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日子怎么都是过,跟谁都是过,这个人她也不烦,只是跟他的女儿相处,尴尬极了。
她给丈夫生了五个儿子,小儿子还在吃奶的时候,饥荒爆发了,种再多的粮食也吃不上饭,后来根本就没人种了,大家都跑。
那年冬天很冷,地里的红薯都冻僵了,她就扒出来,用家里的脸盆当锅煮着吃,咸菜都不能一口吃完,每次在稀稀的米汤上浇一勺咸菜水,凑合着活着。
后来家里实在没粮了,眼看着就要饿死,有一天大早上,她出门,看见丈夫吊在枯树上冰冷的尸体,哭都哭不出来,但是丈夫一死,家里的余粮又能多吃几日。
苍天有眼,山穷水尽的时候她收到了信,大女儿嫁到北方之后,已经在那里安顿下来,说北方地广人稀,只要肯干活,就能吃饱饭。
她赶紧收拾东西,带上所有的值钱的东西,领着五个儿子,投奔大女儿和女婿,能吃饱饭就行啊!
一路上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能要饭就要饭,要不到就饿着,能有借宿的地方就睡一晚,没有就蹲在树根地下吹冷风,有时候能搭上车,有时候搭不上,但是索性没有人掉队,她拉扯着五个孩子,从s省闯到北方,定居下来。
果然能吃得起饭了,没有了丈夫,她只能在女婿的帮衬下,自己养活着几个孩子,没日没夜的,倒是没享过福,也不知道什么叫做苦。
好在几个儿子格外争气,尤其是小儿子,相当闯荡,她却格外不喜欢小儿子,小儿子个性上太古怪,情感上也相当冷漠,不知从哪儿学来一股子奸商的气质,跟兄弟之间也要明算账,她觉得小儿子是个白眼狼,嘴上不说,心里讨厌的很。
但小儿子实在是出息,开公司,出国,找了个漂亮老婆,还把几个哥哥都拉进了公司里,给了职位,眼看着日子越过越好。
小儿子生了个女儿,当成眼珠子那么宝贵,恨不得把星星都摘下来给他女儿,从小林月光过的就是小公主般的生活,比几个堂哥强多了。
林淑芬相当唾弃。
女儿,呵!
前四个儿子可都生了男孩,可小儿子却把最好的都给了林月光,那几个堂哥怎么办,用林月光剩下的?真是变了天了!
林淑芬愈加不喜欢孙女和小儿子,小儿子也不求她喜欢,他有的是事情忙,只要心里还记着他妈当年把他从s省一路带出来,也没扔下,他就能养她一辈子。
后来小儿子走了,公司却留下了,林淑芬依旧过着好生活,只是为人更加苛刻,她觉得现在的人一出生就这么幸福实在是没道理,都应该像她一样,先苦,后过好日子,老天爷才会保佑。
尤其是林月光过的日子,林淑芬简直就无法理解,都怪小儿子不照拂着几个兄弟,自私又无情,这才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了自己女儿,但是从根儿上来算,都是老林家的血脉,分什么彼此。
现在她自己也死了,到死也不知道,怎么安安心心待在自己家里,就去见了阎王呢?
当年,鬼子没带走她,饥荒没带走她,劳累也没带走她,偏偏让好生活带走了。
老太太走后,家里没耽搁,很快火化了,落叶归根,入土为安,骨灰被送回了国,偌大的宅院里,顿时少了一份生气。
老太太生前早就有遗嘱,将自己的股份都给了大儿子,把自己名下的其他财产分给了小儿子,至于林月光和林敬,自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现在想想,四个叔伯手里,大概握着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而剩下其他董事的百分之十,林月光他们,却是再也收购不回来了。
不过没关系,她已经占了绝对的先机,只等着找个节骨眼,一招致命。
老太太不在了,四个大伯忙着,自然就没人管林敬了,毕竟他们心里也清楚,林月光手里的遗产,不是那么容易要过来的,能要过来,林月光也不至于回国了。
好在林敬终于有机会可以和张启涵见面了。
张启涵摸了摸他的头,疼惜道:“吓死我了,要是你出了什么意外,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你姐和唐总交代。”
林敬的小脸煞白,好像一夜之间成熟了不少,他靠着墙根,紧紧攥着小手,牙齿情不自禁的咬着腮肉,显然受了很大的惊吓。
张启涵敏锐的发现了他的不同寻常,毕竟刚从鬼门关逃脱,他还是个小孩子:“乖,不要怕,我去请示唐总,把你从林家接出来。”
林敬攥住他的袖子,睁着漆黑水灵的眼睛,喏喏道:“不是意外,你相信么,不是意外。”
张启涵心中一滞,蹲下身,谨慎道:“你发现了什么?”
“我的房间在厨房附近,那时候是凌晨,我还在睡觉,半夜里,窗户突然开了,我被冻醒了,怎么会那么巧,窗户突然被人开了呢?”
张启涵心中狂跳:“谁?谁开的窗户?”
“我看到了她的袖子,是一个菲佣,我大概,能猜到是谁。”林敬抿着唇,坚定道。
林月光听说了这件事,冷汗顿时流了下来,胳膊都在情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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