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绥新已经感到港湾里有习习的凉爽的风向他吹来。他躺在梅花的怀抱里,不,是他背着梅花在院子里绕圈儿,梅花指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说这说那。这是他们婚后一件最值得纪念的事情了,梅花经常幸福地向人炫耀说,老慕背着我转圈儿。
还能再背吗?回答并不是肯定的,而是有一个条件,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相信我没有选错人。”写得多么含蓄啊!没有人捉刀代笔吗?这是在动员他交待问题呢,交待了,就是没有选错人,不交待,就是选错了人。而她是相信前者的。那就是说,要想继续做梅花的“老公”,必须得交待问题了。夫人的攻势太大了,他抵挡不住了。
“现在虽然你不做市长,身患癌症,而且又犯了错误,但是我相信你能够正确地来对待这一切,组织上会对你的问题和你的一切有一个结论的,我们一定要相信组织。我们是夫妻,现在虽然我们一无所有,但是老公你不要担心,我还年轻,我还有自己的专业,我会用自己全部的爱,用自己的力量来支撑起这个家。你什么都不用想,你就配合好组织的调查,我等你回家的那一天……”
2001年3月31日的下午和晚上,慕绥新将爱妻的信读了18遍。为什么偏偏读18遍?因为他从信纸上看到有18滴眼泪,梅花的18滴眼泪,所以他就配合她的眼泪读了18遍。
他对办案人员说:“我想她是真心配合组织。我不能辜负她,从今天开始,我如实交待我的问题。”
然后递给办案人员一封信,写给梅花的。
他对爱妻有火山一样炽热的感情,但表现在信上却是标准的公文腔,习惯了:“来信收阅,内情尽知……我现在正在准备全面彻底交待问题……”
然后他就竹筒倒豆子,把自己的问题都交待了。
时间是2001年3月31日,距3月21日进来,仅仅用了10天。而马向东用了17个月。
他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喜欢嘎叭干脆,快刀斩乱麻。
对自己的罪行也如此。
这就是性格。
从2001年8月15日开始,连续6天,慕绥新接受了大连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他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但强打精神坚持着,有问必答,思维敏捷,很有礼貌。
在最后一天的庭审中,他左胸剧痛,倒下去了。但注s了镇痛剂又站了起来。输人不输阵。他坚持做最后的陈述:“今天,对许多人来说,是个普通的日子,对我来说,却是个不普通的日子,我犯下了罪行,理当接受法律的审判……”
2001年10月10日,大连、南京等地中级人民法院对“慕马”案的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庭认为,慕绥新受贿财物共计人民币661万元,并有269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马向东以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现已执行)。
此后的日子是梅花陪他在病房里度过的。只是监管他的已不再是办案人员,而换成了狱警。
梅花还是那样一只手搂着老慕的脖子,一只手给他梳头,脸贴脸给他唱歌。
老慕躺着,她半躺着。
老慕用微弱的声音说:“我的小夜莺!”
慕绥新在告别这个世界之前这样说:“如果我再做市长的话,我会把钱退回去,并且希望以后不要再送了。从此把这个事情了断掉!”
他还说:“祝愿亲爱的党永远朝气蓬勃,人民的伟大事业如日中天!”
然后,他就走了。
来自专案组的“内幕故事”^
罗学蓬
如今人们对于刘中山、郑道访贪污受贿案也许已经耳熟能详,却很少有人知道,导致刘、郑二人东窗事发的直接原因,则是一位处长首先落入法网。然后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的结果。其中的“内幕故事”至今值得反思和回味。
2004年3月,身居重庆近郊小城江津的笔者应四川省检察院宣教处之邀,只身前往成都,担任省检察院正紧锣密鼓筹划之中的一部二十集电视连续剧的编剧。
由于四川省检察院近年来接连破获了几桩在全国引起极大社会反响的大案要案,检察院决定根据以上几桩案件为素材,创作一部既能以腐败官员的可悲下场为教训警醒教育各级干部,又能反映检察官们辛勤工作的电视连续剧。
笔者到成都后,由省检察院宣教处罗世军处长(现任院党组成员、纪委书记)接待并为笔者的创作提供一切必要的生活条件与创作素材。
所谓的创作素材,其实就是看一摞摞的案件卷宗,看一盘盘的录像资料,而收获最大的,则是听取当初领导与参与破案的检察官们的情况介绍。
笔者现在要为读者朋友讲述的,就是当初从这几位检察官口中流泻而出的一个个精彩纷呈则又鲜为世人所知的“内幕故事”。
毫无疑问,侦破四川省交通厅以厅长刘中山,副厅长郑道访为首,并导致该厅17名处级以上干部锒铛入狱的特大贪污受贿窝案,是四川省检察院近年来取得的最为重大的战果。
关于刘中山、郑道访的犯罪事实,法律已作了确认,并经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已使他们成为了在西部大开发的热潮中利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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