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学平在微博上实名认证之后,就开始转发朱鹏宇的有关信息,与网友争论“激情杀人”的定义与危害,他发现真理还真是不辨不明,大多数网友只是反感“激情杀人”这四个字,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法,习惯性的把杀人罪简单的理解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当郑学平发微博说明在我国古代,不同朝代的刑事立法就根据犯罪情节、犯罪动机的不同,而对故意杀人犯罪在罪名、量刑、行刑方式上加以区别,比如汉代的《九章律》中就将杀人区分为杀人、谋杀、斗杀、戏杀、狂怒杀时,很多网友才惊呼“长知识!”
郑学平继续普法,发微博解释到,近代各国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都有详尽的规定,日本刑法以专章规定了杀人罪,其中有5条规定了不同情况的杀人犯罪及其处罚;美国模范刑法也将杀人罪分为谋杀、故意杀人及过失杀人,分别规定了罪状和法定刑。俄罗斯联邦刑法也相当详细地列举了杀人罪的不同情况并且作了相应的刑罚规定,我国1953年的《中华民国刑法》第271条至第275条分别规定了普通杀人、当场基于义愤杀人、教唆或者帮助他人自杀、委托杀人、得其承诺而杀人等故意杀人犯罪不同情形的刑罚幅度。如今经常被提到的“激情杀人”,是来自西方法律概念,这种犯罪与谋杀最大的区别是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在案发时犯罪嫌疑人往往受到情绪上的刺激,如果不是在特定情形下行凶,这种人平时可能并不是恶人,所以说回死刑,对这种犯罪几乎没有威慑力,因为杀人犯在犯罪前根本没有深思熟虑,杀人完全是一时起意,事后追悔害怕,已经晚了。这种人犯罪,更多体现的是一种人格上的缺陷。
说到这儿,网友明白了,郑学平是要为朱鹏宇辩解,但问题是朱鹏宇一审出庭的时候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并没有表现出后悔啊,而且,他是一个大学生,有什么人格缺陷?网友看到的是律师和朱家在不停的为朱鹏宇辩解,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意!与网友辩论了几天,郑学平被问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冷云飞笑嘻嘻的看热闹,偶尔转发一下,一句话也没说,网友都夸他公正,也有人问冷大律师怎么看待这个案子,但是冷大律师就是笑而不语。郑学平说老师你也太狡猾了,赶紧帮帮我啊,冷云飞才不着急插手呢,说你现在知道一个脑袋对一群脑袋的厉害啦?郑学平感慨网友的智慧,可见能人在民间,人民群众如浩瀚的汪洋大海啊!
因为朱鹏宇案的影响力,郑学平的粉丝每天以四位数的量增加,他每一个粉丝的介绍都看,每一条评论都认真的阅读,虽然花掉大量的时间,但是也开拓了视野,突然有一天,他在新增粉丝中看见了杨阳。郑学平已经很久没有与杨阳联系,自从决定要维护家庭,他就不想再打扰杨阳,他的每一次主动联系,都可能是杨阳等待的一点希望,而没有希望的希望,是最折磨人的,既然不能给这个女孩子任何的情感许诺,那么保持距离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郑学平并没有忘记两人之间的交往,杨阳为什么关注他?放不下过去的情谊?还是故意表示已经不在意这个有家室的男人?郑学平回想起杨阳拼命奔跑追赶他的囚车,眼泪和汗水顺着脸颊流淌在临海的土地上,想起她陪杨振宇送条幅,站在父亲身后欲言又止的犹豫,想起杨阳站在医院的玻璃后面,心疼的但是远远的看着他,她何曾离开过他的生活啊!现在,两个人各自分别在两个城市,并没有任何通讯联系,但是通过网络,她还在追踪着他的身影,郑学平很想加她的关注,可是欲加又止,加了,怕杨阳空欢喜一场,不加,又怕杨阳生气不理她,郑学平偷偷去看杨阳的微博,上面新闻美食旅行各种信息纷杂,很热闹的样子,可是郑学平却看出热闹之下的寂寞,人有时就是这样,越是热闹越寂寞,越是欢笑越难过,只有特别的朋友,才能体会到其中滋味。
郑学平还是决定加杨阳关注,然后给她发了一封私信,像一个老朋友似得问候她,杨阳立刻回复,问郑学平是否有意参与朱鹏宇案,郑学平不禁心里一动,两个人能在工作上默契到这种程度,但是生活中并没有缘分在一起,真是人生遗憾!他告诉杨阳,自己正有此意,但是还未成定局,所以千万不可在网上泄露一点消息。杨阳很高兴收到这样的回答,似乎与郑学平分享了一个秘密,连忙保证一定保密,而且她也是“大v”,如果需要任何帮助,她随时准备支持。郑学平当然希望杨阳能帮忙,可是他不能再让杨阳糊涂下去了,于是就把话题转到其他方面,问杨阳和吴浩相处的如何?
杨阳不想回答这个问题,郑学平明白了,他告诉杨阳自己会在北京常住,老婆和女儿都已经带到北京一起生活,以后可能很少回临海,见面就不容易了,不过杨阳来北京,他一定会请她吃饭。过了很久,杨阳回了一个笑脸。郑学平立刻体会到对方的心情,他们想再说点什么安慰杨阳,但是这样只会害了她,于是狠狠心,没再给杨阳发私信。
朱兰那边的消息来了,她同意郑学平的建议,由冷云飞郑学平和贾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为朱鹏宇辩护,胡天民不喜欢“律师团队”这个词儿,因为听起来太招摇,本身鹏宇就是被告,还是应该拿出诚恳的态度比较好,朱兰还想争辩,怕失去案子的控制权,胡天民认为现在最急迫的
喜欢刑辩律师请大家收藏:(m.dmbook3.com),popo文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