是他的作风,也做不来。
他只是想不通,不过那一个眼神怎么就把他征服,经年不忘,午夜梦回,她总能来打扰。
28岁,害他没有谈过恋爱,没有上过女人后来机缘巧合,看到了舒兰的照片,也是一个美人,一个不是那种娇滴滴的弱美人,神韵里与她有几分相似。
嗯。
他需要一瓶解药,兰家人,门当户对,挺合适,而且他坚信他是一个有责任担当的丈夫,不会朝三暮四,哪怕是他不爱她。
他提了出来,可娶。
可万万没有想到,对方不同意。在家跪几天几夜,就是不想嫁,然后离家出走。如此激烈的反应,那就不娶了。
也让他觉得,是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那就一个不娶了。
岁月绵长,总能有个人来替代她。有些事情躲不过,那就正面迎击两年多的时间,他第一次见文渝北。时日一长,就知道他们要结婚。
也好。
结了婚,让他心里的那个结,彻底绑死,不会再波动。
两人都在部队呆过,比身手那自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那一次他提出了赌注。若是他赢了,文渝北答应他一个条件,任何一个。
若是他输了,他花大价买的红宝石戒指,拱手送他。
那一次,文渝北拼尽了全力
其实两个人的武力值差不了多少,他要拼尽全力才能干过文渝北。而文渝北一旦发起狠来,两人是可以打平手的。那一次,他输了,有两分相让,其它都没有让。
戒指送文渝北。
这戒指是女款,到最后会出现在谁的手上,不言而喻。原本他当初买的时候,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的就是那个胳膊上有玫瑰花的女人。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两年后,文渝北死亡。
他很震惊。
因为他知道,他们已经决定结婚,并且定了婚期,他却在海上遇事故。
既然如此,那他就不客气了。
人死,他便不用背一个抢朋友的女人的骂名。墓园,两人第一次正式交锋,她比他想象的要难搞得多。
“唔”床上的女人痛苦的吟声,打断了他。
他走近,坐在床沿,看着她,眸眼清柔如水,“怎么?”
喜欢乘欢妻下:首席的第一爱人!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