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不好啊?”杨凡回答道:“子承父业,让她做个大姐大又有什么不好?大哥从现在开始培养她,以后让她接班正好。众兴会是大哥一手创立的,难道大哥不希望看到众兴会继续发展壮大?”
“这是两码事,不要混为一谈。”孟哲辉摆摆手,说道:“我是不会让她走上这条路的。”说到这里,孟哲辉重重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她现在痛恨社团组织,痛恨混子,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改变她对我看法!”
听到孟哲辉的话,杨凡看了看孟哲辉,张了张嘴,犹豫了几下,还是闭上了嘴巴,把到了嘴边的话给咽了回去。
“想说什么?”孟哲辉问道。
“大哥,她这么痛恨社团组织,痛恨混子是因为什么我也知道了。”杨凡犹犹豫豫的问道:“大嫂的死真的是因为帮派的事情?”
“她的确是因为帮派的事情而死!”孟哲辉又叹了口气,说道:“这件事情可以说是因为我。我也一直没有推卸过这份责任,可静怡却始终不肯原谅我。
当年我创立众兴会的时候年轻气盛,众兴会在我的带领下发展很快。一个帮派想要发展快其实很简单,只要不停的朝外扩张,不停的扩充帮派的实力就行了。那个时候,不停的跟别的帮派火拼,惹了很多仇家。
尽管我每次扩张都很小心,尽量不给自己留下后患。可当时的中兴会虽然看起来很壮大,可人员其实很杂乱。难免会有一些人给别人通风报信。在一次对外扩张,与另外一个帮派火拼的时候被他们大哥给溜了。
当时我以为他会跑路,可我完全想错了,错误的估计了人的仇恨所带来的后果。他根本就没溜,而是带着所剩无几的小弟杀进了我家,杀了七个小弟,绑架了静怡和她妈妈,然后打电话给我。
当时我太他妈相信道上的规矩了,祸不及家人,狗p的规矩!我带着小弟赶回来,答应放他一条生路,让他放了她们母女。可这个王八蛋其实早已经抱了必死的决心,在我来之前已经安排他的小弟跑路!
等我赶到,这个王八蛋就在我眼前杀了她,一刀抹在了她的脖子上。
我永远忘不了她临死的眼神,以及温热的血y淌了静怡一头一脸的那一幕!我相信静怡也不会忘记这一幕,不然的话,她也不会这么恨我。
所有人都被震惊了,你的大哥吴成海最先反应了过来,一枪击中了那王八蛋的胳膊,在他的屠刀下救了静怡一命。
静怡她从小就聪明,那个时候她已经上五年级,事后,她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整整一个星期。等她再次打开房门走出来的时候,看向我的眼神冷的吓人。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她改随她母亲的姓,改名为肖静怡。
从此我就成了她的仇人,等她上初中以后就搬离了家中。刚开始的时候,我暗中派人保护她。可等她到了高中以后,越发的变的细心,每次派去保护她的人都被她发现,每次都是跟我大吵大闹,要我撤掉这些保护她的小弟。她不愿再跟社团组织有任何的干系。直到后来我安排你进晨阳中学保护她。”
往事从孟哲辉的口中淡淡的道来,却让杨凡听的唏嘘不已。
孟哲辉创立众兴会,处于一个帮派动荡的时代,那是一个混乱的时代,是一个你不吞并我,就会被我吞并你的时代。身处那种时代,孟哲辉不停的朝外扩张其实也没错,他选择了这条路,就必须无怨无悔的走下去。
祸不及家人,这是道上共同默认的规矩!身为一个帮派的大哥,即使被别的帮派吞并,被别的帮派杀死,吞并他的帮派也不会波及到他的家人。相同的,身为一个帮派大哥,即使你的帮派被别人吞并,你心中充满仇恨,也不可以波及到吞并你的帮派的大哥的家人。如果你在被吞并的同时大难不死,完全可以去找吞并你的帮派的大哥报仇。
波及到别人的家人,在道上其实是一件人神共愤的事情。
可是,仇恨往往会让人失去理智,在失去理智的同时,规矩也就变得无足轻重。
肖静怡妈妈的死,可以说是一个杯具,彻头彻尾的杯具。
而肖静怡的人生,也从那一刻变得一片灰暗。一个小女孩,自己的母亲在自己的面前被人杀掉,母亲的血y流了她一头一脸,这种情形,想想就很可怕。不得不说,肖静怡很坚强,换做别的女孩,恐怕很有可能会被吓成神经病!或者说会疯掉!
“那个王八蛋最后怎么样了?”杨凡轻声问道。
孟哲辉淡淡的说道:“被我剁成了七八十块,扔在了河里。”说到这里,孟哲辉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继续说道:“我这双手,沾染的鲜血太多了,不是你能想象的。
杨凡,你该庆幸你加入帮派的时候处于一个幸福的时代。你加入众兴会的时候,众兴会已经很壮大,而且,帮派内的成员也已经不在鱼龙混杂。你加入帮派的时候,其实已经可以把加入众兴会当做是一份职业,你在众兴会的收入,不比社会上的精英人士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是在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听到孟哲辉这话,杨凡默默点了点头。的确像是孟哲辉说的这样,自己加入众兴会的时候,众兴会已然壮大。虽然也少不了会与别的帮派产生摩擦,但是很难出现大火拼的局面。至于那种腥风血雨的对外扩张所产生的火拼,更是想都不用想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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