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虫加入白虎团以来,连日奔波,在木兰围场参与围捕狼兽之役,历经血战,元气未复,便被当做替罪羊,驱逐出团。一路上,背着重伤的耿达昼夜兼程,赶回圣城,身心俱疲,但是为救义兄,他忍饥挨饿,四处借钱,此刻体力严重透支,若非胸中一股怒气支撑,只怕早已昏死过去。
他几次奋勇冲向大门,均被打手挡了回去,如此一来,气力越弱,速度也大不如前。元宝看出小虫已是强弩之末,白白胖胖的圆脸上浮现出冷酷的笑容,一边操控银胆,袭扰小虫,一边指挥打手,四面堵截,将小虫渐渐逼到大厅的西北角。
此时此刻,小虫如同一只濒死的野兽,蜷缩在角落,双目血红,喉咙中发出骇人的低吼:“老子烂命一条,杀一个够本,宰两个便是赚的!你们谁先过来!”
众打手虽是好勇斗狠之辈,但见小虫一脸狰狞,犹如一头落入陷阱的野狼,准备和人拼命,心中都不免有些发虚,毕竟谁也不愿白白丢了性命,于是纷纷停下脚步,面面相觑,徘徊观望,谁也不肯去当出头的椽子!
元宝见众打手畏缩不前,冷笑道:“你们怕什么!这个混蛋早就筋疲力尽啦,大家一起上,一人一刀,马上把他砍成肉酱!”
小虫见众打手横眉立目,手执利刃,一齐紧逼过来,料想自己必死无疑,不禁仰天长叹,嘶声叫道:“耿大哥,小虫对不起你,兄弟先走一步,在黄泉路上等着哥哥!”话音未落,张口喷出一道血箭,人便昏死过去。
众打手见状一拥而上,打算将小虫剁成肉泥,不料眼前一花,小虫突然凭空消失,数十柄利刃收势不及,纷纷斩到地上,顿时火星乱溅,十数块地砖四分五裂,七八柄砍刀用力过猛,刀头反弹起来,又伤了数人,唬得众打手一阵大乱,不知发生了什么状况?
“找死!”
督阵的元宝看的分明,救走小虫之人,乃是一名络腮胡子的大汉,当即大吼一声,掌中银胆电射飞出,在空中一个交叉盘旋,直奔大汉两侧‘太阳穴’袭去。
那大汉双手抱着小虫,身在半空中,根本无从借力,眼见便要被银胆击中要害,突然,绿影一闪,一名绝色少女挡在大汉身前,双手一抓,便将两枚银胆抄在手中。
众打手只见银胆在掌心,急旋不停,跳跃不止,却始终无法脱离少女手掌分毫,不禁啧啧称奇:“没想到这个小美人还是练家子,竟能赤手空拳接住元大总管的一双银胆!”再看元宝面现凝重之色,一双肥手不住的变幻手印,然而,发出的暗劲均被少女化解于无形,否则,那一双仗以成名的银胆早该跳出少女的五指才对。
“你舍不得这对银球吗?”少女忽然嫣然一笑,柔声道:“那便还给你吧!”随即曲指一弹,两枚银胆借势飞起,呼的重向元宝飞射过去。
元宝不料少女说还便还,毫不迟疑,心中不禁又惊又喜,他见两枚银胆一上一下,同时飞至,急忙使一招‘海底捞月’,由下而上,想将银胆抄在手中,不料右手刚动,下面那枚银胆突然向上弹射,当的一声撞上另一枚银胆,银胆向上激射,正中元宝的脑门,震得他眼冒金星,幸亏银胆上所蕴的劲力不大,否则立即便要了元宝的性命,饶是如此,元宝也已脸色大变,一声‘哎呦’还未叫出口,两枚银胆一前一后,疾落下来,无巧不巧砸在他的脚面上,差点便将他的趾骨砸断。
“原来你们是一伙的!”元宝当众吃瘪,不禁老羞成怒,他认出相助小虫之人,正是宣萱带来的奴仆,喝道:“敢问宣大小姐,极乐赌场什么时候得罪了宣府,你竟指使家奴来砸金老板的场子?是不是好日子过腻味了,想找点苦头尝尝!”
元宝不知出手相救小虫之人,乃是乔装易容后的古灵和火小奇,而且两人之所以相救小虫,也是别有隐情,可以说与宣萱毫无干系,他却将罪责归咎于宣萱,可说是一桩大错特错的冤假错案,宣董若知自己女儿替人背了这么一口大黑锅,又为宣府惹了一个大麻烦,只怕当场便会气死过去。
宣萱生于富贵人家,从小便养成了‘公主’脾气,她见元宝疾言厉色,当众呵斥自己,不禁大怒,叫道:“怎么着,本小姐就是看你不顺眼,故意叫人给你点颜色瞧瞧!”
如此一说,等于不打自招,元宝自然更加认定小虫等人是受宣萱指派,故意前来闹事,心中暗骂:“宣家不过有几个糟钱,你这个小婊子有什么好张狂的,惹急了爷们儿,抓了你当肉票,好好敲宣家一笔大竹杠!”
元宝心中恶念一生,嘿嘿冷笑道:“原来宣大小姐是故意和我家金老板作对,但不知极乐赌场什么地方得罪了宣府呢?”
宣萱被问得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古灵听出元宝口风不善,笑道:“你们极乐赌场欺人太甚,这个青年纵然有错,却罪不至死,你们为何偏要赶尽杀绝?我家小姐最爱打抱不平,遇到这样的事情,自然要出来主持公道!”心中却想:“此人落到这步田地,我和小奇都有一定责任,看他也是讲义气的好汉,为了救人不惜铤而走险,所以,于情于理,自己都要救他性命!”
宣萱听古灵将她捧的如此之高,心中大为得意,点头笑道:“不错,本小姐最看不惯的就是一群人欺负一个人,瞧你们那点出息,也配叫男人!”
元宝冷笑道:“笑话,大小姐可以出去访一访,极乐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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