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还要替你这个弟弟操心……我听说苏家那位跟你同岁,还是半路出家……果然是贵族教育不可取,关键时刻还是要看痞子的能耐阿……”
季柏遥絮絮叨叨的说完,服务员也跑来了,英文掺杂着中文请季柏遥不要吸烟,狐狸精看了他一眼,把烟蒂往杯子里一扔,连酒杯一起往服务员端来的烟灰缸里一放,挥挥手示意闲杂人等走开。她是个喜好穷奢极欲铺张浪费的人,这一杯酒的价钱可以说是个天文数字,餐厅里的人看出了季柏遥今天是摆明了要跟不速之客死磕到底,于是也都乖乖的退避三舍,不再多话。
“齐谨林是个完美的人,我希望你能够好好爱她,而不是仗着她爱你就飞扬跋扈。有很多人想要和她在一起,但最终她选择了你,我不甘心,但也没有办法。可我至少希望你不要辜负了她。”
“辜负不辜负,是我和她之间的事。你有什么希望,尽管自己希望去。我不是神灯,没责任满足你的愿望。幸亏我现在减肥,没什么能吃的东西,要不然指不定现在多反胃呢,你说是吧?”
——我跟小林姐两口子的事情轮不到你一个男人在这掺和,你要是有眼力就赶紧走吧,怪反胃的。
作者有话要说:儿童节快乐
☆、第一百二十七场
君子斗不过小人,这是让人无可奈何却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沈从云自诩是个君子,面对季柏遥这市井流氓的模样也难免有几分不好下口。三言两语被季柏遥挤兑的面红耳赤,尴尬的无话可说。
季柏遥说的没错,按说这些话不应该由他说出来,甚至于即便是说,也不该对季柏遥说,而是该对齐谨林说。可沈从云早知道齐谨林已经一门心思扑在了季柏遥的身上,大有不论季柏遥是拈花惹草还是三妻四妾都不能影响她对季柏遥那一片痴情的架势。
正因为齐谨林的‘不争气’,才导致沈从云在冲动之下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冒冒失失的跑到了季柏遥面前兴师问罪。
“沈从云,你真的喜欢小林姐的话,不如放手一搏阿?反正小林姐喜欢的人是我,我倒是也不介意陪你玩玩……”
狐狸精熟练地玩弄着打火机,翘着二郎腿斜视着沈从云。
季柏遥此时此刻打扮的可以说是完美无瑕,近日以来的疲惫都被精致的妆容掩盖,稀奇古怪却价值昂贵的饰品,除了手里抽了一半的香烟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之外,现在的季柏遥既不输人也不输阵,很有骄傲的资本。
反之,沈从云现在看起来就有些沧桑了,受股市和时局的影响,欧洲的经济形势最近急转直下。不过沈家百年风云,倒也无所谓这一时的波折。不过如果要是有人趁机兴风作浪,那就要单独清算了。
敢于虎口夺食的人不多,苏仲算是其中一个。相比在国内低调到名不见经传的沈从云,苏仲绝对算是个爱出风头的大富豪。他不但出身背景完全不弱于沈从云,甚至从商业天赋而言要比沈从云更胜一筹。在国内的娱乐圈,听说过沈从云这个名字的人寥寥无几,但是苏仲的名字绝对是无人不晓。原因很简单:苏仲包养夏沉的绯闻一度传遍整个娱乐圈。
相比世袭豪门的授业者沈从云,苏仲更像是一个拥有雄厚资本的创业者。他不像沈从云一样走稳扎稳打缓慢发展的路线,而是自从掌权后就手段十分强硬,如同一只贪狼一样在商圈里拼杀争夺,十分骇人。如果不是碰上了苏仲这种对手,沈从云也不至于焦头烂额到请沈从风回去坐镇的地步。
“沈二爷,明人不说暗话,我今天的话就放在这:你要是对我和小林姐的关系有什么看不过去的地方,最好还是直接做出点行动比较有用。如果你真觉得这样偷偷摸摸的来见我一面我季柏遥就怕了你,那你真是有些太天真了。”
沈从云的脸上有些发红,尴尬的低了低头,最后站起身来,对季柏遥伸出了手:“抱歉,这次的确是我做的不对,希望你不要误会,我对你和谨林的关系并没有恶意,只是希望她过的更好,所以有些偏激。非常对不起。”
季柏遥从来就不是一个懂得见好就收的人,对沈从云伸出的手看也不看,反而又拿起一支烟点着,然后拿起了手机开始看短消息。
沈从云自知理亏,也不介意她这样嚣张的态度。叹了口气收回了手,准备结账走人。
这时候狐狸精却忽然放下了手机,烟也不抽了,站起来绕到了沈从云的身旁说道
“沈二爷,今天我话说的不好听,希望你不要介意。我和沈老板的关系很好,即使我不给你面子,也应该给沈从风的面子。今天的事情就当没发生过,我也不想你请我吃饭,你走吧。”
咄咄逼人的说完,季柏遥还伸出手亲昵的拍了拍沈从云的肩膀,一副沈从风的弟弟就是我弟弟的模样。
说到底季柏遥是个女人,而且是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女人,沈从云即使心里对季柏遥的话感到不满,也无意和她争执。索性点了点头,转身走人。
吃完了这顿饭,季柏遥的心情非常好。签了账单以后直接上楼去找白楚乔,开了门,只见白楚乔正坐在r里享受甜点时光。
一看见季柏遥回来了,白楚乔一脸松了口气的模样。吞下手里没吃完的半块蛋挞,喝了一口奶茶以后询问道;
“怎么,把我小叔子送走了?”
季柏遥没直接回答,反问白楚乔道:“楚乔姐,要是我跟沈从云开战,你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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